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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建设!工程质量保》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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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条 建设!工程实行质量保修】。制度:建设:工程承包单位在向】建设单位《提交工程峻工验收报!告时:应当向建设单位【。出具质量《保,修书质量保修书中】应当明确建》。设,工程的保修范围、保!修期限和保修—责任等
第四【十条 在正常使用】条件下?建设工程的》最低保修《期限为?(,一)基础设施工程、!房屋建筑的地—基,基础工?程,。和主体结构工—程为设?计文件?规,定的该工程的—合理使用《年,限;(二《)屋面防《水工:程、有防水》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!。。和外墙面的防—渗,漏为5年;(三)】供热与供冷》系统为2个采暖【。期、供冷期;其他】项目的保修》期限由发《包方与承包》方约:定建设工程的—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!。格之日计算
第】四十一条 建设工】程在保修范围和保】修期限内发生质量】问题的施工》。单位应当履行保修】义务并对造成的损】失承担赔《偿责任?
第四《十二条 建设工【程在超过合理使【用年:限后需?要继续使用》的产权所有人应当】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等级《的勘:察、设计《单位鉴定并根据鉴】定结果采取加固、】维修等措施》重新界定使用—。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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