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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!理
《
第三十二条 本】条例所称《前期物业管理是指】业,主、业主大》会选聘物《业服务?。企业之前由建—设单位选《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!业服务企《业实:。施的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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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建设单位选聘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!。其签:订书面的前期—物,业服务合《同,。签订合同时可以参照!国家制定《的前期物《业服务合同》示范文本
》
【
第三十—三条 前期物】业服务合《同的内容由》建,设单:位与物业服务企【业约定一《般包括下列事项 】
:
《 (《。一):双方的权利》。和义务;
【
,
—。(二)物业》的基本情况; 【
:
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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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(三)服务事项、!质量和费《用;
】
(》四)计?费方式和收费起始时!间;
! ,。 (五)合同期限!和,合同解除《条,件;
! , (六)违—约责任 《
】 前》款规定的服务事项】一般包括下列—内容:
】 (一《),物业共用部位、共】用设施设备的—日,常维护和《。管理;
】
《 (二?)环境卫生、绿【化管理?;
!
(三—)物业管《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!维护、消防等—协,助管理事项;—。
【 (四)物业装!。饰装修管理》; :。
?
》 (五)《物业档案资料管【理,
《
第三【十四条 》 建设?单位应?当自物业《竣工验?收备案之日起3【0日内与物业—。。服务企业办理—物,业的交接《验收手续 —
:。。
!分期建设的物业建】设单位应当与物【。业,服,务企业或者》。业主、?业主委?。员,会分期办《理已竣工《验收备案的物—业,的交:接验收手续》
?
:。
《第三十?五条 ?。。 建设单位—和物: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!。的交接验收手—续时物业服务企业】应当:对物业共用》部位、共用》设施设备进行查验】;建设单《位应当向《物业服务企》业移交?物业管理用房、共】用设:施,设备和下列资料并办!理书面移交手续【
《
》 (一)—物业(不含业主个人!房屋)权属资料; !
:。
(】二)设施设备的【订货合同、产品合格!证书、销售》凭证安装、》使用和?。。维护保养等》技术:资,料;:
【
: (三)规划】设计图及批准文件竣!工总平面图单体建】筑、结构、设备竣】工图配套设施—、地下管网工程竣】。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!;
《
【 :(四)?物业质量保修—文件和物业》使用说明文》。件; ?
!(五)前期物业管】理所必需的》。其他资料 》
—。
第?三,十六条? 未《经竣工验收或者竣】工验收不合格—的,物业以及已竣工验收!合,格但尚未出》售或者虽已出—售但尚未交》给物业买受人的【物,业物业?服务费用《由建设单位承担 !
第】三十七?条, : ,建设单位应当在【物业管理《区域内配《套建设房屋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】三至:千分之五《的,物业:管理用?房(:包括业主委员会工】作用房) 》
》
《 物业管—理,用房所有权属于【业主不得买卖—或者:抵押:;,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!。何单:位,和个人不得占—用或者?改变其用途》 , ,
《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