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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第五章 】 法律责任 — 第—三十五条 违反本条!例第八条、第九条、!。。第十五条《、,第,十六条规定有下【列行为?之一的由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责《。令限期?改正并处以十万【元以上三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造—成工程质量事故【的责令停业》整顿降低资质等级;!情节严重的吊销【资质证?书;:造成损失《的依:法承担赔偿》责任: ? ,   《  (一)》。勘察单位《未按照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进行【勘察的不按照规定】参与验?收或者出具的验收文!件不真?实的:;   !  (二)设计单】位未根据勘》察文件进行工—程设计的; 】 ?    (三)设计!单位指定建筑材料、!建筑:构配件的生产—。厂,、供应?商的; —     (】四)设计单》位未按照工程建【设强制性标》准进行设计的;【    ! (五)设计单位】不按照规定派驻【设计代表设》计文件未注明建设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】、允许最《大沉降量、抗震设防!裂度:和防火要求不—按照规定参与验收】或者出具《的验收文件不—真实的? ? 第三十六条 !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!二款、第十一条第】二款、第十》八条第二款规—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责,令改正可《处以一万《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 【   (一)施工单!位未:配,备相应项目负责【人,和专业技《术人员?、,管理:人员或者擅自更【换项目负责人的【; 《 ?    (二—)工程?监理单?位,未配备?相应监理项目负【。责人和其他监—理人员或者擅自更换!监理项目负责人【的,;   !  (三)工程监】理单位?对施工单位》违反工程质》。量技术要《求的相?关行为未予以制【止和:报告的? 《 第三十七条【 违反本条例第【十条第一款》、第三款规定施工】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—。改正并处以工程【合同:价款百分之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!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!质量不合格的负责】返工:。、修理并赔偿—因此造成的损—。失;情节严重的责令!停业整顿《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!销资质证书 】 : ,    (一)【未按工程设计—图,纸或者?施工技?术标准施工的;【 , ?     (二】)使用未经》检测或者《检测不合格的建筑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、!。设备和商品混凝土】的;: —   ? (三)在施工【中偷:工减料?的 — 第三十八条 【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一条规?定工程监理单位【。与,建设单?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!、弄虚作假降低【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!格的:建设工程、建筑【材料:、,建筑构配件》和设备按照合—格签字的《由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》。正并:处以五十万元以上】一,百万元以下的罚【款降低资质等—级,或者吊销资质证【书;有违法所得【的予以没收;—。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!赔偿责任 【 , 第三十九条 违!反本条?例第十二条、第十九!条规定建设工—程质量检测单—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!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》  》  : (一)超越资【质范围从事检—测业务的; 【。     (!二):出现检测结果不合】格项目未及时通【知委托单位》和建设工《程质量监督机构的;! ,     !(三)?对未见证取样的试块!、试件以及有—关,材,料出具见证取样检】测报:告的  ! ,  :建,设工程质量检—测单位伪造检测【数据、出具虚假检】测报告或《者鉴定结论》情,节严重的《吊销资?质证书 — 第四》十条 违反本条例】第十三条规》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未!按照规定的审查【内容进行审查—或者出具虚假审查】合,格书的由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》改正并处《以五万元《以上十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由市?。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撤销【其施工图审查—机构认定 — : :    对擅—自修改?经审查合格》的施工?图设:计文件的《单位和?个人:由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并处以一万—元以上五万》元以下的《罚款 》 第《四十一条 违—反本条?例第十七《。条,。规定施工单》位对建设工程质量】控制资料记录不【真实、不准确、不】。完整或者《与建设工《程进:度不同步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正—可处以?一万:元以:上,五万元?以下的罚《款 《 第《四十二条 违反本】条例第十八条规【定建:设单位未按》照规定组织阶段验】收要:求施:工单位进入下一【工序施工的》施工单位未经—阶段验?收,或者验收不合—格,擅自:。进入下一工》序施工的由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责: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!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罚款 !第四十三条 违反本!条,例第十九条规定施工!单位:未,对涉及?结构安?全的:试块、试件以及有关!。材料取样检》测或:者对:所送检?的试:块、试件以及有关材!料弄虚作假的—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处以十万元以】上二十万元》。以下的罚款情—。节,。严,重的责令停》业整顿降低》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!质证:书;造成损》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【第四:十四条 《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。。一条规?定建:设单位?提供虚假《竣,。工验收备案文件的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改正—并处: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!元以下的罚款 】 《 ,。   ?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二条规定《建设单位将建设行政!。主,管部:门决定重新组织【竣工验收的工程【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!前擅自使用的由建】。设行政?主管部门处》。以工程合同价款百】。分之二以上》百分之四以下—的罚款? —第四:十五条 建》设、勘察《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!监理:单,位违反国《家规:定降低工程质—量,标准造成重大安全】事故构?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!人员依法《追究刑?事责任 !第四十六条 建设】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工程监理单位及其!注,册执业人员》依法受到行政—处罚的可以》将其违?法行为和处理结果记!入建筑市场》信用信息《系统 —   《  建设、勘察、】设计:、施工、工程监【理单位依照本条例】第三十五《条,、第三?十七条、第三十八条!。、第四十二条、【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!四条被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责,令限期改正情节【。严重的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。门可以取消其—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!以下:在本市参加》招投标活动的资【格,。 》。 ,第四十七条 国家工!作人员在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管理【工作中索贿受贿、】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。刑事责任《;尚不构成》犯罪:。的依法给予处分 ! 第四十八】条 :。建设、勘《。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工程监【理单位?的工:作,人员因?调动工作、退休等原!因离开该《单位后被发现—在该单位工作—。期间违反国家—和本市?有关建设工程—质量管?理规定造成重大工】。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!依,法追究法律责任 ! 第四—十九条?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!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!申请:行政复议或者提起】行政诉讼逾期不申】请复议、不》。起诉又?不履行?行政处罚决定—的由作出行政处【。。罚决:定的部门依法申请】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