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】节 ?临时用地和临时建】设,工,程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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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 建!设单位或《者个人在城市—、镇规划区内进行】临时建设应当—经城市、《旗县人民《政,府城乡?规,划,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!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!向同级人民政府【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!理临时用地手续【。
— :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应当在《办理临时用地—手续后向城市、旗县!人,民政府城乡规—划,主管部门申》请办理?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可证
》 , , : 土地使》用权属于建设单位或!。者个人的进行—临时建设时可—。以直接办理临时【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可证
》 《 临时建设影响近】期建设或《者,控制性详细规划的】实施以及交通—、市容、安全等【的不得批《准
】。 第四十七》条 : 临时建设》工程规划许》可,证的使用《期限不得超过二年】。确需延?期的:建设单位或者—。个人应当在期满【前三十日内向批【准,。机关提出申请—经批准可《。以延:。期一次期限不得超过!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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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八条 建设单位【或者个人应当在【临时建?设、临时《。用地批准《。期满:前,自行拆除建筑物【、构筑?物清理场《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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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:十,九条 临时建—设,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!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!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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