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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章 登记程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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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节 申请》
《 ,。 第十?一条 房地产登记】应当依?申请进行但本—规则另有规定的除】外
? 申》请房:地产登记应当—。由本人申请;本人】不能申请的》可以由代理人申【请
第十》二条 申请》人应当以身》份证明记载》的姓:名或者名称申请登】记
【 申请人应当以中!文姓名或者名—称申请登记;申【请,人提交?的身份证明记—载的姓名或者名称是!外文的还《应当:提供中文《译名
第十三【条 无?民事行为能力—人或者限制民事【。行,为能:。力人的房地产应当由!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!记
《 监护人】代为申请登记的【应当:提交监护人身份证】明、被监护人身份】。证明和监护资格的】证明;被监》护人系成年人—。的还应?当提交人民法—院认定被《监,护人无民事行—为,能力:或者限?制,民事行为《能,。力的:生效法?律文书
《
监护人】。处分被监护》人房地?产申:请登记的应》当由:全部监护人共同申】请并:。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!的书面保证》
:第十四条《 自然人委托—代,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!人应当提交》代理人身《份证明、《被代理人身份证【明和:经公证(或者—认证)?。。的授权委托书—
【 非自然人》的房地?产登记应当由其【法定代表人》(或者负责人)申】请法定?。。代表:人,(或者?负责人)不》。能申请的可以委【托代:。理人申请代理—人应当提交》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!定代表人(或者负责!人)签署并》加盖:公章:的授权委《托书
【 授权委托书应当记!载代理人的姓名【或者名称、代—理事项?、,代理权?限、:代理期限并由委托】人签署
》第十五?条 申请房地产登记!应当:由有关当《事人共同申请但【下列情形可以由当】事人单?方申请
》 (一】) 土地所有权【、土:地使用权和房屋所】有权初?。始登记;
! (二) 》因人民政府发—生法律效力》。的土地权属争—议,处理:。决定取?得土地权利的登【记;
(!三) 因人民—法院、仲《裁委员会的生—效,法律文书取得房地】。产权利的登记;【
《 (四《) :因继承、受遗赠【取得:房地产权利的登记】。;
》。 (五《) 因房《地产:灭失、权利人放弃权!利申请注销》登记;
【 (六) —因权利人姓名或【者名称等《权利人基本状况【或,者,房地产?。自然状况等发生变】化申请变更登记;
!
(七【) 同一权利人【分割:、合并房地产申请变!更登记;
】 (八) —异议登记;
! , ,(九) 房地产权】利证书的补发—或者换发;
【 (十) 】法律、法《规或者本规则规【。定,的,其他单方申请的【情形
第十—。六条 共有房屋【的登记?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!请;共有人申请登】记时应当明确约定】为按份共有或者【。共同共有
! 因继》承,、受遗?赠取得房《屋权利因人民法【院、仲裁《。委员会的生效法【律文书或者》因合:法建造、拆除房屋】等事实行为》。取得或者消灭房屋】权利共有人未—共,同申请登记的其他】共有人可以代为申请!登记
两!。。。个以:上土:地,使用权人共同使用】。一宗土地《的可:以,分别申请登记
第!十七条 登记申请】涉及可以合并登记】的多:个登记类型》的申请人可以合【并申:请登:。。记;登记机构—规定:应当合并申》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!合并申请登记
第!十,。八条 申请登记材】料应当提交原—件;不能提交原件】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!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!复印件但被代理人】的身份证明和需经公!证(或者认证)的】文件除外
》
第十九条 申请】。登记:事项记载于登记簿】之前申请《人可以撤回登—记申请;撤》回申请应《当采:用书面形式
! 申请—撤回登记的应当【提交:下列材料
】 (一)撤回登】记申请书(原—件);
】 (二)身份证明(!复印件)《;
(】三)原登《记申请?的收件?。回执(原件)
】第,二节 受理
【第二十条《 申: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!。齐全、符合法定形】式的应当《。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!回执:。
:第二十一条》。 申请人提交的【申,请材料不齐全—。或者不符合》法定形?式的应当不予—受理并一次告知【。申请:。人需要补正的内容】;申请人要》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出!。具不予受理》通知书
第三【节,。 审核?
第二十二条 】。登记:申请:符合下列条件的应】当予以登记
【 : : (一) 申请材!料齐全符合》法定形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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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 ?申请人?。与申请?材料记载的主—体一:致;
》 (《三) 申请》登记的内容与申请材!料证明的《事实一致;
! (四) 申请登!记,的事:项与房地《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!不冲突?;
》 (五) 不存】在,本规:则,规定的不予登记【的情形
第二十】三条 有《下,列情形之一的应【。当不予?登记
】 (一《) 建设用地—使用权未《经初始登记》该土:地范围内的其他房地!产权利申请登—记的;
】 (二《) 集体土地—所有权未经》初始登记该土地范】围内的土地使用权】申请登记的》;
? ? (三) 房—屋所有权《未经初始登记与【该房:屋有关的其》。他房屋权利申请【登记的但申》。请,在建工?程抵押权登》记和:。预告登记的除外【;
《 , ,。 (:四) 未《依法取得规划—。许可、施工》许可:或者未按照》规,划许:可建造的建》筑物、构《筑物申?请,登记的;
》。
》(五)? 申:请,人不:能提供?合法、有效的权利来!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!登记的房《。地产权利与》权,利来源证明文—件不一?致的;
】 ,(六) 申请登【记的事项与房地【产登记簿记》载,冲突的;
】。 (?七): 房地产已被依法征!。收、没收原权利人申!请登记的;》
(八)! 房地产被依—法查封期间权利人】申请:登记的但申请初始登!记,、补换发登》记和本规《则另:有规定的除外;
! (九) 】房地产权属有—争议的?;
》 , (十) 土地违法!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!。者正在处理的;
】
(十【一) ?未依法足《额缴纳土地有偿【使用费和其》他税费的;》
? , (十二》) 申请登记的土地!。权利:超,过规定期《限的;?
