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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!改
第四十七!条 城市总体规【划、郊区区县总体规!划,的组织编制机—关应当?组织有?关部门和专家对【总体规划的》实施情况进行评【估评估工作五年【至少进行一次并采】取,论证会?、听证会或者—。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!见组织?编制机关应当向【本级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《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!提交评估报告并附具!征求意见的情况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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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【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组织【编制机?关方可按照规—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!城市总?体规划?中,心城分区《规划和?单元规划《郊区区县总体—。规划:新城、新《。市镇总体规划特【定区域单元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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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所依据的城!乡规划发生》。变更并提出》修改:规划要求的》;
】
(二—)行:政区划调整》确需修改规划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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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《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!设工程确需修改规】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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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经】评估确需修改规划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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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城乡!规划的?审批机关认》为应当?修改:规划的其他》情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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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】前款规定的城乡【规划:前组织编制》机关:应,当,。对原规划的实—。施情况进行》总结并向《市或者区、》县人:民,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和原审【批机关报告修—改涉及城乡规划强制!性,内容的?应当先?向原审批《。机,关提出专题报—告,经同意后方可—编,。制,修改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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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修改控《制性详细规划—的组织编制机关【应当:对修改的《必要:性进行论证采—取听证会或者其他】方式征求规划地段】内利害关系》人的意见《并向原审《批机关提出专题报】告经原?审批:机,。关同意后《方可编制修改方【案 :
第四】十九条 《修改城乡《规划应当依照本【条例第二《。章有关规《定履行听取意见、审!议、报?批、备案和》。公开等程《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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