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!9 机《房的:高度
》。
,。
:
《 G?B ?758?8-2003—和GB 2》1,240-《2,007中《6.3.2》.1对机房高度的要!求可用下列要求【代替
【
: 当工作—区域的净高度小于】2m时应在适当【的位置设置相应的】警告如按照》GB/T 》2893.1-20!04中图17—的要求使用黄色和】对,比色黑色的组—合的指示《危,险位置的安全—标志和/或适当【的警告标志并应在那!些区域的天花板【上,安装软性材料
!
【。工,作区域?的机房净高度测量到!机房顶部《。软性材料的下表【面不:应小于1.》80m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