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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三章 老城格局和!城市风貌的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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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【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老城保护方—。。案严格保护老城历史!风貌、?整体格局《和自然环境控制老】城开发总《量、建筑《体,量、空间尺度减轻】。。人口压力
— —保护历史街》巷体系保护》文物古迹、古树名】木保护传统建—筑风貌保护非物【质,文化形态《
保护】老城历史肌理风貌】和人文脉络推—进老城历史文化【资源的保护、—利用、改造》、复兴提升城—市品质内涵
! , 第二十一条 】老城内新建建筑高】度应当符合保—护规划确定的高【度分区控制要求其中!
【 (一?)集庆路《和长乐路以》南区域新建建筑高度!不得超过十》二米集庆路和长乐路!以,北,至建:康路、?升州路区域》新建建?筑高:度不得超过十八米】。;
?。 (二】)建:康,路、:升州路?以北的历史》文化街区、历史【风貌区?内新建建筑高度应】当符合保《护规划确定的控制要!。求,该区域周《边新建建筑的应当】通过视线分析确【定其建筑高度和【体量:
《 , 老城内应当按【照保护规划要—求严格控《制新建高层建—筑
— 第二?十二条 《 ,严,格保护老《城,城,南、明故宫》、鼓楼至清凉山【三片历史城区
】 》 历史城区内不【得新建高架》。等大流量机动车通行!道路不得建设影【响城市景观》的大型市政基—础设施市《政,。。、电力、通讯等管线!应当地下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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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南历史》城区内的新》建建筑物、构—筑物:应当与?历,史风貌相协调既【有建筑物、》构筑物与历》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应!。当逐步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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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保?护明故宫历史城区】内的皇城和》宫城格局《、护城河水》系以:及坛庙、衙署等遗址!明,宫城:遗址及周《边一百米《范,。围内不得从事新的建!设
》 鼓楼至》清凉:山历史城区》内应当?保持原有《的山水环境和以高绿!地率为主的》空间格局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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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三条 【严格保护中华路【南唐:。。轴线、御道街明代】。轴线和?中山:北,路、:中山路、中》山东路民国轴—线保护?各历史轴《线现有尺度、—线形和?断面形?式,道路两侧新建建【筑,。物、构筑物的高度】。、体量、风格、色彩!等应当与该轴—线的传统建》筑风:貌相协调
【 《 保护中华路的【建康路?路口:至中华门段沿街传统!建筑风貌特色和现】有街道尺《度逐步整治建康【。路路:口至内桥段街—道界面?延续南段的风貌特】色
【 御道街两侧各】保留:。十米绿化带午—朝门:至外五龙桥段道路两!侧不得从事新的【建设;外五》龙桥:至光华?门段新建建》筑退让?绿线不小于十—米
保持!中山:北,路、中?山路、?中山东路三板四【带的道路断面—和行道树以悬铃木】为主的?特色道路两侧应当以!公共建?筑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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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条 严格保护!六朝建康城、南唐金!陵宫:城,、明代南京》宫城和民《国南京?城的遗?迹遗址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破坏保护【范围内的遗迹遗址考!。古、施?工中:发现的重要遗迹遗址!应当原址保护并作为!城市公共《。空间向公众展示【
— , 严格保《护南唐、明》代都城城墙和护城河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破:坏明代外郭》城墙:现存段落及整体走向!墙基两侧《各划定?三十米至五十米【的公共绿地经文物行!政主管部门确—。定的明代都城城墙】遗址:上,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。应当拆除
! 明:。代都城城《墙、:城墙:。遗迹三十《米范围内不得—新建建筑;三十米】至五十米范围内新】建建筑高度不得超】过十二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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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《条 鼓?楼至:北极:阁、:九华山狮子山南至】石,头城、北《至长江大桥》中华门南《至,雨,花台、北至内—桥午:。朝门南至光华—门、北?至,富贵山神策门—南至北极阁、—东至小红山玄武湖】至紫金山《等,重要景观走廊内【应当按照保》护规:。划要求控制》。新建建筑的》高度和体《量,
第二】十六条? 严格保护—本市的自然》山水环境风貌保护宁!镇山脉的三支余脉】即北支的栖霞—山、:乌龙山、幕府山和】狮子山中支的钟山】、富贵山、》九华山、鸡笼山、鼓!。楼,岗、五?台山:和清凉山南》支,的青龙山、》黄龙山、牛首—山和祖堂山等山体】;保护?秦淮河、《金川河、历代护城河!和玄:武湖、莫愁》湖等水体不得随【意开挖山体、砍伐树!木不得随意填埋【、覆盖水体》
? 自然山水!。。保护:范围:内的用地应当—主要用于建》设绿地确需新—建公共服《务设施的其》高度、体《量、风格、色彩等】。应当与自然、人文环!境相:协调不符合保护【规划的?建筑物、构筑物和】设施应当依法改造】。或者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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