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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》 第:四章 法律责任【 第四十五】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有下列【行,为之一的由县级【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其限期】改正可?以并处一千元以【上五千?元以下罚《款   】  ?(一)不执行环境统!。计年报制度的; 】    (二)【生产、销售和在经】营中使用《一次性发泡》塑,料餐饮具以及在环】境中难以降解的一次!性塑料食《品袋和垃圾》袋; 《   (【三)在限制》时间内擅自》。进行产生环》境噪声污染作业【的   当事人【拒不改正前款第【(二:)项违法行》为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可,以没收?与产生环境污—染相关的物品—;拒不?改正第(三)项【违法行为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应当给予警告—情节严重《的可以吊销施—工许可证《 《第四十六条》 ,违反本条例规—定有下列行》。为之一的由》县级以?上环境保护》行政主?管部:门责令?其限期改正可以并】处五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罚款【   —。  (一—)无排污许可证【或不按照《排污许可证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!;   —。  (二)不按照!国家规定《设置污染《物排:放口或者进》行,污染物排放口规【范化:整治不配备、安装】总,量控制监测设—。备的;  — , , ,。  (三)向水体排!放、:倾倒工业废物和其】他,固体废?物的;   】  (四)拒【。绝、:阻挠、妨《。碍环境保护行—政主:管部门现场检查或】者在现场《检查中弄虚作假的】;,  (五)擅【。自移动、损》坏环境?保护和环境监测【设施和标《志的 》 第四十七!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!上环境保护行—。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!期改正并《处一万元以上—五万元?以下罚款 》   — (一)污染物【排放单位不正常使】用或者擅自》拆除、闲置环—境保护设施造成【污,染物排?放超过规定标—准或者总量控—制指标的;》   —  :(二:)造:成环境污《染事故?隐,瞒不报的;》   【 (:三)在市区和具备】条件的?城镇:进行建筑施工时不按!。规定使用商品混【凝土的?;,   》  (四)—。在居民区内新建、】改建:产生环境污染的【。饮食:、,娱乐、服《务及其他项目;已】建,成项目?污染物超标排放【或不符合规划功能】要求的?   对前】款所列(《一)、(四)项【违法行为《当事人拒不》改正的由同》级人民?。政府责令停业— ? 第四十八条】 违反本《条例第十四条—规定建设项目—未执行环境》影响评价制度已投入!生产、试生产或者】使用:的,。由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其停止生产或者使!用可以并《处,一万:元以: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 第【四十九条 》违反本条例其它规】。定的由有关》部门依照相关法律、!。法规规定予以—。处罚 第五】十条 当事人—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的可以?。依法: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!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! 第五十—一条 环境保—护行政主《管部门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,同级人民政府—或者上一级主管【部门对单位负责人】。和直接责《任人:给予行?政处分?;给当?事人造成损失—的应当?。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 【  (—一)未按法定时限审!批环境影响报告书(!表)或者环境影响登!记表的; — ,  (二【)未按法《定时限对建》。设项目配套》建设的环《境保护设施进—行竣工验收的;【    】(三)对当事人提】供的:涉及国家秘密或【者商业秘《密的污染物防治【技,术资料不履行保密义!务,的;  【 (四)未》按规:定征收、使用—和管理排污费—、超标排污费的【 , 第《五,十二条 环境保【护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其他有关部门审】批不当造成环境污】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!法律责?任对当事人》造成损失的》。应当依?法赔偿 》 第五《十三条 环境保【护监督管理人员滥】用职权、玩忽职【守、徇私舞》弊的由其所在单【位或者上《级主管机关给予【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?追究:刑事责任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