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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第五章 】 法律责任 ! 第?三十五条 》违反:本条例第八》。条、第九条》、第十五条、第【十六条规《。定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的由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处以十万元【以上三十万元—以下:的罚款;造成工程】质量事故的责令【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!级;情节严重的【吊销资质证》书;造成损》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《。责任  !   (一)勘察单!位未按照工》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进行勘?察的不按《照规定参与验收或】者出具的验收—文件不真《。实的; 【 ,  :   (二》),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!文件进行工程设计】的; 【     (三)】设计单位指定建筑】材料:、建筑构配件的【生产厂、《供应:商的;? 《     (四】)设计单位未按照】工,程建设强制性标【。准进行设计的; 】 ,     (!五)设计单位—不按照规定派驻设】计代表设计文件未】注,明建设?工程合理使用—年限、允许最大【沉降量、抗震设防】裂,度和防火要求—不按照规定参与验】。收或者出具的—验收:文件不真实的 【 第三十】六条 违反本—条例第十条第二【款、第十一》条第二款、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】定,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的由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可处以一万—。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  !  (一)施工单位!。未配:备相应项目负责人】和专业?。技术人员、管理【人员或者《擅,自,更换项?目负责人的》;  】   (《二):工程监理单位未【配备相应监理—。项目负?。责人和?其他:监理人员或》者,擅自更换《监理项?目负责人的》; 》    》。 (三)工程监【理单位对《施工单位违》反工程质量技—术要求的相关行为未!。予以制?止和报?告的 《 第三十七】条 违反本条例第十!条第一?款、第三《款规定施《工单位有《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?。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!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!以,下的罚款造》成建设工程质—量不合格的负—责返工、《修,理并赔?偿因此造成的损失;!情节严重《的责:令停业整顿降低资】。质等级?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!。 , 《 ,   (《一):未按工程设计—图纸或者《施,。工技术标准施工的】;, —    (二)使】用未经检测或者【检测不合格的—建,筑材料、建》。筑构配件、设备【和商:品混凝土的; !。 :     (—三):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! 《 第三《十八条 违反本【条例第十《一条规?。定工程监《理单位与建》设单位或者》施工单位《串通:、弄虚作假降—低工程质量或者【将不:合格的建设工程【、建筑材《料、建筑构配—件和设备按照合格】签字的?由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责》令限:期改正并处以五【。十万元?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!罚款降低资》质等级或者吊销【。。资质:证书;有违》法所:得的予?以,。没收;造《成损失的承》担连带赔偿》责,任, : : :第三十九条 违反】本条例第十二条、】第十九?条规定建设》工程质量检》测单位有下》列行为?之一的?由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改《正并:处以一万元以—上三万元以下—的,罚款 ? 《     (一【)超越资质》范围从事《检,测业务的; 【 《   ?。 (二)出现—。。检测结?果,不合格?项目:。未及时通《知,委托单位《和建设工程质—。量,监督机构的》; —     (三)】对未:见证取样的》试块、试件以及有关!材料出具见证取样检!测报告的《  【   建《设,工程质量检测—单位伪造《检测数据、出具【虚假检测报告或【者,鉴,定结论情《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!书 《 第四十条 】违反本条例》第十:。。三条规?定,施工:图,审查机构未》按照规定的审—查内容进行审查【或者出?具虚假审查合—。格书的由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责令《改正并处以五万元】以上十万《元,以下:的罚:款;情节严重—的,由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撤销其施!工图审查《机构:认定 ?     !对擅自修改经审查合!格的施工图设—计文件的单位—和个人?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改?正并处以一万元以】上,五,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—第四:十,一条 违反本条【例第十?七条规?定施工单位对建【设工程质量控制【资料记录不真实、不!准确、不完整或者】与建设工程进度【不同步的由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:门责令改正可—处以:一万元以上五—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 》第四十二《条 违反本条—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!单位未按照规定【组织阶段验》收要求施工单—位,进入下一工序施【工的:。施工单位《未经阶?段验收?或者验收不合格【擅自进入下一工【序施工的由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,限期改正并处以五】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,罚,款 【第四十?三条 违《反本:条例第?十,九条规?定施工单位未对【涉及结构安全的【试块、试件以及【。有关材料取》样检测或者对—。所送检的试块—、试件以《及有关材料弄—虚,作假: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并【处以十万《元以上二十》万元以?下的罚款情节严重】的责令停业整顿【降低资质等级或【者吊销资质证—书,;造成损失的依【。法承担?赔偿责?任 第四!十四条 违反—本条例?第二:十一:条规定建设单位提供!虚假竣?工验收备案》文件: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并【。处以十万元以—上三十万元以下的】罚款 《 《    违反本【条例第二十》二条规定建》设单位将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重!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!程在重新组织竣工】验收前擅自》使用的由《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处以工程—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!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!款, ? ,。 , 第四?十五条 建设、勘】察、设?计、:施工、工程监理单位!违反国家《规定降低工程—质,量标准造成重—大安全事故构成犯】。罪的对直接责任人】员,依法追究刑事—。责任 》 第四十六条】 建设、勘察、【设计、施工、工程】监理单位及其—注册执?业人员依《法受到行政处罚【的可以将其》违法行为和处—理结果记入》建筑市场信用—信息系统 】   《  建设、》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工程》监理单位依照本【条例第?三,十五条、第三十七】条,、第三?十八条、第四十【二条、第四十—三条:、第四十四条被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期?改正情节严重的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可以取消其六个月!以上十二个月以下】在本市参《加招投?标活动的资格— : 《第四十七条 国【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!。程质量监督管理工】作中索贿受》贿、玩?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,刑事责任;》。尚不构成犯罪的依】法给予处分》 , ? 第四《十八条 建设、勘察!、设:计、施工《、工程监理》单,。位,的工作人员因调动】工作、退休等—原因离开该单位【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!作期间违反国家和本!市,。有关:建设工?程质量管理》规,定造成重大工程质】量事故?的仍应当依法追【究法律?责任 】第四十?九,条, 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罚决定不服】的可以依法申请【。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政诉【讼,逾期不申请复议、不!起诉又不履行—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!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!门依: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