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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第二章 登》记,。程序
》。
第】一节 ?申请
《
: 第十一》条 房地产登记【应当依申请进行但】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!外
》 申请房地产【登记应当由》本人申请;本人不能!。申请的可以由代理】人申请
第十二】条 :申请人应当以身【份证明记载的姓【名或者?名称申请登记
】 , 申请人应!当以中文姓名—或者名称《申请:登记;申请人提交】的,身份证明记载的姓】名或:。者名称是外》文的还应当提供【。。中文:译名
第十三【条, ,无民事行为》能力人或者限制【民事:。行为能力人的房【地产应当由其监【护人代为申》请登记
! 监护人代为申请!登,记的应?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!明、被监护人身份】证明和?监护资格的证—明;被监护人系【成年人的还应当提】交人民法院认定被】监护人无民事—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!事行为能力的生效法!律文书
— 监护人—。处分被监护人—房地产申请》登,记的应当由全部监】护人共同申请并提】。交为被监护人—。。利益的书面》保,证
第十四—条 自然人》。委托: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!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!身份证?明、被代理人身份证!。明和经公证》(或:者认:证):。的授:权,委托书?。
: , 非自然】人,的房:地产登记《应,当由其法定》代表人(或者负【。责人)申请法定代】表人(或《者负:责人)不能申请的可!以委:托,。代理:人申请代理人应当】提交代理人身—份证明和法定代【。表人(或者负—责人)签署并加【盖公章的授》权委托书《
《 授?权委托书应当记载代!理人的姓名或者名】称、代理事项—、代理权限、代理期!限并:由委托人签署
第!十五条 申请房【地产登?记应当?由有关当事》人共:同申请但下列—。情形可?以由:当事:人,单方申请
》
: : (一) 土地!。所有权、土地使用权!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!记;:
—(二)? 因:人民政府发》生,法律效力的》土地权属争议处【。理决定取得土地权】利的登记;
—
(三)】 因人民《法院、仲裁委员会】的,生效:法,律文书取得房地产】权利的登记;
】 (》。四): 因继承、》受遗赠?取得房地产权利的】登记;
《
》。(五:), 因房?地产灭失、权利人】放弃权利申请注销】登记;
— (六)— 因权利人》姓名或者名称—等权利人基》本状况或者房地产】自,然状况等发生变化申!请变更登《记;
— :(七) 同一权【利人分?割、合并房地产申】请变:更登记?;
(八!。。) :异议登记《;
(九!。), 房地产权利证书的!补发或者《。换发;
— (十》) 法律、》法规或者本规则规】定的其他《单方申请的情形【。
第十六条 【共,有房屋的登》记应当由共有—人共同申请;—共有人申请登记时应!当明确约定为按【份共有或者》共同共有
》
— 因继?承、受遗赠》取得房屋《权利因人民法—院、:仲裁委员会的—生效:。法律:文书或者因合—法建造?、拆除房屋等事【实行为取得》或者消灭《房屋权利共有—人,未共同申请登记的】其他共有人》可以代为《申请登记
】 两个以上土【地使用权人共同【。使用:。一,宗土地的可以分【别申请?登记
《第,十七条 登》记申请涉及可以合并!登记的?多个登记《类型的申请人可以】合并申?请登记;登记机构规!定应当合《并申请?登记的申请人应当】合并申?请登记
第十八】条,。 申请登记材—。料应当提交》原,件;不能提交原件的!应当提交《经,有关:。机关确认与原件【一致的复印件但被】代理人的身》份证明和需》经,公证(或者》认,证)的文件除外
!第十九条 申请登】记事项记载》于,登,记簿之前《申请人可《以,撤回登记申请—;撤回?申请:应当采?用,书面形式
— 《 申请撤回登记的!应当提交下列—材料
(!一)撤回登记—。申请书(原》件);
— ?。(二)身份证明(复!印件)?;
(】三)原登记申—请的收件回执—(原:件)
第二节 】受理
第二十【条 申请人提交的】申请: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!形式的应当》予以:。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!