(十三!) 其他依法不予】登记:的情形?
,
《 不予登记申请【人要求书《面答复的应当出具不!予登记通知书
【
第四节 记载于】登记簿
第二十四!条 准予登记的【应当将?申请登记事项记载】于房地?产登:记簿;记载于房地】产,登,记,簿之日即为》登记时间
第二】十五条? 房地产登记—簿记载房地产—的基本状况、权利状!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!记载的事《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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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地产登记簿—由,房地产基本状况、房!地产权登记》信息:、地役权登记信【息、抵押权》登记信息、预告登】记信息、《。异议登记信息、查封!登记信息、》租赁备案信息、文件!备案信息组成—
第二十》六条 房地》产登记簿有关内容】发生改变的应—当通过增加》新的页面、界面【和内容?体现不得直接在原内!容上删?改,
第二《。十七条 房地产登】记簿是房地产权【利归属和内》容的根据
》
【房地产权属证书、登!记证明与房地—。产,登记簿记载不一致】的除有证据证明登】记簿确有错误外【以登记簿为》准
第二十—八条 房地产—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!
第五节 发【。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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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登记!机构对申请登记事】项准予登记的—应,。当,根据不?同房地产登记申请】和登记簿《的记载?缮写并向权利—人发放房地产权【利证书
】 , :房地产权利证书包】括房地产权属证书】和登记?证明房地产权属证】书是:权利人享有房地产权!利的证明包括房地】产权证、房地产他项!权证;登《记证明包括预告【登记证明、在建【。。工程抵押登记证明、!。异议登记《证明:
:第三十条 房地产权!利证书应《当,由权:利人本人领取—;本人不能》领取的?可以由代《。理人:领取
—第六节 《。房地产登记特殊程序!
第三十一—条 下?列事项应当公告【
】(一) 依法—撤销原房地产登记】原房地产权利证书】不能:收,回的应当将原权利】证,书公告?作废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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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!直接办理《注销登记或者依据人!民法院生《效法律文书》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登!记原房地产权—。利证书不能收—回的:应当将原权利证【书公告作废》;
【(三) 村民住房所!有权初始登记—、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!屋所有权初始—登记申请登记事项】应当公?告;
【 ,(四:) 补发集体土【地范围?内村民住《房的房屋权利—证书的?应当:。就补:发事项?在房屋?所在:地,农村集体经济组【织内公告
— (五) 登!记机构认为》。。应当:公,告的其他事》项
登记!机构对?。有关登?记事项进行》公告的可《以,在青岛市公开发【行的主要《报刊或者房地—产行政管《理部门的门户网【站公:告;:集,。体土:地范:围内房屋登记的【公告事项还》。应当在?房屋:所在地集体》经济组织内和申【请登记房屋上以张】贴公告的方式予【以公告
!。公告应当包括下【列内容?申请人的《。姓名或者名称—、房地产座落、公】告事由、登记机构名!称公告?按规定?需附有期限的应当】不少于三十日;【公告按规定不需要】期限的自《公告之日起即完成公!告效果
第—三十二条 下列【房地产登《记应当实地》查看
《 (一】) 房屋《所有权初始登记;】
(【二) 在《建工程抵押权—登记;
》 (》三,) 因房屋》灭失导致的》房屋所有权注—销登记;
【 , (四) —登记机构认为—需要实?。地查看的其他房【地产登记
》
? :实地查看应当由【两名或者两名以上】的登记人《员进行
!实地查看应当—制作实地查》看表存入《房地产档案》实地查看表应当【记载以?下内:容申请?登,记类型、查看—时间、房地产现状、!查看人
》第三十三条 登记人!员可以根《据,具体登?记类型向申请人询】问
】 (一)申请登【记,。事项是否是申—请人的真实意思【表示;?
? (二)申【请人所提交的—。。材料是否真》实、合法;
【 (三)申请!材料上?的签字是《否是申请人所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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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申!请,人是否清楚》若隐瞒事实或者提】交虚:假材料取《得登记该《。。登记存在被撤—销的风险;给他【。人造成?损害的还《。应当承担《法律责任;
】。 : (五)登记人员认!为应当询问的其他事!项
【。询问:应当制作询问记录并!由被询问人签—字确:认存:入房地产档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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