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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章 存量【房,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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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存】量房:是指已被购买—或者自建并》取得所?有权证?书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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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六条【 ,办理存量房转让【登记应当提交—下列材料(》一)申请书》;(:二)申请人身份【。证明;(三》)房屋所《有权证;(四)证明!房屋所有权》发生转让的材料;】(五)?其,他必要材料前款第】四项所?。。称材料可以是买卖合!同、互换合同、赠】。与合同、遗赠证【明、继承《证明、分割协—议、合并协议、出】资入股协议、人民】法院或者仲》。裁委员会生效的法】律,文,书或者其他证明【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!的材料上述材料需】。要公证?的应当?进行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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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《十七条 办理存【量房:转让应当由当—事人双?方共同申请有下【。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!当事人单《方申请(一)因【。人民:法院、仲裁》委员会的生效法律】文书取得房屋权利的!。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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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因!继承、遗赠取—得房屋?权,利的;
(三)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情?形
第二十】八条 房产管理【部门应当自受理存】量房转让申》请,之日起三十》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!发放房屋所》有权证书《或者作出《。不予登记的书面决】定,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!登记时限的经房产】管理部门负责人批】准,可以延?长但最长不得超过】六十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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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!。土地使用权的己【购公房、经济适用住!房,转让房屋《时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缴:纳不少?于出让成交价格百】分之一的土》地使:用权出让金》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!易,应当按照《有关:规定:。执行转让房屋时【提,供已缴?纳土地费用证明材】料,的可直接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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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三十条 房地【产交易当《。事人应当如实—申报成交价格并按照!国家规定《缴纳:有关税费房地产交】易当事人申报的成】交价格明显低于【同,类房地产《市场平均价》格的按照评估—价格:计,征税: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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