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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章 城乡》。规,划的:。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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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七条 ? ,城乡规?划,包括城?镇,体系规?划,、城市?规划、镇规划、【乡规:划和村庄规划
! : 城镇体系》规划包括《省域城镇体系—规,划、市?域城镇体系》规划、县域》城镇体系规划和城】镇密集地区规—划城市规划、—镇,规划:分为总体规划和详】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!控制性详细规—划和修建性详—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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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八条 《 省人民政府组织】编制省域城镇—体系规划报国务院】审批:。
:。 《市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市域城【。镇体系?规划报省人民—政府审批《
县人民!政府组织编制—县域城镇体》。系规划报设区的【市人民政府审批【并报省人民政府城乡!规划:主管部门备案—
《 :省、设区的市人民政!府可以组《织编:制城镇密集地区【规划跨设《区的市行政区域【的城镇密集地—区,规划由省《人民政府《审批;跨县级行政区!域的城镇密集—地区规?划,。由设区的市》人,民政: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!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备案
【 城》镇体系?。。规,划的期限一》般为: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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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市》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!市总体?。规,划报省人民政府【审批省人民政府所】在地的市以及国【务,院确定的市的总体规!划由省?人,民,。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!审批
镇!人,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!体规划报市或者【县,人民政府审批县人】。民政府所在地镇【总体规划由县人民】政府组织《编制报?设,区,的市人民政府审【批并报?省,人民政?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备案
! 历史文化名城总体!。规划:报省人?民政府审批;历史文!化名:镇总体规划报设【区的市人《民,政府审批
! 城:市、镇总体》规划的期《限一般?。。为20年
第!十条 城镇—体系规划城》市、:镇总体规划乡—规划确定需》要编:制规划的《村庄应当编》制村庄规划城市、】镇总体规划确—定的建设用地—范围内的镇、乡、村!庄不再编制镇规【划、乡规划和村【庄规划
!镇、乡人《民,政,府组织编制乡规划、!村庄规划报市—或者县人民政府审】。批历史文化》名村规划《报设区?的市人民政府审批】
第十一【条 市、县—人民政府所在地镇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!市或者县人民政【府,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组织《编制报市或》者县人民政府批准】并报本级《人民代?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和总体】规划审批机关备案】其他镇的控制性【详,细规划由镇》人,民政府组《织编制?报,市或者?县,人民:政府:审,批
?。 国》。务院审批总体规划】的市:的控制性详细—规划报省《人民政府备案
】第十二条 城【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!地内的独立开发区总!体规划由《设区:的市人?民,政,。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组织编制经设【区,的市人民政府审查】。后报省人民政府审】批
开发!区的控?制性详细规划由开发!区所在地市》、县人民政》府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【组织编制报设—区的市人民》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!政府城?乡规划?主管部门备案
! 城乡规划【确定的独立产—。业用地总体规划【或者控?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!。地市:或者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—管,。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或!者县:。人民政府《审批并报《。上一级人民》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备案
【。第十三条 》 历史?文,化名城、名镇、名】村、街区、》保护区和历史建筑应!当编:制保护?规划保持《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!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!遗,产的真?实性和完《整性
【。 省级历史文化【名城、名镇、名村】。、街区、保护—区由省?人民政府公布;【市级、县级历史【文化保护《区、历史建》。筑由同级人民—政府:。公布
第十四条 ! 专项规划由县级】以上人?民政:府有关主管部门【会,同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或者城乡—规划主管《部门组?。织编制经同级人民政!府审:批,后纳:。入城乡规划并报城】镇体系规划、总体】规划审批机关—的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和《有关:主管部门备案—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。的从其规定
【第十五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有关部门—应当:根据编制城》乡规划?。的需:要及时向城》乡,规划组织编制—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!料
— 县级?。以上人?民政:府城乡规划》。主管部门应当—。依法做好城》镇勘测工作》
第十《六条 城镇体【系,规划应当包括区域城!镇化和城乡统—筹发展战略与—目标城镇与乡—村居:民点功能《定,位、规模和布局产业!空间布?局区:域公共设施与基础设!施,布局生态环境与资】源保护禁止、—限制和适宜开发的地!域范围以及空间管制!措施等内容》。
? 自然与历史】文化:遗产、?风景名胜区》。。。、自然保护区、湿】地、森?林公园、水源保【护,区以及水系等必须控!制开:发的地域和》公路、?铁路、?机场、?邮政、电信、—供电、供水、排水】、供热、供气、防】洪、:水利枢纽、广播【电视、垃圾处—。理等区域基础设施】以及文化《。、教育、卫生—、体育?等公共服务设施【。。布局应当《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】的强制性内容
】
第十七条—。 城市、》镇总体规划应—当,包括下列强》制性内容
】 (:一,)规:划区范围;
【 (二)—规划区内建》设用地?规模;
》 : (三)干道系【统网:络,、,交通枢纽;
—
? (四)邮政—、电信、供电—、供水、排水、供热!、供气、《广播电视、》垃圾处理等基—础设施用地;—
,
《(,五)文化、教—育、卫生《、体育等公共服【务设:施,用地:;
(【六)水源地和水【系;
(七!)基本农《田和绿化用地;
! (八》)资源与生态—环境保护《;,。
: (九)自【然与历?史文:化遗产保护;
】 (十)预【防和:减轻:地震、洪《水等灾害;
! (十一)其—他
第—。十,八条 乡规—划应当包括乡域内的!村庄发展布局农村】生产生活服》。。务设施、公》益事:业,等建设用《地布局禁《止、限制《和适:宜建:设的地域《范,围以及空间管制措施!等内容
》
第?十九条 《 控制性《详细规划应当包括】下列强制性内容
】
, : (一)规划地块】的,土地用途;》
(二)】建筑:高度、建筑》。密度、容积率—、绿地率等指标【规定;
【 (三)基础设施、!公共服务设施和【。防灾减?。灾设施配《套建设的指标和布局!等
— 规划地块有历史】文化遗产的其控制】性详细规《划还应当包》。括历史文化遗产保】护的: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!以,及保护?区界线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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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【 城镇体系规【。划、城市总体—规划:、,县人民政府所在地】。镇总体?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!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!大会常?务委员会审议常【务委员会《组成人员《的审议意《见交本?级人民政府研究处】理,
? 镇、乡人民政!府组织编《制,。的镇总?体规划和乡规划在】报送审?批,前应当先经镇—、乡人民代表—大会审?议代表的《审议意见交本级【人,民政府研究处理
!。 村庄规划在!。报送审批前应当【经村:民,会议或者《村民代表会》议讨论同意
【第二十一条 城乡!规划报送《审批前组织编—。制机关应当依—法将规?划草案通过媒体、展!。览、张贴等方式予以!公告并采取论证会、!听证会或者》其他方?式征求专家》。和公众?的意见公《告的时间不得少于】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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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二条 城【乡规划批准前—审批机关《应当组织专家—和有关部门》或者委托具》有相应资《质的技术机》构进:。行审查
!批准:的城乡规划》由组织编制机关依】法在专门《场,所向社会公布并按】照,国家:和本省的有》关规定?送交同级城乡—建设:档案机构存》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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