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二章—。 建筑?物设计规范和—建设要求 — 《第六条 《新,建、改?建、扩建建筑物【应当符合道路—景观规划在规划设计!、建筑设计中明确街!景,和立面方案按规定】办理规划、建—设审批手续并—按照批准方》案进行建设保—持完好、整洁、美观!与周围景观协—调,   —  :本规定实《。施前已?有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及其它设—施不:符合景观规划—和有关?技术规范的应—当逐步整改》或者拆除 】第七条? 沿:街建:筑,立面设计《应统一考虑室外空】。调机位置、阳台【的,设计:形式、?。屋顶造型、夜间【泛光照明等在适当位!置考虑户外广告【、店招、店》牌的设置空调外机应!。统一:按,照规划设计》指定的?。位,置进行安装不—。得在沿街建筑立【面上擅自《附,。加任何?形式的?雨蓬和?遮阳设?施 》    《沿市区主《干道和?重要:。景观区域的阳—台应统?一按照规划》设计予以封闭不得设!置,有碍景观的防盗网 ! 第八》条 市区主次干【道两侧建筑物建设应!当符合下列要—求   【  (?一)商?场首层宜《采用:大面积通透玻璃或大!面积:橱,窗入口为《玻璃地?弹,门或感应门》需安装防盗门—。、窗的应采用镂空横!。杆钢质卷帘门、【窗式样应《当一致色《彩应与?周,围建筑相协》调防盗门、窗采【用,嵌入式的《不得:凸出墙面; 】。     (二)商!场入口应按有关【专业规范《。进行无障碍》设计和建《设; ?。     (三!)不得擅自改变建】。筑物底层门》前,道路地?坪标高并与周边保持!一致;   !  (四)建筑物底!。层外墙实体部分【应与广场《。。、人:行,道及:建筑立面协调—宜采用石《材,、金属材料》、,。。高,级,面,砖等进行装饰处【理;   】。。 , (五)新建的【大、中型商场应根据!建,筑规范设置相应的】购物休闲《集散广场广场应设】置,小品、绿化、休闲】座椅、广场灯—等配套设施; 】 :    《(六)沿《街建筑?。配套的绿地、广场、!公共停车场》应当与?主体建筑同步设【计、建设、验收; !     (七!),沿主次干《道(主干道宽度【为≥40米、次干】道宽度为≥30米并!<40米《。),两,。侧新建建筑物的底层!不得开设小开间店面!; 》    (八)【建,筑物沿街面不得修建!封闭式?围墙可用绿篱—、花坛(《池)、栅《栏、草坪等作—为分界; 》    — (九)建筑物管道!(线)不得》沿街外露;》    【 ,(十:),建筑物附《属锅:炉,房,、配电房、》泵房、冷《却塔、?。烟囱、垃《圾道、污《水,处理系统等设—施不得沿《街设置; 】   ? (十一《)建筑物地下室排】烟(井)道等—应与主体建筑相结合!不得在室外单独设置!; :    — (十?二)沿重《要道路?、山体、水体—地带建筑屋顶设【计应当进行屋面形】式处:理与周边《建筑协调; —     (】十三)沿江滨地区建!筑应当考虑建筑天际!轮廓线设计》 第九条【 在人行道上设置】画廊、报《栏,、交通标志、—IC卡电话亭—、果:壳箱:。、供电?配电箱、交通信号箱!。、邮政箱(筒)等】专用设施应》当,经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,门批:准按照专项规划设置!做到标志明显、整】洁美观、安全牢固】不得有碍市容市【貌和行人通行及【安全 第十条!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》自占用园林绿地【。    【 城:市园林绿化部—门和有关《单位:应当经常保持—市区行道树》、草坪、《绿地等道《路沿:街绿:化设施的整洁美观栽!培、整修《行道树?。木、绿篱《、花坛、草》坪时遗留的枝叶和渣!土应:当,在当日清理完毕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