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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—。 ,监,理业:务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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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(监理内!。。容)
】
建设—工程监理分为建设】前期阶段《、勘察?设计阶段《。。、施工阶段和—保修阶段;》各阶段包《。括工程质量》、工期和《。建,设资金使用等—控制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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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建:设,工程监理阶段和【控制内容由》建设单位《。根据建设工》程监理需要与—监理单位在合同【中约定
《
【。第二十条(应当【监理:的建设工《程)
?
《
《 下列?建设工程建》设单位应当委托监】理单位实施监理【
【
(一)—国家和?本,市重点建设工—。。程;
—。
(二)!大中型公用事业【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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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》。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!小区工程;
】 ?
《(四)?利用外国政府或者】。国际组织贷款—、援助资金的工程;!
【
, (五)国—家和市人民政府规】定,必,须实行监理的—其他工程
【
》 前款范》围内建?设,工,程的:施工阶段《必须实行监》理其他阶段必—。须实行监《理的范围由市建委】根据本?市,监理技术发展水【平规定
! :第二十一《条(监理委》。。托)
《
】建设单位应当委【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!的监理单《位进行建《设工程监《理
? :
《 监理单位承接】建设: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与!。。其承:担经济责任能力相适!应具体办法由市建】委另行规定》
! 建设工程监理业务!可以通过招标投【标方式选择监理单】位但依法必须—进行监理招标的【建设工程建设—单位应当通过—招标投标《方式选择监理单【位
》
在【同等条件下参—加监理责任保—险的监理单位在【。建设工程监理—招标投标中享—有优:先中标权建设工【程监理评标方案应】当有体现参加监理责!任,保险的?监理单位优》先中标权的》内容
》
?。 第二十二—条(监理合同)【
?
—。 ,建,设单位与受委托【。。的,监理单位应当签【订建设工程委托【。监理合同(以—下简称监理合—同)
【
:
监理合—同参:照国家或者本市的监!理合同示《范文本签订》
【 ,第二十三条(监【理实施)
!
建设工】程监理?按照:下,列规:定进:行
》
(【。一):。编制建设工程—监理规划《;
》
?
(二》)按工程建》。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建!。设工程监理细则;】
《
—(三)按照建设工】程监理?细则实施监理;
】
,。 : ,
》(四)按《照规:定,的作业?程序和?形式进行监理;
】
!(五)出具书面建设!工程监理《评估:报告;?
—
《(六)监理任—务完成后向建—设,单位提交建设—工程监理档案—材料
】 第二十四条(监!理组织)
— ,
—。 监理?单位应当按照—监理合同《的约定根据工程【规模和?复,杂程度在《施工现场《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!
—
建设—工程监?理实行?总监:。理工程师负责制【总监理工程师—行,使监理合同》委托的权限全面负】责受委托的》监理工作
】 :
,
总监理工【程师由监理单位【指定的监《理工程师《担任
?
,
在!总监:理工程师离开—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时!总监理工程师—应当指定《一,个现场代表代—为行使?总监理工程师的【职权
】 第二十五—条(监理配合)【。
?
【委托监理《的建设工程项—目,建设:单位应当在》实施建设工程—监理前将监理单位】、监理内容》、监理权《限及监理《人员:。情况表书面通—知承接建设工—程项目的单位
! ,
承【接建设工程项目【的单位?应当向监理单—位提供?监理:所需要?的原始?记录、检测》记录等资料》
,。
【第,二十六条(》发,布指令?)
!。 在监理合同范】围内:建设单位对承接建】设工程?项目单位有》关工程方面的指【令应当通《过总监理工》程师:或,。者其指定的现场代表!书面发布承接—建设工程项目的单】位对总监理工程【师或者其指定的现场!。代表提出的有—关工程问题应—当在合理《的,期限:内给予答复
】
第二【。十七条(监》理单位在建设工程】施工现场的权利【)
:
!监,理单位在建设—工程施工现场有【下列权利
》
,
(!一)建设工程设计不!符合建?设工程质量标准【或者建设工程承发包!合同约定的质量要】求的报告建设单【位,要,求设计单位》改正;
》
》
:。 (:二)建设工》程施工不《符合设计要求、【施工技术标》准和建设工程承发包!合同约定或者—可能产?生,工程质?。量、安全隐患的要求!施工单位改正;【
: :。
?
:。 (三)对影—响建设工程主体【。结构质量和安—全的建筑材料、构配!件和设备未经—签字认可不》得在工程《。上使用或者安—装,;对其他质》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!、构配件和》设备要求施工—。单位停?止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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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四,)对隐蔽工程—进行验收《;
》
(【。五)建议撤换不【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!项,目的单位《、项目负责人或者有!。关,人员:;
《
》 :(六:)建议撤换不合格】的建设单位》。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!有关主管部》门反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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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(监理单位!的民事责任)
】。 ?。
:
监理单位对建!设单位?或者承接《建,设工程项《目的:单位:提供:的资料和文》件承:担保密的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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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理单!位,未履行监理义—。务或:者由于监理》。单位指令《错误给建设单位造】成损失的《应,当承担相应的赔偿】责,任,
】 监理单位与承】接建设工程项目的】单位:串通给建设单—位造成损失》。的应:。当与承接建设工【程项目的单位承【担,连带赔偿责任
!
?。 第二十九条(涉!外监理?委托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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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外商独资和—国外赠款、》。贷款的建设工程由香!港特别行政》区、澳门《特别行?政区、台湾地—区或者?外国从事《建筑:活动项目管理—的机构进行监理的应!当与国?内监理单《位进行?合作监理《进行合?作监理的应》当,经市:建管办批准
—。
!中外:合,资、中外合作—的建设工程应当【由国内?设立的监理单位进行!监,理但法律、法规另】有规定的《除外
》
《 第:三十条(委托专业】监理)
!
经建—设,单位:同意监理《单位可以将部分专业!监理业务再》委托给其《他,专业:监理单位进行—监理;委托专业监】理单位进行监理【的总监理工》程师应当由接受建设!单位委托的监理【单位: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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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一条(《监,理计费)
— ?
建设工】程监理费计》取标:准或者付《款方:式参照?国,家和本?市有关规定执行
】
, 《
监》理费列入建设工【程概算
《
第】三十二条(监理单】位禁止行为)
【
《
《。 监理单位不得具有!。下列行为
】
—(一)?超出:资,质许:可范:围或者进《沪承接监理业务【许可范围从事建【设工:程监:理业:务;
【 ,
《(二)?。与被监理建设工程的!承包单位串通弄虚】作假降低建设工【程质量标准;
【
:。 :
:
?(三)转《让建:设工程监理业务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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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与》建设工程《的承包单位或者建】筑材料、构配件【和设备供应单—。。位有:隶属关系、经营性服!务,关系或?者其他?利害关系接受该【建设:工程建设《单位:的,监理委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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