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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二—章 城乡规》划的制定 【 第十二条 城乡】规,划按:照以下规《定组:织编制?    ! (一)》本市行政区域内【编制:城市总体规划—;   】 , (二)在城市!总体规划的》基础上?中心城区域内—编制分?区规划郊区区域【内编制郊区区县总】体规划; 】   ? (》三)在中《心,城分区规划的—基础上编制单—元规划在郊》区区县总体规划的】基础上编制新城、新!市镇:总体规划; ! ,。   (【四)在?单元规划的基础【上,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!在新城、新市镇总体!规划的基础上—编制控制性详细【规划和?村庄规划《;为了实施控—制性详?细规划可以编制【修建性详细规划 ! ,。    】黄浦江沿岸地区、苏!州河沿岸地区、佘山!国家旅游度假—区、淀山湖风景区】等市人民政》府确定的特定—区域在相关城乡【规划的?基础上编制单—元规划和控制—性详细规《划 【 第十三条 】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!民政府组织编制【报国务院审批城【市,总,体规:划报送审批前—应当经市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审【议常:。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!。审议意见交由市【人民政府研究处【理市人民政府应当】向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?务委员会报告对【审,议意:。见的采纳情》况,未采:纳的应当说明理【。由   】 ? 编:制城:。市总体规《划应当明《确中心城分区规划和!郊区区县总体—规划的编制》范围和编制要求 】 第!十四条 《中心:城分区规划》由,市规划行《政管理部门会同相】关区人民政》府组织编制》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!  》  郊区【。。区县总体规划由区、!县人民政府会同【市规划行政管—理部门组织编—制报:。市人民政府审批郊】区区县总《体规划报送审—批前应当经区—、,县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!。常务委员会》组成人员的》审议意见交由区、】。县人民?政府研究处理区【、县人民《政府应?当向区、县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报告对审议意见】。的采纳?情况未采纳的—应当:。说明:理由 》 : ,。  行—政区域跨中心城和】郊区:的其位于《中心城范围》。内的区域《纳入中心城分区规】划编制范围》编入分区《规划的部分并—入本行政《区的总体规划该【。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!前,应当按照《前款规定《经区: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》审议   ! 中心城分区!规划应当明确单元】规,划的编制范围—和,编制:要求郊区区》县总体规《划应当明确》城镇规?划区和村庄规划区】划分新城、新市镇总!体规划的范围明确】编制要求 【 》 第十五条 —中心城单元规划【以及市人民政府【确定的特定区域单元!规划由市规》划行:政管理?部门:会同相关区、—县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报市—人民:政府审批 !   新【。。城、新市镇》总体规划《由区、县人民政【府会同市规划行政】管理部门《组织编?制编制过程中应当】充分听取相关乡、】镇人:民代:表,大会的意见新城、】新市镇?总体规划报》送市人民政府审批】前应:当经:区、县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审议常务委员【会组成人《员的审议意见—。交由区、县人民【政府研究处》理区、县人》民政府应《当,向区、县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报告对审议—意见的采纳情况【未采纳的《应当:说明理?由 《。    】。中心城?单元规划、特定区】域单元规划和新城、!新市镇总体规划【应当:。明确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!。的编制范围和编【制要求?。 ? 第十六!条 中?心城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和新城、】新市镇控《。制性详?细规划由区、县人民!政府会同市规划行】政管理部门组织【编制:经市: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报市人《民代表?。大会:常务委?员,会备案? 》   》 市人民政府确定】的特定区《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由!市规划行政管理【部门会同相关—。区、县人民政—府组织编《制经市?人,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!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备案 【 《。。第十七条 》对,规划区域《。内的建筑、公共【空间的形《态、布局和景—观控制要求需—要,作出特别规定的在编!制或者修改控制【性详细规《划时:规划行政管理部【门应当组织编制城】市设计?城市设计的》内,容应当纳入控制性详!细规划 — ? ?第十:八条 规《划行政管《。理部门?可以依?据控制性详细—规划:组织编?制修建性详细规【划修建?性,详细规划不得违【反控制?。性详细规划确定的】强制性内容 【 》 ,。 第十九条 村庄】规划由乡、镇—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经区、县人民】政府批准后报市规划!行,政管理部《门备案村《庄规划在报》送审批前应当—经村民会议》或者村?民代表会议讨论【同意: 】。 第二十条 —禁止和限制建—。设的地?域范围、建设用地规!模、基础设施和公】共服务设施用—地、水源地和水系、!基,本,农田和绿化用地、环!境保护、自》然与历?史文化遗产保—护以及?防灾减灾《要求等内容》应当作?为城市总《体规划的强》制性内容 】    》。 :相关部门在组织编】制下:一层次规划时不【得违背和变更上【一层:。次规划?确定的强制》性内容并《。应当:对,上一层次《规划确定的强制【。。。性内容予以深—化 【 第二十一条】 涉:及城乡空间安排的各!。类专项规划由市有】关专:业,管理部门会同市【规划行政《管理部门组织编【制经批?准,。后纳入相应》的城乡规划 】   《 专项规【划,由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规定的审批机【。关审批;法律、【法规、?。规章:规定由国《务院: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!先经市人民政府【审核: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《未规:定审批机关的由【市人:民政府审批 ! 第二十二!条, 城乡规划组织编】制机关委《托,相关:单位承担城乡规划具!体编制工作的受委】托,的单位应当具有相】应,资质等级 》   — ? 编: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!国家:和本市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技术规—范,和标准并综合考虑】地质灾害影响评价】、环境影响评价【和交通?。影响:评价等结论 ! , ? 第二十三条 城】乡规划编制过程中组!织编:制机关?应当采取论证会、】座谈会等《方式征求专业—单位:和专家的《意见并根据意—见对城乡规划草案】予以修改完善 【  》  城乡规划!报送审批《前组织?编制机关应当—将城:乡规划草《。案予以公《示并:采取论?。。。证,会、听?证会或者《其他方式《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!城乡规?划草案公示时间【不得少于《三十:日公示的时间、地】点以及意见征集方】式应:当在本市有关政【府网站或者新闻媒】体上予以公》告组织编制机—关应当充分考虑【专家:和公众的意见并在】报送审?批的材?料中附具意见采纳】情况及?。理由 ?    ! 城乡规划》经,批准后组织编制机】关应当在有》关政府网站上—对,公众:意见的采纳情况予】以分类?答复 ? 】。第二十四条 城【乡规划经批》。。准后二十日内—组织编制机》关应当通《过政府网《站或者其《他途径将城》乡规划向《社会公布但依法不】予公开的除》。外 :    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可以依法查阅经批准!的城乡?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!当为查阅提供便【利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