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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!则
第一条 ! 根据 中华人民】共,和,国,城乡规划法和—其他有关《法律、行政法规【。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!制定本?条,例,
第二条 在】本,省行政区域》。内制定和实施城【乡规划在规划—区内进行建设—活动适用本条例【
第?三条 制定和实】施,城,乡,规划应?当遵循城《乡统筹、合》理布局、节约—土地、?集约发?展和先规划后建【设的原则改》善生态环境》保护自然资源—和历史文化》遗产保持《。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!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!的合法权益》符合:防灾减灾《。。、公共安全、—国家:安全的要求促进人】口、资源、环境、】经济:、社会、文化全【面协调可持》续发展
— , 城市、》。。。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!划和村?。庄规:划的编制《应当依据国民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!并与土?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相: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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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》 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当依法科—学编制城乡规划【经依:法,批准的?城,。乡规划必《须,严格执行未》经法定程序不—得修改?
》 各级人民政府【。应当将城《。乡规划的编制—和管理经费》纳入本级《。财政预算
— 各级人民】政府:应当建立由人民【政府及其相关部门】。负责人、专家—。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!乡规划?委员会对城乡规划】编制和实施的—。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为!决策提供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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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省人!民政府?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负责全省的城】乡规划管理工作
! 市》、县:人民政府《城乡规划主管—部,。门负:责本行?政区:域内:的城乡规划管理工】作
第六》条, 制定和实—。施城乡规划应当遵】守国家、省有关标准!和技术规《范应用先进》。科学技术《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:府应当依据有关法】律、法规和标—准、技术规》范制定适合本行政】区域:的城乡规《划管理技术规—。定
— 对城乡规》划编制和实》施的优秀《项目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给予表》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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