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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章 户外广【告和店?招店牌等设施—。的设置与管理
【
? ,。。 第十一条 在市】区主、次干道设置户!外广告、《霓虹:灯、电子《显示牌?、灯箱?等设:施的应当依法报【经市或区户外—灯光、广告建设管理!机构批准
【 ,。 , , 除节《庆日或?其他重大活动外【需要在城市建筑【物、:设施上?悬挂标语条幅—等宣传品的应—当依法报经》。城市管理执法—。部门批?准
【。第十二条《 户外广告》、霓:虹灯、?画廊、招《贴栏:、读报栏、店—名、门牌、》招牌:等设施和标志应【。当符合道《路景观规划按—照户外设施》安全技术标准规【范设置内容》健康:外观保持整》齐、完好并遵守下列!规定:
(!一)应?当保持?原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的风格及立》面的:完整性不得影响【其造型、使用—功能与安《全;
— ? (二)不得超过】城市规划中特殊限定!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高度;》
,
(三!)不得影响建筑【物疏散出口及—消防设施的使用不】得妨碍公共安全、】公共卫生、采光【、通风及市》容;
! (:四)应与电力设施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!。与有线电视、通讯】等导线的《净距离?不得小于0》.5米;《
》。。 : (五)《不得妨碍他人生【产、:生活
《 户外广!告,等设施破损》陈旧的设《置,或使用管理》。。单位应及时》维修、更新或—拆除户外广》告使用期满后应及】。时拆除和《清,理
第十三】条 户?外广告设施应—当由具有相关—资质的?设计、监理、施【工单位进行设置
】
户外!广告设?施的经营者是户外】广告设?施维护、《管理的责任》人应当定《期巡视、维护、确保!户外广告设》施的安全、整洁、美!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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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户外广告、店招!、店牌设置应—当安全和牢固充分考!虑风、火、》。水、电?、台风、雷暴、地震!。等自:然、人为因素对安】全的影响其风载【与荷载应当协—调不得超《。过建筑物设计荷载】且,有泄风压措施户外】广告、店招、店牌】构,架应当符合户外设施!的安全技术标准【。、,管,理标准和规范—并进行隐蔽处理避】。免外露
《
第十》五条 在下列—区,域或者位置不—得设置户《外广告
— 》(一)住宅》楼、危房、综合性】建筑的住宅部分、】建筑物的玻》璃幕墙?;
? —(二)交通》标,志、护栏等道—路,交通安全设施和路灯!杆、电?力杆等道路附属【设施:。;
【 (三)立交桥】、人行过街》桥等各种桥梁;【
】(四)建《筑物商场门框、门】柱及首层通透玻璃上!;,
: 《 (五)》建筑物坡屋顶—或屋顶造型独—特,的建:筑物顶部;
【 》 (六?)其:。他禁:止设置的区域
【
》。 在道路》。交叉口或交》通繁忙地《段不得设置电子显】示牌(屏)
【 建【设项:目永久性围墙—不得设置《户外广告;临时性】施工围墙可发布自】身广告但建设项目竣!工后应立即拆—。。除
】 园林?。绿地内不得擅自设】置,户外广告
第!十六条 《在下列区《域或者位置不得设】置,户外商业性广告【
?。 (一)涉!及国家机《。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区!域和路段;
—
? 《(二:)文物保《护单位?、历史建筑》、文物保护建筑【、纪:念性建筑物、教育、!文化:设施用?地范围?内;
】 (三)三环路】以内指?路牌:、地:名牌
】 任何单位—或者个人不得—擅自在阅报栏、宣传!栏发布商业性—广告的特殊》。情况确需发布—的应依法报经—有关部门批准并且广!告版面?不得:超过栏牌全部面【积的三分之一
! 公益【广告纳入统一规划】管理:在市区?规划预留一》定比例的公益广告】位置空置《。的户外广告》。应以公益性内容补】充版面
第十!七条: ,经批准在《道路:两侧和道路路口设】。置户外广告的应当】遵守下列规定—
— (?一)不?得设置与交通—标志的形状、—图形、尺寸相类似的!广,告;
】 (二)不—得跨越道路设—置;
《。 : ? (三)不》得遮挡市《政公共设施、—交通信号、》交通标志、标线【不得对?交通标志和交通信】号灯造成影响、干】扰,;
》。 (四—)不得?妨碍行车人安全视距!和,车辆、?。行人:通行;
《。
? 《(五)不得》影响无障碍设—施的使用
—
