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
第—三章 ?供热设施管理
】
第十三条— 供热设施包括热】源生产设施》、管网输配设施、换!热站设施《和户内采暖设—施
第十四条】 供热设施的管【理,、维护、更新—改,造责任按照下列规】定划分
—。(一)热源》单位厂区内的—供热:设施(含热》源出口处的计量仪】表)由热源单位负】责;
(二)居!民,。用户以入《户为分界点入户室】外的供热设施由【供热单位负责入户】室内的供热设施【由,供热单?位负:责,调试和维护当户内】供热设施需》更新:改造时材《料和安装费》。用由用户承担;【
(三)非【居民用户以入户阀门!井为分界点分—界点(含阀门井【)以:外的供热设施由【供热单位负责—分界点以内的供【热设施由用户负责对!自管供?热,设施无?。管理能力的可以委】托供热单《位有偿代管
第!十五条 热》源单位、建设单位】和,。供热单位应当对【其管理的供热设【施,进行定期检查—、维护和更新改造】及时消?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!运行
供热单位!从,热费中提取的设施】折,。旧,费应当专款专用 】。
第十六条 建设!工程:开工前建《设单位应当向热【源单位或者供—热单:。位查询有关供热设施!的情况?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!建设单位应当与热源!单位:或者供?热单位?商定相应的》保护措施由建设【单位负责实》施
《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!迁移供热设施的由供!热单位与建设单位签!订迁移协议由供【。热单位负责实施建】设单位承担相应费】用
第十七条】 在供热主管—网及其附属》。设,施,安,全,保护范围内禁止【下列行为 》
(一)修—。。建建筑物、》构筑物;
(】二)挖坑、掘土【、打桩;
(】三)爆破作业;【
(四)—堆放垃圾、杂物;】 ,
(五)》排放污水、》废水;
》
,(六)擅自改—变、拆卸或者—移动:供热管网、井盖、】。阀,门、:仪表及标志》等设施;
(】七)其他影响供【热设施安全》的行为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