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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【 第七章 法—律责任 《 第三十—五条 对违》反本条例下》列行为的由区、县】以上的房管局给予处!罚    —。 ,(一)涂改所有【权,。证的:吊销其所有权—证对单位处》以房价百分之十【的,罚款对直接责任【者,处以房价百分之一】以下的罚《款伪造所有权证的】提请司法《机关依法《处理   —  (二)》不按期办理所—有权申请、》转移、变更、注销】登记的处《以房价百分之—五以下的罚款 】    (三)违】反本条例第十—三条:第二款和第三—款规定的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!非法所得的三—倍罚款? :    《(四)对擅自—转租或变相转—租公有?房,屋的没?收非法所《得并:处以非法所得—三倍罚款  【   (《。五)对擅自改变公有!房,屋结构、使用—性质:。或在公有房屋内搭】建的:应限期?改,正或:拆除并处以修—。复费或?搭建:造价一倍的罚—款  《   (六)对侵】占公:有,。房屋的除责令其限】期迁出和按》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!外,并处以侵占期间应】付,使用费十倍》的,罚,款 ?  :  (七)对侵【占,或擅自改变庭园【、绿地用途的应限】期改正并《处以损失费用—一倍的罚《款  《。   (《八)对任意占用街坊!道,路的:应限期改正并处以道!路占用费十》。倍的罚款    ! (九)在公有【房屋交换中非法牟利!的没收?非法所?得并处以非》法所得三《倍罚:款  《 ,  (十《)因公有《房屋所有人过失造成!房屋倒?。塌,等事故使他人人【。身财产受到损害的除!负赔偿责任外对直接!责任者处以》罚款构?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其刑事?责任 第三】十,六条 房管局—作出处罚决定应发】出行政处《罚决定书  【  : 当事?人,对房管局处》罚决定不《服,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!书之日起十五日内】向,作出行政处罚决【定机关的本》级人民政《府或:者,。上一级主《管机关申请复议【对复议?决定不服的可以在】接到复?议,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!内向房屋所在—地的人民《法院起诉逾期—不申请复议不—起诉:。又不履行《的由作出《处罚决定的房管局】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执行 ! 第三《十七:条, 因公有房屋所有】权的争议及房屋【的租赁、使用—、修缮、交换等发生!的房屋纠纷可以【向,房屋纠纷仲裁委员】会,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!民法院起诉 】 第三十八条 市】、区、县房管—局应建?立监督举《报制度?对违:。。反本条例行为—的任:何单位和个人—有权利向市、—区、县房管局控告、!揭发市、区、县房】管局对控告、揭发应!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!果答复控《告、揭发人 【    房管行政主!管部:门工作人《员玩忽职守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的由其!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!管机关给予行—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