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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章 《监督检查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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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条 !各级人民政》府每年的政府工【作报告应当》。包含城乡规划编制和!实施:情况
各!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!会,。常务委员会或—者镇、乡人民代【表大会和规划审批机!关报告城乡规划【的实施情况并接受】监督
第五十五条! 省、设区—的市人民《政,府应当?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!制,。。度对城乡规划的编】制、审批《。、实:施、修改进行—监督检查
— 城镇体【系规划和城》市、镇总体规划【的审批?机关应当《定期:对规:。划的实施情》况作出评价并—进行动态监测—国务院审批的规划实!施情况由省人民政】府,进行:评价
第五十六】。条 城乡》。规划主管部》门对违法建设作【出责令停止》建,设的决定后》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位应当》停止建设《。;,拒不停止建设的城】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当书面?通知供?水、供电单》位停:止,对施工场地供水、供!电供水、供》电单:位接到通知》后应当依法及—时采取相应的—措施
第五十七条! 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违—反本条例规定作出行!政许可?的上级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有权责令【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!该行政许《可因撤销《行政:。许可给当事人合法】权,益造成损《失的:作出行政许可的【机关应当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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