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三章 污染!的防治 【第二十九《条 各级人民政【。府应当采取防治【。水污染的对》策和措施《合理开发利》用水资源逐步—改善:。水,环境质量 【 第三十《条,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加强饮用水】源,的污染防《治工作依法划定【饮用水源保护—区,禁止在饮《用水源保护区进行】可能造成饮用水源】污染的一切》活动对饮用》水源已产生直接危害!。的排放污《染物:的,单位应限期转—产或者关闭 — :。 第三十一》条 :加强城?市,污水集中《处理:。城市: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!应当:由排放污染物单位】预处理达到接管标】准后排入污水处理】系统:。 : 第?三,十,二条: 禁止?生产:、销售和在经营中使!用一次性发》泡塑料餐饮具以及在!环境中难《以降解的一》次性:塑料食品袋和垃圾袋!推广使用在环境中】易回收易《处,置,易,消,纳的包装物》、容器和无磷洗【涤用:品 : ?第,三,十三条 逐步推行】对固体废物》(含废旧电池)【的分类收集、综【合,利用和无害化处理】  ?。  产生医院【废物、医《药废物、废》。药品等危险废物【的单位?必须向?当地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:。部门申报登记并【按规定收集、贮存】、运:。输和处置 【 第三十四条 【禁止排放污染物【的单位利用渗井【、,渗坑、裂隙》和溶洞排《放,、倾倒废水储存放射!性物质和其他固【体,废物: ?   ?  禁止向【水体:排放:、倾倒工业废—物、生活垃圾和其】他固体废物  ! , 存放可溶性剧毒废!物的场所必》。须采取防《水、防渗漏、防【流,失等措施防止二次】。污染: 第三—十五:条 严禁将境外有】害废物和垃圾运入】本市行政区域内处】。置   进口!可作为?原料的固体废物【必须委托持有环境】风险评价证》书的单位对所—进口的废物》进行环境风险评【价并按国家规定的程!序上报审《。批 第三十六!。条 禁止机动车在市!和县(市)人民【。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鸣!喇叭特?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!任务时不得使用【警,报器 第【三十七?条 禁?止在商?业经营活动中—。使用高音广播喇【。叭或者采取其他发】出高噪?声的方法招》揽顾客  》  在公共【场所:和住宅区使用音响】和发声设备应当控制!。音量防?止产生环《境噪声污《染 第三十】八,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安装使用空调、【中央:制冷设备和发电【。设备等都《应当符合有关—规范:采取措施《降低噪声和振动使】。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!定的:。排放标?准 《 第三十九条 在市!区和城镇进》行建筑施工和其他】作业的单位和—。。个人不得《在午间十《二时至?十四时和夜间—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!。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!活动因抢修、抢险作!业或者生《产工艺?要求:和特殊需要必—须连续作《业的应当报》经,市、县(市)环境】。保护行?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并且》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监!督对附近居民—造成损失的》依法给予赔偿 【。  在市区】和具备条件》的城镇必须》按规定使《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!用锤击桩 — ,。 第四十条 使用】家用:电器、乐器或者【进行其他《室内娱乐《活动时应当》控制音量或》者采取?其他有效《措施避?免对周围居民造【成环境噪声污—染 第—四十一条 建—筑工程、拆迁工程】、设备?。安装工程、》管线敷设工》程、:建筑装饰装》修,工程和园林绿化工】程的施工单位和建设!单位应当按》照有关规定采—。取措施保《护施工?现场周围环》境防止和减》轻粉尘、噪声—。、振动、污》水、泥浆和》建筑垃?圾等对?周围环境《的污染和危害—   施工】和建设单位应当负】责及:时修复在《施工过?程中受到破坏的环】境, 《第,四十二条 建设【或经:营产生?的放射性《、,电磁辐射项目的单位!和个人必须》遵守国家和地—方的有关《规定采取措施防止】污染环境新建产生】放射性、电磁辐【射的项目《应,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批准 第!四十三条 各级人】。民政府应当》。。加强农村《环境保护推广先进的!科学技术合》理使用化肥农药防】止土壤污染防止【植被破?坏、:水土流失、水源【枯竭和种源》灭,绝促进系《统,的良性循环保护农业!生态环境 【 ,第,。四十四条 》。。加强对畜禽、水产养!殖业和屠宰业的污】染防治禁止》排放未经处理—的养殖或者屠宰废】水、废?物在城市建成区【范围:内已建的《养殖或者《屠宰场(厂)对环】境造成污染》的必须?。进行:限期:治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