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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:三,章 供热《设施管理
第!十三条 《供热设施包括热源生!。产设施、管网输【配设施、换热站【设施和户内采暖【设施
》第十四条 供—热设施的管理、维】护、:。更新:改造责任《按照下?列规定划分 —
(一)热源单位!厂区内的供热设【施(含热源出—口处的计量仪—表)由热源单位负】责;
(二)】居民用户以入户【为分界点入户室【外,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!位负责?入户室内的供热设施!。由,供热单位《负责:调试和维护当户内】供热设施需》更,新改造?时材:料,。和安装费《用由用户《承,担; ?
:(三)非居》民用户以入户阀门井!为分:界,点分界点(》含阀门井)以外的供!热设:施,由供热单位负—责分界点《以内的供热》。设施由用户负责【对自:管供热设施无管理】能力的可以委托供】热单位有《偿代管
第【十五条 《热源单位、》建设单位《和供热单位应当对其!管理:的供热设施进行【定期:检查、维护和更新改!造及时?消除安全隐患保【障安全运行
【
供:热,单位从热费中提【取的设施折》旧费应当《专,款专:用
第十—六,条 建设《工,程开工前建设单位】应当向?热源单位或者—供热单?位查询有关供热设施!。的情况影响供—。热设:施安: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!热源单位或者供【热单位商定相—应的保护措施由建】设单位负责实施 】
因城市建—设需要必须迁移【供热设施的》由供热单位与建设】单位签订迁移—协议由供热单—位负责实《施建设单《位承担?相应费?用
第十七条】 在供热主》管网:。及其附属设施—安,全保:护范围?内禁止?下列行为
—。
(:一)修建建筑物、】构筑物;
(】二):挖坑:、掘土?、打桩; 》
(三《)爆:破作业;《 ,
(四)堆—放垃圾、杂》物;
》(五)排放》污,水、废?水;
(六【)擅自改《变、拆卸《或者移动供热管网】、井:。盖,、阀门、仪》表及标?志等设施;
(!七)其他影响—。供热设施安全的【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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