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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 城乡规《划的实施
第!二十五条 市和区】、县人民政府应当根!据本地经济社—。会发展水《平量力而《行尊重群众意愿按】照先规划《。、,后建设的原》则实施?城乡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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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建设和】发,展应当合理》。确,定建设规模和时序】优,先,。安排基础设施和公】共服:务设施的建设严格保!护自然资源》、生态环境、—城,乡历史?风貌和文物体现地】方特色?创造良?好的城乡公共空【间和:。生活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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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!乡建设和发展应当注!重地下空间的开发】与综合利用遵循统一!规划、?分层:开发、?合理利用的》。原则充分考》虑防灾减灾、人民】防,空等需要与地—面设:施建设?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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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!条 市人民政府【应当根据《城市总体规划、土地!利用总体规划—和年:度计划以及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!定近期?建设规划报国务院备!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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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近期建设规划以重!要基础?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!和保障性住房建设】以及生态《环境保护为》重,点内容?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!、发展方向和空间】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!规划期限为五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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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和区县—土地储备、》土地供应和》相,关建设活《动应当与近》期建设?。规划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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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七条 建设】项目应当符》合经批?。准的控制性详细【规划或者村庄规划以!。及规:划管理技术规范和】标准的?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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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《。施规划许可应当遵】循便民的《原则:提高办?事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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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八条 下列建设【项目的规《。。划许可由市规划行政!管理部门负》责实施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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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上海市历史】。文化风貌《区和优?秀历史建筑》保护条例规定由市规!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!的建设?项,目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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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?二)黄浦《江和:苏,州河两?岸,(中心?城内区段)、佘山】国家旅游度假区【、淀山湖风景区【内的建设项目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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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全市性、系统性】的市政建设项目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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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保密工!程、军事工》程等建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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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》市人民政府指定的】其他区域的建设【项,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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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规定【范围以?外建设项目》的规:划许可由所在区、县!规划行政管理部门】负责: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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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九—条 按照国家规定】需要有关部门批准】或者:核,准的建设项目以划】拨方式提供国有土】地使用权的》。建设单?位在报送有关部门】批准或者核》准前应当申请—。核发:选址意见《书核定规划条—件规:。划行政管理部—门受理申《请后应当在三—。十,个工作日内作—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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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【设单位在选址—意见书核发后满六】个月仍未取得建设用!地规划?许可:证的可?以向规划行政管理】部门申?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!。理部门?决定是否准予延【续未申请延期的选址!意见书自行失—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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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条 以出让】方,式,提供建设用地—的在相关部》门按照各自职责提出!出让条件《的同:。时规划?行政管理部门应当】依据控制性详—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!的规划条件作为【出让合同的组—成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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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一条 【除,本条例第二十九条、!第三十条规》定,外的建设项目建设】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向?规划行?政管:理部门申《请,核定规划条件规划行!政,管理部门应当在三十!个工:。作日内核《定,规划: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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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—单位或?者个人在规划条件】核定后满六》个,月仍未取《得,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、乡【村建设规《划许可证的可以向】规划行政《管理部门申》请延期由规》划行政管理部门决】定是否准予》延续未申请延期的核!定规划条件的文件】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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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!提供国有土地—使用:权的建设项目经有】关部门批《准、核准或者备案后!建设单位应》当申请办理建—设,用地:规划许可证规划【行政管理部》门受理申《请后应当《在三十个工作—日内作出决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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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—单位:在,申请前款规定的建设!用地规划许》。可证:时可按照规》定同步申请》办理建设《用地批?准手续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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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《。十三:条 以出让方式【取得国有土地—使用权的建》设项目在签订—国有土地使用权【出让合同《后建设单位应—当向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申请》办理:建,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!划,行,政,管理部门受理申请】后应当?在五:个工作日内》作出决定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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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三十四?条 下列建设项目】建设单位或》者,个人:应当按规定申请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或?者乡村建《设规: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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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,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!路或者管线工程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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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,需要变动主》体承重结《构的:建筑:物或者构筑》物,。的大修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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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三)市人》民政府?确定的区域内的房】屋立面改造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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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》五条 在国有土【地上:进行建设的建设【单位或者个》人应当向规划行政】管理部门《申,请办理建设工程【规划许?可证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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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办理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!提交:使用土地的有关证】明文件、建设工程】设计方案等材料【;规划?行政:管理部门应当在三】十个工作日内—提出建设工程—设计方案审核意见经!审定的建《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!平,面图规?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!予以公布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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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】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经!审定的建设工—程设计?方案编制建》设项目?。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并在建设工程设】。计方案审定后六个】月内将施工图设【计文件的规划—部,分提交规划》。。行政:管理部门符合经【审定的建设工—程设计方《案的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在—收到施工图设计文】。件规划?部分后?的二十个工》作日内核发建设【。工程:规,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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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】。单位或?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!划许:可证核发《后满六个月仍未【开工的可以向规【划行政?管理部门申请延【期由规划行政管理】部门决定是否准予】延续:未申:请延期?。的建: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自行失效国有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!对开工时间另—。有约:定的从其约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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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六条 在集】体土地上进行农村】村民个人住房建设】的村民应当向—。村民委?员会提?出个人建房》申请村民委员会【受,。理后:应当在本村公示三】十日村民委员—会同意建《设的应当将建房申】。请,。报,乡、:镇人民政府由—区、县规划行政【管理部门委托—乡、镇?人民政府核发乡【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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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集【体土地上进行—前款规定外建—。设的建设《单位或?者个人应当向乡、镇!人民政府《提出申请由乡、镇人!民政:府报区、县规划行】政管理部门核发乡】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!
