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城市】绿线:规划:管理
第!。七条 划定城—市绿:线应当遵守下列原则!。
— , (一)与已批!准的城市总》体,规划、控制性详【。细规划和城市—绿地:。系统规划《的内容保持》一致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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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注重】。主,要,水体、植被等—生态绿地《资,源的保?护满足堤防、绿化隔!离等防?护,。绿地要求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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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(三:)居住区级》小区及组团公—。共绿地的规划—应结:合城市居住区布局均!衡分布;《
】 :(四)绿化用—地控制线范围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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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八条 城市绿线内的!建筑应按照石家庄市!城市土地使》用与建筑管理技术】规,定中的适建范围【执行;同时可按批准!。的详细规划建设【道路公用地上、【地下:管(:杆)线建《筑小品公厕、泵站等!市政公用设施—小型游览、休憩、】服务、管理设施【信,号等、指示牌等交通!管,制设施以及恢复【建设的历史文化景】点等但?应保证绿《地率:不低于70%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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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—严禁在城市绿线内】进,行挖取沙土》、排放?污水、倾《倒,垃圾:及,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!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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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城,市单:位的附属绿地的控】制、建设与管理按照!批准的相关城市规】划和石?家庄市城市土地使】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!定执行
】。
第十一《条 在城《。市绿线?控制范?。围的相邻地》。块进行其他》建(构?)筑物的建》设应符?合城:市规划要求》与,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】相协调并按石家庄】市城:市土地使用与建【筑管理技术》规定退让边界距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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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》 城市绿线一经确定!未经法?定程序不得》变更和调整符合下】。述情:况之一的可对城市】绿线提出变更和【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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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)城市规】划,的修编对城》市用地布局的调整】引起城市绿线的变化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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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经论】证的城市重要基础设!施穿越?或占用城市绿地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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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:三)经?批,准,的城: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!设占:用城市绿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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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法【律、法?规规定?其他确需《调整城市《绿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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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对需要变更和【调整的?城市绿线必》须向市城乡规划局提!出变更和调整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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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经审批的】城市:总体规划确定—的规划绿地的—永久绿线的变—更与调整由》市城:乡规划局《提出绿线变更与绿地!置换方案经》市政府审议后—提请市人《大常委会批准备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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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,)经审批的城市园林!绿地系?统专业?规,划、城?市详细规划所确定的!规划绿?地的绿线《的变更与《调整由市城乡—规划局提出》绿线变更与绿地【置换:方案报市人民政【府审批?绿,地置换在城市控【制性详细规划确【。。定,的同一单元》内变更与调》整的由市城乡规划局!按照控制《性详细规划调整的简!易程序?进行
第!十四条 绿线的变】更与调?整应:。遵循等量置换合理布!局的: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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