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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5.8 《 ,护脚:。板,
?。
:
CB! 7?588-2003和!GB: 21?240-2007中!8.4.《1和8?.4.2可》用下列?要求代替
】
,
5.8《.1 总则
【
!每一轿厢地坎上均应!设,置满足下列》要求的可伸展的护脚!板
】 ?a): 护脚板固—定部件和活动部件的!宽度:应覆盖对应层站入口!的整个?净宽:度;
》
:。
? b) 》 护脚板最低—活,动部件的垂》直部分?以下应成斜面向下】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!夹角不应《小于60°》该斜面在水平面【上的投影不应—。小于20《m,m;
》
【c): 可?伸展的护脚板应具】有这样的机械—强度即用《30:0N的力从井道外】向井道内方向—垂直作用于护—脚板的任一点上且均!。匀地分?布在5cm2—的,圆形或方形面积【上护:脚板应?
《
》 1)【 无永久》变形;?
》
? 》 2) 》水平:方向的变形》不应大于3》5mm;
》
》。 ? d) 固—。定,的垂直部《件的高?度不应小于层门地坎!以上开?锁区域的高度;【
》
e) !伸展后的《护脚板的垂直部【分的高度不应—小于0.75m
】
《。
《 有关注意和警【告的要求见7.2.!4
》
5.8.2 】 ,特殊要求
】
应满】足下列a《。)、b)或c)的】规定之一
!
:。。 a《。) 在正常运行状!。态,下收回的护》脚板需要时可手动】伸展并满足下列条件!
》
:。。 《 , 1) —如果护脚板不在完全!收回的位置一个【符合GB 758】8-200》3,和GB 2124】0-200》7中14《.1.2要》求的电气《安,全装置?。应停止?电,梯的正?常运行;《
《
】 2) 轿门应!设置符合GB 【7588-2—003中8.9.】3和G?B 21《240-20—07中8.9.【2要求的《门锁装?置;
【。
《 3—) 应提供一个】从,救,援,层站可获得的用【于打开轿门锁的机械!装置:;
】 》 4?) 护脚》板应使用开锁三角形!钥匙:(GB 7588】-2003和—GB ?21240-200!7中附录B》)打开;
—
》 , 5)】 :只有从最低层站、底!坑地面或轿》顶,才能通过适》。当,的,方法手动地将轿厢】护脚板?收回;
—
— , , 6) 在没!有收:回的护脚板可能【与底坑地《面发生碰撞的—区,域,一个:与运:行方向?有,关的开关(GB 】7,。588?-,2003《和GB 2124】0-200》7中14.1.2)!应能防止向下的检】修,运行和紧急》电动运行
—
《 , 注该开关【可采用?符合5.7》.,3.:4要求的附》加极限开关
—
《
《 b) 正—常运行状态下收回】的,护脚板在任何层门被!开锁三角形钥匙打开!时应自动伸展—至完全伸展的位置并!满足下列条件—
,
! 1) 【 如果护脚板不在完!。全收回的位置一【个符合GB —7588-2003!和GB 212【4,0-:200?7中14.1.2】规定的电气安—。。全装置应《停止电?梯的正常运行;
】
—。。 — 2:) 轿门应—设置符合GB— 7588-—200?3中:8.9.3和GB】 2124》0-:2007中8.9】.2要求的》门锁装?置;
【
【 , 3) 应—提供一个从救—援层站可获得的用于!打开:轿门锁的《机械装置《;
?
,
》。 4)】 , 在失电的》情况下(断》电或隔离)当轿厢】位于:完全压缩缓》冲,器的:位置到最低》层站:地坎以?上,不大于?1m的区域以—外时轿厢护脚板应能!自动伸展到》。完全伸展《的位:置;
?
?
: ? 5)【 :在下列情况轿厢【护脚板应能收回【到完全收回》的,位置
】 》。 — i) 《。 在层?门关闭并锁住后自动!进行;?或
》
! : i《i): 只有从最低层】站、底?坑地面或轿》顶用适当的方—法手动进行;—
》
】 6)? 在没有收—回的护?脚板可能与底—坑地面发生》碰撞的区域一个与】运行:方向有关的开关(】GB 758—8-200》3和GB 21【240-2》。007中14—.1.2)应能【防止向?下的检修《运行和紧急电动运】行
》
》 》注该开关可采—用符合5.7.3】.4:。要求的附加极限开】。关
《
? c)—。 ,。 正:常运行状态》下伸展轿厢到达最低!位置时收回的护【脚板并满足下列条件!
! : ,。 当轿厢位—。于,完全压缩缓冲器【的位置?到最低层站》地,坎以上不大于1m的!。区域以外时如果护】。。脚板:不在完全伸展—状态一个符合GB】。 7588》-2003和—GB 2124【0-2007中1】4.1.《2要求的电气安全装!置应能停《止电梯的正常—运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