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   》5.9  机—房的高度 》 《。。 ?    《G,B : 75?88-2003和G!B 2124—0-2007中【6.3.2.1对机!房高度的《要求可?。。用下列要求代—替,   】  :当工作区域的净【高度小于《。2,。m时应在适当—的位置设置相—应的:警告如按照GB/】T 289》3.1-2》004中图17的】要,求使用黄色和—对比色黑色的—组合的指示》危险位置的安—全标志?和/或适当的警【告标志?并,应,在那些区域的—天花:板上安装软性材料】 :。 :     工作】区域的机房》净高:度,测量到机房顶部【软性材?料的下表面不应【。。小于1.80m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