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—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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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。 为加强对城—市绿地、城市水体】、城市基础设施【、城市历史》文化街区、》文物:保护单位《。和优秀历史建—筑的保护和管—理,促进城?市经济社会全—面协调可持续发【展,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!市功能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乡规—划法等有《关法律、法》规和城市规》。划管理技《术规范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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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石?。家庄:市都市区范围内的】。城市“四线”—管理应遵守本规定】
第【三条 本规定—所称城市“四线【。”包括城市绿线【、城市蓝《线、城市紫》线和城市黄》线
【 城市绿线(!包括公共绿地—、防护绿地》。、生产绿《地、居住区绿—。地、单位附属绿地、!道路:绿地、风《景林地等)》是指本?市城市?规划确定的城市【各,。类绿地的《边界:控制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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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蓝】线是指本《市城市规划确—定,的河渠?、,湖泊:、湿地、城市调蓄】水体等城《市地表水体的的【保,护与控制地》域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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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—市紫线是指本市城】市规划确定的历【史文化街区和—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!公布:保护的文物保护【。单位以?及优秀历史》建筑的保护范—。围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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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黄】线是指对城市—发展全局有影响的、!城市规?划,中确:定的、必须控制的城!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!制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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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石—家庄市?城乡规?划,局负责城市》绿线、城《市蓝:。线、城市紫》线和城市黄线—的规划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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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条 《城市绿线《。、城市蓝线》、城市紫《线和城市黄》线规划方案形成后】。和,报批前应征求公众】意见报市人民政【府审批后《施行:经批准的《城市绿线《。、城:市蓝线、城市紫线和!城市黄线规划由【市城乡?规划局向社会—公,布接受?公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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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《 城市绿线、城市蓝!线、城市紫线和城】。市黄线?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!或个人不得随意修改!;因特殊原因确【需调整的由市城乡规!划,局会同有《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的!。基础上提出专—题报告报《请市人民《政府同意后由—。具备相?应资质的规划编制】单位做出调》整方案按程序报原批!准机关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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