】 乡?村,建设规划许》可的实施程》序,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五!条规定执行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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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,七条 建设项目可】能,对相:。邻居:住环:境或者?对公共利益产生【影响的规《划行政管理部门【。应当按照《。规定会同建设项【目所在地的》街道办事处或者【乡、镇人民政府进行!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!示但依法不予公开】的除外?建,设工:程设计方《案公示?期限不得少于—。十日规划行政管理】部门应当充》分考虑公众的—意见:并对采纳《。情况予以分》类答复公示和意见】反馈时间不》计,入建设工程设计【方案审核《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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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!程设计方案》公,示应当包《。括建设?用地范围、用—地面积、规》划用地性质、建【筑面积、容》积率:等规划设计指—标以及公《示期限、反馈意见】的期限和途径等【。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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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八条 下列建设】项目免?予,建设工程《设计方案审核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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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建!筑,面,积五百平《。方米以下建》设项:目但可能严重影响】居民生活的建设项】。目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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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工!。业园区内《。的标准厂房、普通仓!库工程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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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变,动主体承重结构【的建筑物或者构筑】物大修工程但文物保!护单位和《优秀历史建筑除外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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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法律【、,法,规、规章规定可【以免予?建设工程设计方【案审核?的其他建设》项,目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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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免予建设工程设计方!案审核的建设项目规!划行政管理部门应】当在核?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核!定规划?条件时一并告—知建设单《位或者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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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九—条 需?要临时使用国有建】设,用地进?行建:。设,的建设单《位应当申请临—时建设?。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!行政管理部门—受理申请后应—当在二十个工—作日:。内作出决《定经审核建设用【地不:影响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和近期【建设:规划实施以及公【共卫生、公共安全】、,。公共交通和市容景观!的核发临时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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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设单位《在申请临《时建设用地》。规划许?可,。证时可按照规—定同步申请》办理临时建》设用地批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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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临时:。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与!临时建设用地批准文!件的期?限,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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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《条 进行临》时,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!路或:者管线建设的建【设单位或者个人【应当:。申请临?。时建: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。规划行政管理—部,门受理申请后应当】在二:十个工作日内—作出决定经审核临】时建设不影响控【制性详细规划和近】期建:设规划的实施以【及公共卫生、—公共:安,。全,、公共交《通和市容景观的核】发临时建设工程规】划,许可证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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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的有效期不超【过两年?可以申请延期一次】但延期不超过一【年,涉及临时建》。设用地?的临时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!效期应?当与:临时:建设:用地批准文件的期限!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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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建设:单位或者个人应【当在临时建》设,工程规划许》可,证有效期届满前自行!拆,除临时建筑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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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一—条 设计单》位必须按照城乡规】划、规?划管理?。技术规范和》标准:以及规划行政管理部!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进!行建设工程设—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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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—工单:位必须按照建设【工程:规划许可证、乡【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!其,附图、附件》的内容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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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二条 —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!设项目现《场放:样后建设单位—或者:个人:应当按照规定通知规!划行政管理》部门复验并》报,告开工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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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行政管理!部,门应当进行现场检查!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准!予,开工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应当在—接到通知后的—五个工作日内复验】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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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三条 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完成基地内建!筑、道路、绿化【、公共设施等建设】后应:当向:规划行政《管理部门提交竣工】图和竣?工,测绘报告等资料申】请竣工规划验收 】
!。 规划行《政管:。。理部门受《理,申请后应当》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验!收完毕经审》核建设项目按照规】划,许可的要求全面【。。完成建设并已拆【除基:地内临时建筑和不准!予保留的旧建筑的】应当核发《竣工规划《验收合格《证不符合竣工验【收条件的《不予通?过验收并提出—书面整?。改意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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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。四十四条 建设工】程竣工验收后六【个月内建设》单位或者个》人应当按照规—定向市?或者区、《县规划行《政管理部门无偿报】送有关?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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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》工,程竣工资《。。料,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!和本市城《市建设档《案管理的有》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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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五条 建设【单位、?个,。人,应当按照规划—。许可进行建设;【确需变更的必须向】规划行政管理—部,门提:出申:请规划行政管—理部门?受理后应当》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!。核变更的内》容不符合《控制性详细》规划或者村》庄,规,划的规划行政—管理:部门:不得批?。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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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—变更的?。内容涉及利害关【系人利益的规划行】政管:理部:门应当通《过听:证会:等方式?听取:利害关系人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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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以出让方式提供建!设,用地建设单位变更】出让合同《约定的规划条件的】应当先经《出让人同《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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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四十六条 建筑物!的使用?应当符合建设工程】规划许?可证、乡村建—设规划许可证—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!。明的用途不得擅自】改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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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建成区】。范围:内确因社会》经济发展、产业【布局:。调整、?城市区域功》能调整?而需:要改变一《定区域内《建筑物使用性质的】必须符合《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的?建设:用地:适建范围规定;【涉及需要修》改控制性详细规【。划的按?。照控制?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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