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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 环《境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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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!。综合整治工作—防治废?水、废气、噪声、固!体废物和其》他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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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从事自然!资源开发、交通建】设,等项:活动的?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!措施保护《水域、植被和景观等!按,期修复受破坏的环】。境
第—九条 市《、县级环境监—测机构负责对本辖】区环境要素》的常规监测和污染源!。的监督性监测其【监测数据经过—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:门认定后作》。为,环境监督管理的【依据 环—境,监测机构确》实监测有误造成损失!的应当承担相应的】法律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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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条 对—主要污?染物排?放实行总量控制【制度实行《。总量控制的污染【物种类和总量控制计!划(含排放总量【指标)由《市,。人民政府依法制【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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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污染物【排放:总量:控制指标的县(市】)区或者污染物【排放单位必须削【减已建?。。项目受控污染—物排:放量并?采取有效《措,。施防止新建》项目产生或》者,排放受控《污,染物:使排污总量》达到:控制:指标
—第,十一:条 在居民区、【文教区、疗》养区、主要江河保护!区、旅游度假区【、风景名胜区、自】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!。特,别保护的区》域内:不得:新建、扩建污—染环境的《生产设?施已:经建:成,的,设施其污染物—排放超?过排放标准或者【总量控制指标—的应当限期治理、转!产或搬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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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产】生环:。境,污,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!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!纳,入发展规划》和技术改《造计划建立》健全环境保》护,责任制度
! 第十三《条 新建《、改建?。、扩建、《技术:改造:项目和区域》。性开发项目(含【。饮食:、,娱,乐、服务项目以下统!称“建设项目”)】应当执行环》境,影响评价制度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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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】据建设项目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!照下列规定对建设】。项目的环境》保护实?行,。。分类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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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建,设,项目对环境可—能造:。成重大影响的应【当编:制环境影响报—告书对?建设项?目产:生的污?染,和对环境的影响进】行全面、详细的评】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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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建设【项目对环境可能造】成轻度影《响的应当编制环境】影响报告表对建设】项,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!的影响进《行分析或《。者专项评价; !(三)建设项目对】环,境影响很《。小不需要进行环境】影响评?价,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!登记表建《设项目的环境影【响评价工作由取得】相应资格证书的单】位承担
】 第十四条 建设单!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!行性研究《阶段报?批建设项目》环境影响报告书【、,环境影响报告表【或者环境影》响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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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不需要】进行可?。行性研究的建设【项目建设单位应【当在建设项》目开工前报批建【设项:目环境影响报告【书、: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!环境:影响登记《表;其中需要办理】营业执照的建设【单位应当在办理营】业执照?前报批 《
对不符】。合环境保护》标准和要求的建设】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和其它—各有关审批机—关不得批准建设或】投产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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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建】设,项目需?要配:。套建设的环境保护】设施必?须与主体《工程同时设计、同】时施工、同时投产】或者使用其中—改建、扩建和技术改!造项:目,应当同时治理—原有:的污染
【 第十《。六,条 凡配套建设环境!保护设施《的建设项目根据有关!规定:需要进行《综合竣工验》。收的必须有环境保护!。行政主?管部门参《加,;不需要综合竣工】验收的由环境保护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】验,收 《
未经验收或者!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!目不得?正,式投入?生产或者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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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兴办对环境有—影响的建设》项目必须符》合规划功能和环境】保护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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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居民区—内(:包,括居民住宅》楼下商场、杂物【间、车库等)不【得新建、《改建:。产生环境污染的饮】食、娱乐、》服务及其他项目【已建成?项目污染《物超标排《放或者不《符合规划功》。能要求的《应当限?期治理或《者关闭
【第十八条 产生【或者排放污》染物的单位应当【保证其拥有的环境保!护设施正常》运行不得擅》。自拆除、闲置—
第十九条 !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设!置,。的污染物《排,放口:必须符合国家—有,关,技术要?求并配有相应的环境!保护图形《标,志和总量《控制监测设》备
第二【十条 从事环境保护!设施的设《计、制造《。、安装、《总,承包和运营》活动必须《符合国家有关规范】和标准并《且由环境保护—等有关部门实施【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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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一条 向!环,境排放?污染物的单位必须】按规定向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: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! : ,
污染物排放】不得超过许可证限定!的指标?
第二十!二条 产生》或者排?放污染物的》单,位和:个人:必须按规定》。向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如实申《报污染物排放和【处理设施以》及在正常作业—条件下污染》物的产生、排放【情况并提供有—关污染物防治的技】术资料?需要改变污染物排放!的种类、《数量、浓度、排【。放方:式、去向和污染物】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!放单位或《者个人应当办理变更!申,报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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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对—污染物排放申报情】况进行审核》经核准的污染物排】放申报数《据作为核定》污染物排放》总量、颁发排—污许可证和征收排】污费或者超标—排污费的依据之【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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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对于—有关单位《和个人提供》的涉及国家》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!污染物防治技—术资料应《当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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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】条 :排放污?染物的?单位:和个人应当按有【关规定缴纳排—污费向城市污水集中!处理设?施排放?污水并缴纳污水处理!费用的不再缴纳污】水排污费污染物排放!超过国家、地方【标准的还应当缴纳超!标排污费
】 , ?缴纳排污费、超【标排:污费或者被》处,以警告?、罚款的单位不免】除其消除污染、排除!危害和赔偿损害的责!任
征】收的排污费》和超标排污费—必须按国家有关【规定:使用不得挪作他用】
《 ,。 第二?十四条 对》污,染物:排放超过国家、【。地方排放标准或污染!物总:量控制?指标的单《位实行限期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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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县级以上环》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?可以依据法律—法规规定或者同级】人,民政府授权对超标、!超总量的排放—污染物单位作出限期!治理决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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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责令限期治理!。的污:染物排放单位—必,。须如期完《成治理任务在限期】治理期间应当采【取措施防止》产生:。。。新的:污染
—第二十五条 排放】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依!照国家?规定执行环境统计年!报制度及时、准确】地向当地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!统计资料
第!二十六?条 各级环》。境保护?行,政主管?部门应当《依,照管理权限和执【法程序对排放污染物!的单位进行现场【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!如实反映情况—提供必要的资—料不:得拒绝?、阻挠、《妨碍:检,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!作假对存《在严重?污染隐患的单—位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】限期消?除隐患
第】二十七条 存在污染!隐,患的单?位应当采《。取,防范措?施造:成环境污染事—。故,的单位必须立—即采取?措,施,控制:和,消除:污染及?。时,通报可能受到危【害和影响的单位和个!人同时向当》地人民政府及—环境保护行政主【。管部门报告》并接受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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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任!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移动【、损坏环境》保护和环《。境监测?设施和标《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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