第十八条— 附着式户外—广告应当按》该楼体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审定的建筑—单体的广告设计位】置设置并符合—下列要求
! (一)—繁华商业街24米以!下建筑、高层—建筑的?裙房部?分允许设《置墙身广告但广告】应与整体建筑相协】调,;高层建筑墙身【及裙房屋顶》。不得设置广》告(:除规划建设中—已经:预留广告位置—外):不得在建筑》物的:层与层、窗与窗之间!的,窗间墙、窗槛墙上设!置;
! (二)设置在建】。筑物屋顶和设置【平行:于建筑物《外墙:的广告牌牌面左右不!得突:出建筑物墙面外轮廓!线且应当《平行:于,建筑物外立面设【置;
— (三) 广!。告,牌的尺度《面积:应与建筑单体相协】。调、并与建筑—。设计风?格相协调;
】 , : (?四):设置垂直《于建筑物外墙的广告!牌牌面上端》。不得超出建筑—物构筑物顶》部;:
【 (五)设置—贴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实体墙】面设置的广告、【店招、?。店,牌其厚度不得大于0!.3米;
》
》 (六)广告牌、!店招、?店牌其底边》。离室外地面》不得低于3米如位】于,车行道上方不得低于!5.:。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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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。九条 落地》。式广告应《当在二环路》以外统一规划的【位,。置,设置新建及规—划的:城市道路在》。设计、?。施工时宜预先考【虑落地式广告—的基础位置二环路以!内不得新《设落地?式广告
》 ?。 下列范—围不得设《置落地?式广告
— (一)在!广场、道路交叉【口和铁?路道:口50米《范围:内,;
】 (:二):公交车站周》围10米范》围内:;
? 》 (三)测量标【志、消防栓、—进水:井、各类《检查井、《路灯杆以及》。闸阀:设施周围3》。米范围内;
】。 (四【)桥涵安全保—护区范围内》即大中?。型,桥,梁基:础周:围60米小型桥梁】和桥涵基《础周围30米;
】
? (五)立交!桥匝道内《侧;
】 (六《。)宽度?不,。。足3米的人》行道;?
?。 (七)沿!河,两侧10米范围内】
第》二十条 设置落【地,式广告应当》符合:下列要?求
:
— (一)在建设项目!自有地块内》可发布自《。我,宣传:性广告但不应设置成!落地:立柱式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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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二)道路两【侧设置的大》型单立柱式广—告、广告牌下—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!于10米广告—。牌,可设置两面或三面单!。面,。面积不?大于120平方【米,广告:牌间距?不,小于200》米快:速,路两侧广告》牌间距不小》于500米道路交叉!口,附近的广告牌不得】超过两面同一街【道原则上只准—设,置一种规格的落地式!广告设施;
! (三《),落地式广告》位置与行道树、【步,道灯、电《话亭、电杆、桥梁】等位:置发生冲突时广【告,位置应予避》让、调整;
! (四)》落地:。式广告牌不得采【用斜拉式《的加固形式(除【台风等特殊气候临时!。加固)电源线不得架!空设置应埋地式接入!
遇【城,市建:。设需要迁移落地【式广告的设》置,者应无条件服从调整!
《。。第,二十一条 店招【、店牌设置应符合下!列要求
】。 (一)店牌、!店招应结合立面统】一设置原则》上实行“一店一牌”!制不得多层设置如】多,个单位共用一—幢楼房的可》在建筑红线内主入口!集中设置招牌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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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应】设,置在建筑物门楣或檐!口以下(建筑物二层!窗台线以下》)宽度?不超出该《店铺两侧墙》面,;
【 :(,三)不得影响建筑】采光、通风和—消防等功能》的正常使用不得遮挡!窗户;
《
》 , (四)同一建(构!)筑物相《邻招牌的上下沿【口,及外立面应》。。保持平齐使用—材质宜趋于》一致按统一规—。。格标准设《置其色调应与建筑风!格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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