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【。。 第五章监督!检查 第三十!五条  》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住】房和: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在建—。筑,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!生产管理工作中应当!履行:下列职责   】(一)监督检—查国:家、省有关建筑工】程质量?和,建筑安全生产的法】律、法规、技—术标准、规范—的执:行情况; 》  《 (:二)监督检查建【筑工:。程各:方责任主体的—质量、安《全行为?和质量、安全生【产保证体系; !   ?(三)受理建筑工】程质:量、建筑安全生产方!面的举报《和投诉?; ?   (四)查处!。违反:建筑工程质量、【建筑安?全生产法律、—法规、技《术标准?、,规范的行为》; 》 , (五?)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职责  !  第三十】六条  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履】行监督检查》职责可以《采取下列措》施 《   (一)进入施!工现:场进行?检查; —   (《二)要求被检查【单位提供《建筑:工程质量、建—筑安:全生:产的文件和资—料;   】(,三)纠正违反建【筑工程质量和建【。。筑安全生产规定的行!为,; ?   (》四)责令被检—查单位立即排除建筑!工程质?量、建?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!;隐患排除前或者排!除过程中无法保【证,安全的责令》从危险区域内撤【出,作业人员或者暂停】施工; — ,。  (五)》法,律、法规规定采取】的其他措施 【。    — 第?三十七条 —  :工程基本完工、【大型机?具和作业人员—撤场后建设单位应】当向工程项目所【在地住房《和城乡建设》行政主?管,部门提?出申请由住房—和城乡?建设:。行政主管部门进【行安全生产》评价 》    》 第三十八条【  住》房和城乡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在收到建《设单位竣工验—收备案文件之日【起十五日《内予以审查发现建设!。单位在竣《工验: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!有关:建筑:工,程质量管理》规定行为的责—令停止?使用并重新组织竣】工验收? , :    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