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—6, 轿顶《护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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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】 7:588-2003】和GB 2》124?0-2007中8】.13.《3补充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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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5.6.1 【当不能满足GB【 7:588-20—03和GB 212!40:-,2007中8.13!.,3的要求时应在轿】顶上永久安装一个安!全且易操作的可伸展!护栏
!。 : 有关注意》和警告的要求见7】.2:.2
—
》
5】.6.2 可【伸,展护:栏应满?足,下列规定
》
— a)》 :护栏应?具有足够的强—。度固定装置应能承受!可预知的力(见G】。B 758》8-200》3和G?B 2?1240《-2007中0.】3.9)并》能够:将护栏保《持在展开或伸出的状!态;
】
, b)— 站立在安全区域!应能完全展》开(或伸出)—和折叠(或缩回)】护栏;?
》
c) !当站人区域》在轿顶时该区域应符!合下列?要求
】 【 1) 《 符合G《B 7588-2】003和《GB ?21240-20】。0,7中:8.13.2的要求!;
:
! ? ,2) 清楚地标示!并从:层站可见;
!
【 ?3): 当?。存在坠落风险—时应设置在距离【轿顶边缘不小于【0.50m处;
】
— ?d) 下列条件】下符合GB》 7588》-2:003和G》B 212》40-2007中1!4.1.《2要求的电气—安全装置应防止【轿,厢,移动
】。 《 1) 在!正常:运行时护栏未完【全收回;《
:
— 2【) 在检修—运行:时护栏未完全伸展;!
》
? e)《 对于紧急电【动,运行在未折叠(【缩回)的护》栏,可能与井道顶—发生碰?撞的区域一个与【运行方向《。有关的?开关(GB 7【5,88-20》03和GB —2,1240-2—00:7中1?4.1?.2)应防止—向上方向的紧—急电动运《。行
?
《 注该开【关,可采用符合5.5.!3.4?要求:的附加极限开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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