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《三章 污染的—防治: , 第二十九【条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采?取防治水污染—的对策和《措,施,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!逐步改善水环境质】量 : 第《三十条?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饮用》水源的?污染防治工》作依法划《定饮用水源保护区】禁止在饮用水源保】护区进行可能造成】饮用水源污染的【一切活动对饮—用水源已产生—直接危害的排放污染!物的单?位应限期转产或者关!闭 : 第《。三十一条《 加:强城市污水集—中处理城《市,生活污?水与工业污水应当由!排放污染《。物单位预处理达【到接:管标准后排》入,污水处理系统— 第三—。十二条? 禁:止生产、销售和在】经营中使用》一次性发泡》塑料餐饮《具以及在环》境中难以降解的【一次性塑《料食品袋《和,垃,圾袋推广《使用在?环境中易《回收易处置易消纳】的包装物、容—器和无磷洗涤用品】 ?。 第三十三条 【逐步推行对固体废】物(含废旧电池【),的分类?收,集、综合《。利用和无害化—处理:  》。。 产生医院废物、】医药废物、废药品等!危险废物的单位【必须向当《地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申报》。登记并按规定—收集、贮存、运输和!。处置 第【三十:四条 禁止排放污】染物的单位利用渗井!、渗坑、裂隙—和溶:洞排放?、倾倒废水储存放】射性:物质:和其他固体废—物 ?   《  《禁止向水体排—放、:倾倒工业《废物、生活垃圾和其!他固体废《。物,   存放】可,溶,性剧毒废物》的场所?必须采取防水、【防渗漏、《防流失等措施防【止二次?污染 ? ?第三十五条 严【禁将境外有害废物】。和垃圾运入本市行政!区域内处置》 ,  进口【可作为原料的固【体废物?必须委?托持:有环境风险评价【证书的?单位对所进》口的废物进》行环境?风险评价并按国【家规定的程序—。。上,报审批 第】三十六条 禁止机】动车在市和县(市】),人民政府划定—的区域内《鸣喇叭?特种车辆在》执行非紧急任务时】。不得使用警报器 ! 第三十七条 禁!止在:商业经营活》动中使用高音—广播喇叭《或者采取其他发【出高噪声的方法【招揽:顾客:   在【公共场所和住宅【区使用音响和发【声设备应当》控制音量《防止产生环境噪【。声污染 第】三十八条《 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安:装使:用空:调、中央制冷设备】和发电设备等都应当!符,合有关规范采取【措施降低噪声和振】动使其达到国家【和本省?规,定的排放《标准: : 第三十九条【 ,。在市区和城镇进行】建筑施工和其他作】。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!在午间十二时至【十四时和夜间二【十二时至《次,日,六时:进行产生噪声污【染的活动因抢修、抢!险作业?或者生产《工,艺要:求和特殊需要必须连!续作业的应当报【经市、县(市)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批准并且予—以公告接受群—众监:督对附近居民造成损!失的依法给予赔偿】  》 在市区和具备条】件的城镇必》须按:规定使用《商品:混凝土禁止使用【锤击桩 —。 第四十条 使用家!用电器、乐》器或者进行其—他,室内娱乐《活动时应《当控制音量或者采】取其他有效措施【避免对周围居民造】成环境噪声污染 】。 第四十一条 !建筑工?程、拆迁工程、设】。备安:装工程?、管线敷设》工程、建筑装饰装修!工,程和园?林,绿化工程的》。。施工: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!按照有关规定采取】措施保护施工现场】周围环境防止—和减轻粉尘、噪声、!。振动:、污水?、泥浆和建》筑垃圾等对周—围环境的污》染和危害  【  ?施工:和,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及!时修复在施工过程】中受到?破坏的环境 !第四十二条 建设或!经营:产生的放射性、电磁!辐射项目《。的,单位和个人必须【遵守国家和地方【的有关规《定采取措施防—止污染环境新建产】生放射性、电磁辐射!的项目应当》环,境保:护行政主管》部门批准 第!四十三条 各级人】民,政府应当加强农村】。环境保护推广—。先进的?科学技术《合理使用化肥—农药防止土》壤污:染防止植被破—坏、水土流失、水源!枯竭和种《源灭:绝促:进,系,。统的良性循环保护农!业生态环《境 第四十】四条 加强》对畜:禽、:水产养殖业和屠【宰业的污染防—治禁止排放未经【处理的养殖或—者屠宰废水、废物在!城市建成区范—。围内已建的养殖【或者:。屠宰场(厂)对【环境造成《污染的必须进行限期!治理: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