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— 产品召回—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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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【。1 应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】建立产品《召回制?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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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11.2 》 当发现生产的【食品不符合食—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!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!时应当立即停止【生产召?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!品,通知相关生产—经营者和消》费者:并记录召《回和通?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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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。1.3? , 对被召回的—食品应当进行—无害:化,处理或?者予以销毁防止【其再: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!、标:。识或者说《明书不?符合食品安》全标:准而被召回的食【品应采取能保证【食品:安全:、且便于重新—。销售时向消费者【明示:的补救措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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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.4 《 应合理划分—。。记录生?产批次采用产品【批,号等方式进行标识】便于产品《追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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