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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产业管》。理
第—。二十一条 》所有人和使用—。人对:公有房屋及附属【设,施负有保护的责任任!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侵占不—得擅:自拆:除或改变《不得从事《其他有碍房屋—安全:、影响居住环境的】活,动,
》 ,拆,除公:。有房屋按本市拆【迁房屋管理办法执行!
第二十二条! 对公有房屋—进行改建、扩建、】。加层、?搭建的必须征—得所有人同意—签,订协:议明确权属》并按上海市城市建设!规划管理条例办理】
: 具有重【要历史?。意义、文化艺—术和科学价值的公有!房屋应按有》关,规定予以保》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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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三条 —公有房屋的庭—园、绿?地未经房管、园林】。、规划、土地等有】关部门批《准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!或改变用《途
第二十】四,条 :街坊内?道路要?保持:平整、畅通》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:得,。占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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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需开】挖街坊道《路的:施,工工程施《工单:位应与所有》人签订协议后—方可施?工
》 因施工》等造:成公有?房屋及道路、绿化、!地下管线、环卫【设施损坏的》施工单?位应负及时修复或】赔偿: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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