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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】建设工程《。质量保?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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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九条 建设工程实】行质量?保修制度建设工【程承:包单位在向建—。设单位提《交工程峻工验收【。报告时应当》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!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!应当明确建设工程】的保修范围、—。保修期限和》保修责任等
第四!。十条 在正常—使,用条:件下建设工》程的最低保修期【限为(一)》基础设施工程、房】屋建筑?的地基基础工程和】主体结构工程为【设,计文件规定》的该工程的合—。理使用年限;(【二)屋面防水工【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!生间、房间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!5,年;(三)供—热与供?冷系统为2个采【暖期、供冷期—;其他项目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】方与承包方约定【建设工程的保—修,。期自竣工验收合【格之日?计算
《。第四十一条 建【设工:程在:保修:范围和保修期—限内:发生质量《问题:的施:工单位应当履—行保修义务并—对造成的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】
第四十二条 建!设工:程,在超过合理使—用年限后《需要继续使》用的产权所有人【应当委托《具有:相应资质《等级的勘察》。、设计单位鉴定并】根据鉴定结果采【取,加固:、维修等措施重【。新界定使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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