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《 第六章 !使用管理 第!三十一条 公有房】。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!合理使用房屋对必】须,改变:使用性质的须报经】房管等有关部门【批准 】第三十二条 对新】建公有?房屋和?。调配:空出的公有房屋【有关单位应及时分】配使用?超,出,保留使用期限—的空:关公有房屋按—市政:府,规定处理   】  搬?迁单位的《原有公有《房屋和土《地经城市规划管理】部门核定规》划使用要求后由市房!管局、市土地管【理局负责调》整,使用 《 第三《十,三条 公有房—屋中的公用部位【的使用各承租人应互!。谅,互让不得侵犯—相邻住户的正当利】益承租人之间—发生公用部位—。使用纠纷《。的出:。租人应?会同:有关组织调解— :    公有房屋】中走道、楼梯、出】。口等部位应保持整】洁畅通 【第三十四《条 公?有房屋承租人有正当!理由:要求与?他人交换房屋—使用的交《。换各:方协商?一,致签订房屋》使用交?换合同经公有房【屋出:租人同意《后生效  —   ?公有:房屋交换合同—生效后当《事人均应依约履行任!何一方?不得擅自变更—或解除当事》人一方不履行—合同的另《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并!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