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? 第五?章 前?期物业管理》
?
,。第三:十二条 本条—例所称前期物业【管理是指业主、业】主大会选《聘物:业服:务企:业之前?由建设?。单,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!。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!的物:业,管理
《
】 》。。。建设单?位选聘物《业服务?。企业应当与其签订】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!合,同签订合同时可以参!照国家制《定,的前:期物业服务合—同示范文本
【
—
第三》十三条 前期】物业服务合同的内】容由建设单位与物业!服务企业约》定一般包括》下列事项 —
?
(—一):双方的权利和—义务;? ,
:
,
《 (二)》。物业:的基本情况》; ?
?。 ,
《 :(三:)服务?事项、质量和—。费用;
【
《 :(四)计费》方式和收费起—始时间; —
(!五)合同期限—和合同解《除条件;《
?
(六!)违约责任 【
,
《
《 前款规定的服】务事项一般包括下】列内容
】
(一)物!业共用部位》、,共用设施《设,备的:日常:维护和管理; 【
【 (二)》环境:卫生、?绿化:管理;
【
— (三《),物,业管理区域》内公共秩序的—维护、消防》等协助管理》事项;
!
(》四)物业装饰装修】管理:; ?
》 (五)物业档!案资料管理 【
第三!十四条 《 建?设单位应《当自物业竣工—验收备案《之日起30日—。。内与物?业服务?企业办理物业的交】接,验,收,。手,续, ,
—
: : 分?期建:设的物?业建设单《位应当与物业—服务企业或者—业主、业主委—员会分期办理已竣工!验收备案的物业的交!接验收手续 —
】。第三十五条》 建设单位和】。物业服务企业办【理,物,业的交接验收手续】时,物,业服:务企:业应当对物业—共用部?位、共用设施设【备进行?查验;建设单位【。应,当向物业《服务:企业移交《物业管理用房、【。。共,用,设施设备和下列资】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!续
《。
?
(【一)物业(不含业主!个,人房屋)权属—资料;?
! (二?。。)设施设备的订货】。合,。。同、产品合格—。证书、销售凭证安】装、:使用和维护保养等】技术资料;
】
【 :(三)规划设—计图及批准》文件竣工总平面【图单体建筑、结【。构、设备竣工—图配套设施、地下管!网工程?竣工图等竣工验收】资料;
【。
】(四)物《业质量保修文件【和,物,。业使用说明文件【;
【
, ?(五)前《期物业管《理所必需的》。其他资料
!
《第,三十六条 未经!竣工验收或者竣【工验收不合》格,的物业以及已—竣工验收合》格但尚?未出售或者虽—已出售但尚未交给】物业买受人》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!由建设单位承担【。
—
第三十七条 ! 建?。设单:位应当在物业—管理区域内配套建设!房屋总建筑面积千】分之三至千分—之,。五,的物业管理用—房(包括业主委员】会,工,作,用房)
【 , ,
物】业管理?用,房,所有权属于业主不】得买:卖或者抵押;未经业!主大会?同意任何单》位和个?人不得占用》或者改变其用途 】。。
—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