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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章 城】乡规划?的,制定 《 第七条 — 城乡规划包—。括城镇体系规划、】城市规划、》镇,规划:、乡规划和村庄规】划, :。。    城镇体【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!体系规划、市域城】镇体系规划、县域】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!密集地区《。规划城市规划、【镇规划分为总—体规划?和详细规划详细【规划分为控》制性详细《规划和修建性—详细规?划 《。 第八条 》 省人民政府组织】。编制省?域城镇体《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!     市人】民政府组织编制【市域城镇《体系规划报省人民政!府审批   【  县人民政府组】织编制县域城镇【体,系规划报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?审批并报《省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! ,    省、—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!以组织?编制:城镇密?集地区规划跨设区】的市行?政区域的城镇密集地!区规划由省》人民政府《审批;跨县级行政】区域的城镇密集地】区规划由设区的【市人民政府审批并】报省人民政府—城乡规划《。主管部门备案 【  :。   城镇体系规划!的,期限一般为》20年 》 第?九条  市人民政府!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!划,报省人民政府审【批,。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!市以及国《务院确?定的市?的总体规划由—省人民政《府审查后报国务院】审批     镇!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镇总体》规划报市或者县人民!政,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!。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县!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报设区的市》人民政府审》批并:报省人民政府城【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备案   】 , 历史文化》名城总?体规划报省人民【政府审批;历史文化!名镇总体《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!政,府,审批 ?    《 城市、镇总体规划!的期限一《般为20《年 《 第十条  城镇体!系规划城市、镇总体!规划:乡规划确定需要【编制规划的》村庄应当《编制村庄规划城市、!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!设用地范围》内的镇、乡》、村庄?不再编制镇规划、】。乡规划和村庄—规划:     镇、】乡人民?政府组?织编制乡规》划,、村庄规划报市或】者县:人民政府审批历【史文化名村规划报设!区的市人民》政府审批 — 第十《一条  市、县人】民政府所在地镇【的控制性详》。细规划由市》或者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》组织编制报》。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!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:会和总体规》划审批机关备案【其他:镇的控制性》详细规划由镇—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!市或者县《人民政府审批  !   国《。务院审批总体—规划的市的控制性】详细:规划报省人民—政府备案 —第十:二条 ? 城: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!。地,内,。的独立开《发区总体规划由设】区的:市人民政府》城,乡规划主管部—门组织编制经设区】的市人?民政府审《查,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! :    开》发区的控制》性详细?规划由开发区所在】地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组织编制报设区的】市人民?政府审批《并报省人《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?部门备案  【   城乡规划确】定的独?立产业用地总体【规划或者控制性【。详细规?。划由所?在地市或者县人【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组织—编制报?市或者?县人民?政府:审批并报上一—级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:主管部门备案— ? 第十三《条,  历史文化名【城、名镇、名村、街!区、保?护,。区和:历史建筑应当编制】保护规划保》。持,和延续传统格局和】历史风貌维护历史】文化:遗产的?。真实性和完整—性 ?    省级历【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】、名村、街区、保】护区由省人民政府】公布;市级、县【级历史文化保—护区、历《史建筑由《同级人民政府—公布 第》十四条  专—项规划由县级以【上人:。。民政:府有关主管部门【会同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或者【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组织编】制经同?级人民政府审批【后纳入城乡》规,划并报城镇体—系规划、总》体规划审批》机关的城《乡,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!主管部门备》。案法律、法规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第十五《条  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!据编:制城乡规划的需要】及时向城乡规划【组织编制《机关提供有关基【础资:料    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城】乡,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依法做好城》镇勘测工《作 第十六条【  城?镇体:系规划应当》包括区域《城,镇化和?城乡统筹发展—战,略,与目标城镇与乡村居!民点功能定位、规模!和布局产《业空间布局区—。域公共设施与—基础设?施,布局生态环》境与资源保护—禁止、限《制和适宜开发—的地域范围》以及空间管》制,措施等内容  】。  : 自然?与历史文化遗产【、风景?名胜区、自然—保护区、湿地、森】林公园、水源—保护:区以:及水系等必须控制】开发的?地域和?公路、?铁路:、机场、邮政—、电信、供电、【供,水、排水、供热、供!气、防洪、水利枢】纽、广播电视、垃圾!处,理,等,区域基础设》施以及文化、教育、!卫生: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!。。施布局应当作为【城镇体系规划的【强制性?内容 》。。 第十?七条  《城市、镇总体规【划应:。当包括下列强制【性内容?    (一)】规划区范围; 】。   (二)规【划区:内建设?用地规模;  】  (三)干道系】统网络?、交通枢纽;—  ?  (四)邮政、】电信、供电、供水、!排,水,、供:热、供气《、广播电《视、垃圾处理等基础!设施用地; — ,   (《。五)文化、教育、卫!生、体育等公共【服务:设施:用地:; ?   ?(六)水源地—和水系;  【 , (七)基本农【田和绿?化用:地; 《 ,  (八)资源与生!态环境保护》; :  :  (?九,。)自然与历史文【化,遗产保护;  】  :(,十)预?防和减轻地震、洪】水,等,灾,害; ?    (十一【),其他 第十八!。。条  乡规》划应当包《。括乡域内的村庄发展!布局农村生》产生活服务设施【、公:益事业等建设用地】布局禁止、限制和】适宜建设的地域【范围:以及空间《管制措?施等内容《 第十九条 !。 控制性详细规划应!当包括下列强制性】。内,容  《。  :。(一)规划地块【的土地用途;—。    》。(二)建《筑高度?、,建筑密度、容积率、!绿地率等《指标规定; —    (三)【基础设?施,、公共服务》。设施和防灾减灾设】。施配套?建设的?。指标和布《局等    【 规划地块有历【史文:化遗:产的其控制性详细】规划:还应当包括历史文】化遗产保护的建设控!制指标和规定—以及保护区》界线:。等 : 第二十条  !城镇体系规划—、城市总体规—划、县人民政府所】在地镇总《体规划在《。报送审批《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:审议常务委员会【组成人员的审议意】见交本?。级人:民政府?研究处理  【   镇、乡人民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!体规:划和乡规划在报送审!批前应?当先经?镇、乡人民代表【大会审议代表—的,审议意?。见交本级人民政府】研,究处理 《   ?  村庄规划在报送!审批前应当经—村民会?议或:者村:民代表会议讨论同】意 第二十一条 ! 城乡规划报送审批!。前组织编制机关应】当依法将规划草案通!。过媒体、展》。览、张贴等方式予】以公告并采取论证】会、听证会或—者其:他方式征求专家和】公众的意《。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!。于30?日 ?。 第二十【二条 ? 城乡规划批准【前审批?机,关应当组织专—家和有关部门或【者委托具《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!构进行审查 【    批准的【。城,乡规划由组织编制】机关依法在专门场】所向社会公布并按照!国家:。和本省?的有:关规:定送交同级城—乡建:设档案机构》存档 《   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