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》  监督管理— 》 ,第三十?一条  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《机构应当履行下列】监督管理《职责 》    — (一?)监督?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工程监理等】。工,程建设主体的质量】行为; 》 《。    (》二)检查工程项【目,法定建?设程序、企业—及其有关人员—的资质或者》资格抽查有关质量文!件和技术资料检【查质:量,保证: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!。。实情况; 》 《 ,。   ? (三)抽查建设工!程的地基《、基:础,、,主体结构、建筑节】能,工程和其《他涉及?结构安全重》要部位的质量—抽查用于工程—建设:的主要建筑材—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!备的质量; 】 ?    (四)【组织或者参与工【程质: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依!法查处对有关工程】质量的举报;— ?  《 ,  (五《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规定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管理的》其他职责 【 第三十二【条  建《设,工,。程质量监督》。机构:履行监督检查职责】时有权采《取,下列措施 — ,    — (一)《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!有关:。工,程,质量的文件和—资料;?   】  (?。二)进入施工现【场进行质量检查; !  —。   ?(三:)发现存在》工程质量隐患时责】令被检查单位就该】质量隐患进行整改】其,中,涉及结构安》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!改; ? :   》  (四)查封、扣!押施工现场存在【质量问题的建筑【材料: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; —。 , ,     (】五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建?。设工程?质量监督检查—的其他措施 【。 : 第三十三—条  市《建,设行政主《管部:门根据本市》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需要?可以组织编制高于】国家标?准的地方工程建设】标准和技术规范【以,及推广、限制和【禁止使用的技术、】。工艺、材《料,和设备目录并—向社会公布 】 : 第:三十四条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!建设:工程质?量违法行为时发现】应当由其他》管理部门予以处【理的违法《行为应当在》三个工?作日内移送》有关管理部门—处理有关管理部【门应当将处理情况】及时予?以反馈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