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第:四章 法律责任】
第三十三条!(行政处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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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违反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】。行为之一的》由市建管办》或者:。区、县建《设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或》者限期改正》并按照下列规定【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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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《)监理工《程师在两个或者两个!以上监理单位兼【职或者以个人名义】承接建?。设工程监《理业务的予以—警告并可处以50】00元以上3万元以!下罚: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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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,未,经批准国内监理单】位与香港特别—。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!政区、台湾地—。区或者外《国从事建筑活动【项目管理的机构【进行合作监理—的予以警《告并可处以5000!。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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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本】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市建管【办或者区《、县建设行政管理部!门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建筑法、中华【人民共和《国招标投《标法、?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条例和上》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!例的规定进行—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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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《未取得资《质证书、许可证书或!者监:理,工程:师执业资格证书在】本市从?事建设工程》监理业务或者相应业!务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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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监理《单位超越资》质等级和经营范围】承接:建设工程《监理业务《、转让监理业务【。或者:与被监理建设工程的!。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!假降低建设工—程质量标准》或者:与建设?工程的承包单位或】者建筑材料、构配】。件和设备供应单【位,有隶属关系》、经营性业务—。关系或者《其他利害关系接【受该建设工程—建设单位的监理委托!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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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三)应当实行监理】的建设工程未委托监!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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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建设单?位将建设工》程,监,理业:务,委托给不具》有相应资质等级的】工程监?理单位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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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—。)依法必须进—行,。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!建设单位《未通过招标投标方】式选择监理单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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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四条(执【法者违法行为的【追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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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行】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!员应当遵纪守法【、秉公执法对—玩忽职?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、索贿受贿、】枉法执行者由—其所在单《位或者上《级主管部门》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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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三:十,五条:(复议和诉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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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】人,对建设行政管—。理部门?。的具体行政行为【不,服的可以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?复议:法和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】的规定申《请行政复《议或者提起行—。政,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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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在】法,定期限?内不申请复》议不提起《诉讼又不履行具体】行政行为的》作出具体行政—行为的部门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行政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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