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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第六—章 集体《建设用?地使用?。权登记 】 :。 第一》节, 集:体建设用地使—用,。权初始登记 — 第六十—七条: 乡镇企业、乡【(镇)村公共设施和!。公益事业《建,设使用集体建设用】地的应当申请—集体:建设用地《使用:权初始登记 第六!十八条 申》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!权,初始登记《的应当?提交下列材》料 》    (一)登记!申请书(原件); !     》(,二)身份证》明(复?印件:);   —  (三)人民政】府,批准用地文》。件(原?件); 《 ,    (四)核】定用地图(原件【);  》 ,  :(五)地《籍调查表、宗—地图及宗地界址【。坐标(原件》);  》   ?(七)测绘》成果入库证》明及测绘报告书(原!件)     】集体:土地所有权人—以集体建设》用地使用权入股【、联营等形式兴【办企业申请登记【的还应当提》交有关联《营或者入股合—同,(原件)《。;  《   农村集体【经济组织《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!用权初始登》记的还应《当,提交村民《委员会同意的证明】材料:(原件?), 第?六十:九条 集《体建设用地》使用权初始登记的核!。准条件 —。     (一)】 申请?人是:批准用?地文件记载的土地】使用人; —   ?。 ,。(二) 申》。请登记的集体建设用!地范围、位》置、:面积、?用,途等与批准用—地文件、核定用【。地图的记《载一致; 》     (三)!。 不存?在本规?则第二十《三条规定的》情形 ?。 第二节 》集体建设用》地使用权变》更登记? , ,第七十条《。 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,。申请: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】权变更登记 — : ,    (一)【 买卖、赠与、交换!地,上建筑物《致使:集体建?设用地使用权—转移;  —  : (二)《 ,。以地上建《筑物:抵债、作价出资【或者入股致使集【体,建设用地使》。用权转移;》    》 (三)《 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】委,员会的生效》法律文书转移地上】建筑物致使集体建设!用地使用《权转:移,;  《。 ,  (四) 法【人或者其他组—织,合并、分立》、破产?等致: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!权转移;  【   (五) 法】人和其投资的法【人间划?转地上建筑物致使集!体建设用地使—用权转移; 【   ? (:六,) :法人和其分支—机构间划转地上【建筑物致使集—体建:设用地使用权转移】; :  :   (七) 【权利人名《称、土地地址—、,。用途:等变更;  【。  : (八)《 ,同一权利人》分割、合并》集,体用地 第七【十一条 申请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】权变更登记》的应当提《交下列材料》 ,     (】一,) 登记申请—书(:。原件);   】  (二) 身【份证:明(复印件》); 《    (三)【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!书(原?件); 》    (四)【 变:更证明材料》(原件)   】  农村《集体经济组》织转移集体建设用地!使用权申《请登:记,的还应当提交—村民委员会同—意,的证明材料(原件】), 第七十二条【 集体建设用地【使用权?变更登记的核准【。条件    ! (一?。) 申请人是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;  !   (《二) 申请人与登记!簿、变更证明材【料的记载一致—。; ?    (三—) :申请登记的内—。容与变?更证:明材料证明的事【实一致;    ! (四) 当事人共!同申:请但因第《七十条第(三)项取!得权利因《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合《并、分立、破产【等致使原权利人消灭!或,者因第七十条第【(七)、(八)【项申请登《记,的除:外;   —  (五《) :不存在本规则—第二十三条规定的】。情形 第三—节 :集体建设用地使【用权:注销登记 第七】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应《当申请集《体建设用地使用权】注销登记 【     》(一) 因自然灾害!等原因造《成集体建设用地使】用权灭失;  】   (二》) 协议《终止集体建设—用地使用《权 第七》十四条 申请—。集体建设用》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!应当:提交下列材料 !     》(一) 登记申请书!(原件);   !  (二)》 ,身份证明(复—印件);   】  (三) 建设用!地使:用权证书(原件);!     —(四) 土地—权利灭失或者—终止的证明》。材料:。(原件?) : 第七十五条 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!注销登?记的核?准,。条件 》 ,   ? (一?) 申请人》是登记簿记载—的集体建设用地使】用权人;    ! (二) 申请注】销的集体《建设用地《使用权与登》记簿:的记载一致;—     (三)! ,申请注销《的集体建设》用地使用权不存在】抵押权和预告登记】记载;   【  (四) 不存在!本规则第二十三条】规定的情形》 第七《十六条 下列情形可!以依:据土地征收批—准文件、人》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!会,的生效法律文—书或者注销公告【等材料直接》办理注销登》记 《     》(一) 依》法征收集体土地【的;:     (二】) 人民法院、【仲裁委员会的生【。效法律文书》确认土地权利消【灭的;    】 (三) 因自【然灾:害等原因造成—集体建设用》地使用权灭失注【销公告期《满的 ? 第:七十七条 》直接办?理集体建设用地【使用权注销登记的核!准条件 —    《 ,(一)? 注销的集体建设】用地:使用权与登记簿【、注销原因文件【的记载一致;—。    》 (二) 》注销的集体建设用】地使用权存在抵押】权和预告登记—记载的应当以法定方!式通知相关权利人;! :    (三)【 不存在本规则第二!十三条规定的—情,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