:第二十一条 —申请人提《交的申请《材料不齐全或—者不:符合法定形式的【。应当不予《受理: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!要补正的内容;申请!人要求书面答—复的应当出》具不予受理》通知书
第—三节: 审核
《
第二十二》条, 登记申请符合【下列条件的》应当予以登记
【
《 ?(一) 《申请材料《齐全符合《法定形式;
】 (二)— 申请人与申请材料!记载的主体一—致;
》 (三) 申请!登记的?内容与申《。请,材料证明的事实【一致;
】 ,(四:) 申请《登记的事《项与房地产登—记簿记?载的:权利:不冲突?;
— (五) 不—。存在本规则规定【的不予登记的情形】
,
第二十三条—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应当不予登记
!。 , (一【) :建,设用地使用权未【经初:始登记?该土地?范围内的其他—房,。地产权利申》请,登记的;
【 (二—。) 集体土》地,所有权?未经初始登记该土】。地范:围内:的,土地:。使用权申请登记的】;
(】三) 房屋所有【权未经初始登记【与该房屋有关的【其他房屋权利—。。申请登记的》但,申请在建工程抵押】。权登记和预告—登,记的除?外;
(!四) 未依》。法取:。得规划许可》、施工?。许可或者未按照【规划许可建造—的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《申,。请登记的;
】 (《五,) 申请人不能提供!合法、有效的权【利来源?证明文件《或者申请登记—的房地产权利与权】利来源证《明文件不《一致的;《。
,
》(,六) 申请》登记的事项》与房:地产登记簿》记,载冲突的;
【 : (七) 房地产!已,被依法征收》、没收原权》利人申请登记的【;
(八!), 房:地,产被依法查封期间权!。利人申请登记的【但申请初始登—记、补换发登记【。和本规则另有规定的!除外;
【 (九) 房地】产权属?有争议的;
【 (十—) 土地违法违【规行为尚未》处理或者《正在:处理的;
》
(—。十一) 未依法足额!缴纳:土地有偿使》用费和其他税费的】;,
: : (十二) 【申,请登记的土地权利】超过规定期限—的;
— (十三) 【其,他依:法不予登记》的情形
!不予登记《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!的应当出《具不予登《记通知书
》
第四节《 记载于登记—簿
第二十四【。条 准予登记—的,应当将申请登—。记事项?记载:于房地?。产登:记簿;记载于房地产!登记簿?之日:即为登记时》间
?第二十五条》 房地?产登记簿记载房【地产的基本状况、权!利,状况以及其他依【法应当记载的事项
!
《 房地》。产登记簿《由房地产基本状况】、房地产权登—记信:息、地役权登—记信息?、抵押权登记信【息、预告登记信息】。、,异议登记信息—、,查,封,登记信息《、租赁备《案信息?、文件备案信—息组成
第二十】六条 ?房地:产登记簿有关内【容发生改变的应当】通过增加新》的页面、界面和内容!体,现不得直接在原内】容上删改《
第二十》。。七条: 房地产登记—簿是房地产》权利归属和》内容的根据》
— , 房地产《权属证书、登记证明!与,房地产登《记,簿记载?不一致的除有证【据证明登《记,簿确有错误外—以登记簿《为准
第二十【八条 ?房地产?登记簿采用》电,子介质
第五【节 发证
第【二十九条 登记机构!。对申请?登记事项《准予登记的》应当根?据不同?。房,地产登记《申请和登《记簿的记载》缮写并向权》利人发放房地产权利!证书
【 : 房: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!地,产权属证书和登【记证明房地产—权属证书《是权利人享有房【地产权利的》。证,明包括房地产权证、!房地产他项权证;】登记证明包括—预告登记证明—、在建工程抵—押登记证《明、异议登记证明】
第三十条 房】地产权利证》书应当由权》利人本人领取;【本人不能领取的可以!由代理?人领取
第】。。六节: 房地?产登记特殊程序
!第三十一条》。 下列事项》应当公告
! , , (一) 》。依法撤销原房地产登!。记原房地《产权利?证书不能收回的【应当将原《权利证?书公告?作废;
》 ? (二)《 直接办理注销【。登记或者依据人【民法院生效法—律文书和《协,助执行通《知书:登记原房地》产权:利证书不能收回【的应当将原》权利:证书公?告作废;
— 《。(三) 《村民住房所有权初】始登记、《农村集体经》济,组织所有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】记申请登记事项【。应当:。公告;
《。
》(四) 补》发集体土地范围【内村民住房的房【屋权利证书的—应当就补发事项在】房屋所在地农村集】体经济组《。织内公告
【 (五) 【登记机构认为应当】公告的其他事项
! 登记机【构对:有关登记《事项:进行公告的可以在青!岛,。市公:开发行的主要报刊】或者房地产行政【管理部门的门户网】站公告;集体土地范!围内房屋登》记的公告事项—还应当在房屋所在地!集体经济组织内和申!请登记?房屋上以张贴公告的!方式予以《公告
】公告应当包》括下列内容申请【人的:姓名或者名称、房】地产座落《、公告事由、登【记机构名称公告【按规定需附有—期限的应当不—少于三十《。日;公告按规定【不需要期限的—自,公告之日起即—完成公告效》果
:
第三十二条 【下列房?地产登记应当实地】查看
《 (【一) 房屋所—有权初始登记;【
(二】) 在建工程抵押】。权,登记;
】 (三) 》因房屋灭失导致【的房屋所有权注销】登记;?。
《。。 (四) —登记机构认为需要】实,地查看的《其他房?地产登记
》
《 实地查看应—当,由两:名或者?。两名以?上的登记人员—进行
》 实地查—看应当制作》实地查?看表存入房地产【。档案实地《查看表应当记载以下!内容申请登记—类型、查看时间【、房地产现》状、查看人
【第,三十三条 登记【人员:可以根?据具体登记类—型向申请人询问【
— (一《)申请登记事—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!实,意思表?。示;:
: , (二)—申请人所提》交的材料是否—真,实、合法;》
(三】),申请:材料上的签字是【否是申请人所—签;
— (四)申请人是!否清楚若隐瞒—事实或者提交—虚假:材料取得《登记该登记存在被】撤销的风险;—给他人?造成损害的还应【当承担法《律责任;
】 (五)登—记人员认为应—当询问?的其他事项
】 询问应当制作!询问记录并由—被询问人《签字:确认存?入房地产档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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