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工程发《包与承包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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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建设!单位发包建设工程可!以将建?设工程项目确定给一!个单位总承包也【可以将建设》工程的勘《察、设计、施工分】别发包
】 禁止将一—。个单项工《程的勘察、设计【划分:成若: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!察、:设计单位或者将一】个单位工程的—施工划?分成若?干部分?。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!
?第十四条 发包工】程勘:察、设计或者以【总承包方式》发包工程的必—须具备下列条件 】
? (一)】项目可行性研—究报:告已经批准;
】 (【二):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。已经办理;
! (三)具】有工程勘察》、设计所《需要的基础资—料;:
(四】)建设项目已经【办理报建《手续并被核准发【包
第十五条 !发包工?程施工?除,具备前条规》定的条件外》还必须具备下列条】件
《 (一》)初步设计及概算已!经批:准能按工程进—度需:要提:供有关资料及图纸】;
— (二)—。。工程项目《已列:入年度建设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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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建设工程—规划许?可证已经办》理;
】 (四)建—设资:。金能够满足工程进度!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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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征【地、拆迁工作—符合工程进》。度要求
第【十,六条 建设工—程的发包、承包活动!应当:在规定场所通—。过招标、投标方【式进行?
第十》七条: 建设工程》的承包单位应当自行!组织完成所承—包的工程
【 建【。设工程总《。承包单位《可以将承包的部【分建设工程发包【。给具有相应资质【的单:位;:但是除劳务》分包和合同中约定的!分包外必须征得【建设单?位的同意《
》 ? 建设工程总—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!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!责;分?包单位按照》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!包单:位负责
】 禁止倒手转包】。或者层层分包建设工!程
第》。十八:条 禁?止任:何单位和个人非法】干预:建设:工程招标、投—。标活动?或者以征地、拆迁、!规,划、设计、垫资、提!供建设用地、发【。放,证,。。照,等为条件指定—承包:单位或?者强揽建设工程【项目
第十九】条 发?包单位和承》包单位及其》工作人员不得在【建设工程的》发包和承包活动中】行贿受贿、收受【。回,扣,
禁止!任,何单位和个人通【过介绍工程收取费用!。 ,
第二十条 承包!方确:定后:发包方必须在开工前!向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申?请办理开工手续未】办理开工手续的不】得,开工
【 对符合开工条】。件的建设工程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十五日内给予办理】开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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