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二章 销售【条件
第六】条 商品房预售实!行许可制度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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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房地产开发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】售应当向设区的市、!县(市?)商:品,房销售管理部门申】请,预售:许可取?得商品房预售—许可:证明未取得商品【房预售许可证—明的不得进》行商品房《预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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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:条 商《品房预售应》当符合下列条—件
《 》。。(一)已交纳全部土!地使用?权出让金《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!;
【 (二)持有房】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!。证明、建设》工程规?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!。。证;
— (三)【按提供的《预售商?。品房计算投入开【发建设的资金达【到工程建设》总投:资的百分之二—十五以?上、已?完成基础工程—并确定?施工进度和竣—工交付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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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房《地产开?发企:业申:请商品房《预售许可应当提【交下:列材料
》 (一】)商:品房预售许可—。申请:表;
《 《 :(二)房地产—开发企业的营业【。执照和?资质证?书;
】 :(三)符合》本条例第七条规【定条件的证明文【。件;
》。 》(四)?业主临?时公约;《
(!五)已签订》的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;
】 《(六:)商品房预售—方,案预售方《案应当说明商品房】的位置、《装修标准、竣工交付!日,期、经营《性或者非经营性配套!公共设施清单以及】公共建?筑的产权归属—等内容;
】 (七—)根据施工图设计】。文件绘制的》。商品房预售总—平面图、分》层平面图、分户【面积图
【 土地—使用权、《在建: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!还应当?提交抵押权人—签署:的书面意见
】 房【地产开发《企业:应当对其所》提交材料《的真:实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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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房!地产开发企业按照】本条例第八条—的规定提交》有关材?。料材料齐全符—合法定形式的商【品房销售管理部门】应当当场《出具受理通知—书;材料不》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!。形式的应当当—场,或者五日内一次书】面告知需要》补正的全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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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 商品房销!售管理部门对—房地产开《发企业提供》的有关材《料,。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】进行审核《对符合?法定:条件的商品房—销,售管理部门应—当自:。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依!法作出?准予许可的书—。面决定并向房地【产开发?企业颁发商》品房预售许可证【。明;对?不符合法定条件的】商,品房:销售管?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!日起十日内》依法作出不予许【可的书面决定并应当!说明理?由
?。
, ,。 》商品房销售管理部】门作出?。的准予?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!定应当予以公开【公众有权《查阅
《。
第十一条 !商,品房:预售房地《产开:发企:业应当与买受人订立!商品房预售合同房】地产开?发企业应当自合【同订: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!法办理商品》房,预售合?同备案手续并于【十五日内书面告知】买受: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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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!。机关应当应用网络】信息:技术逐步推行—商品房预《售合同网上备案 】
第十二条 ! 预售的商》品房可?以,依法进行转让—买受人?已经支付全部购【房,款的应当《及时告知房地产开】发企:业房地?产开发企业应—。当予以?配合:合同另有约定的【除外;买《受人未支付全部【购房款的应当—征得房?地产:开发企业同意—
—。 预售《商,品房转让《。。的买受人和受让人应!当依法办理商—。品房预售《合同:备案的变《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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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三条 房地】产开:发企业?进行商品房预—售所得的款》项必须用《于与预售商》品房有关的工—程建:设商品房销》售管理部门应当加】。强对商品房预售【款用途的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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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商品房现售》除符合本条例第【七条第(一)、(】二)项规定的—。条,件外:还应:当,符合下?列条件
! (一)已—通过竣?工,验收并备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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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已确定商品—房销售方案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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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经?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完!成的商品房》总,平,面图、分层》平面图、分户面积】图的测绘;
】 (四)供!水、:供电、供热、燃气、!通,讯等配套基础设【施具: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!配套基础设》施和公共设》施具备交付使用条】件,。或者已经确》。定施:工进度?和交付日期》;
】 ,(五)已《选聘具备相》应资质的物》业,管理企业并》签订物业管》。理合同 《
第十—五,条 房地产【开发企业《在商品房现》售前:应当将房《地产:开发项目手册及符】合商品房《现售条件的有关证】明文件报房地产开】发,主管:部,门备案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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