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【 木结构建筑
】
11.!0.1 木结构】建筑的防火设计【可按:本章的规定执行建】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!。。耐火极限应符合表】11.?0.1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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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1.!。0.1 木结构【建,筑构件的燃烧性【。能和耐火极限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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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注1 除本】规,范另有规定外当同】一座木结构建筑【存在不同高度的屋顶!时较:低部分的屋顶—承重构件和屋面不应!采用可燃性构件【。采用难?燃性屋顶承重构件时!其耐火极《限不应低于0—.75h《
】 2【 轻型木结构建筑的!屋顶除防水》层、:。保温层及屋面板【外其他部分均应视】为屋顶承重构件【且不应采用可燃性】构件耐火极限不应】低于0.50—h
】 : : 3 当建筑】的层数不《超过2层《。。、防火墙间的建筑】面积小于600m2!。且防:火墙间的建》筑长度?。小于:60m时建筑构件】。的燃烧性能和耐火】极限可按《本规范有《关四:级耐火?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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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0—。.2: , 建筑采用木骨架】。组合墙体时应—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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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1 《 建:筑高度不大于18m!的住宅建《筑、建筑《高度不大于2—4m的办公建—筑和丁、戊类厂房】(库房)的房间【隔墙和非承重外【。墙可采用木骨架组】。合墙体其《。他建筑的非承重【。外墙不得《采用:木骨架组合》墙体;
】
: 2 —墙体填?充,材料的?燃烧性能应为A级;!
》
3 】木,骨,架组合墙体的燃烧性!能和耐火极限—应符合?表11.0.2【的规定其他》。要求应?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!骨架组合墙体技【术规范GB/—T 503》61:的规定
《。
《
表11.0—.2 木骨》架组:合墙体的《燃烧性能和耐火极】限(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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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】0.:3 甲、》乙、丙类厂》房(库?房,)不应采用木—。。结构建筑或》木结构组合》。建筑:丁、戊类厂房—(库房)和民用【建筑当采《用木结构建筑—或木结构组合—建筑时其《允许层数《和允许建筑高度应】符合表?。11:.0:.3-1的规—定木结构建筑—中防火?墙间:的允许?建筑长?度和每层《最大允许建》筑面积应《符合表1《1.0.3》。-2的规定》。
表1】1,.0.3-1— 木结构建》筑或木结构组合【建筑的允许层数和】。允许:建筑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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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】11.0.3-2】 木结构建筑中防】火,墙,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!每层最?大允许建《筑面: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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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《 注?1 当设置自动【喷水灭火系统—时,。防火墙间《的允许建筑长度和】每层:最,大允许?。建筑面积可按—本表的规定增—加1.?0倍:对于丁、戊类地上】厂房:防火墙间《的每:层最大?允许建筑面积—不限
《
《 》 : 2 ?体育场馆等高—大,。空间建?筑其建筑高度和建】筑面积?可适当?增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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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】0.4 老年人】照料设施托儿所、幼!儿园的儿童用—房和活动场所设【置在木结构》建筑内?时应布置在首层【或二层
【
《 商店、体育【馆和丁、戊》类厂房(库》房)应采用》。单层木结构建—筑
11!.0.5 除【住宅建筑外建筑内发!电机间?、配电间、锅炉间】的设置及其防火要】求应:。符合本规范第5.4!.12条~第5【.4.15条和【第6.2.3条【~第:6.2.6条的规】定
》
11.0.【6 : 设:置在木结构》住宅建筑《内的机动车库、发电!机间、配电间—、锅炉间应采用【耐火极限不低—于2.00h的防火!隔墙和1.00h】的不燃性楼板与【其他部位分隔不宜开!设与室内相通的门】、窗、洞口确需【开设时可开设一【。。樘不直通《卧室的?。单扇乙?。级防火门机》。动车库的建》筑面积不宜大于6】0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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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0.7! 民用木结构【建筑的安全疏—散设计应符》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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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!。建筑:的安全?。出口和房间疏—散门的设置应—符合本?。规范第?5.5?节的规定当木结构建!。筑的每?层建:筑,。面积小于20—0m2且第二—层和第三层的人数】之和不超《过25人时》可设置?1部:疏散楼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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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 房间】直,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!至最近安全出口的】直线距离不应大于】表11?.0.?7-1的规定
】。
表11【.0.7-》1 房?。间直通疏《散走道的疏散门【。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!。线距离(m)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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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3: 房间内任—一点至该房》间直通疏散走道的】疏,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!大于表11.0【.7-1《中有关?袋形走道两侧—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!近安全出口的—直线距离
》
】 4 建》筑内疏?散走:道、安全《。出口、疏散》楼,梯和:房间疏散《门的净宽度应—根据疏散人数—按每100人—的最:。小疏散?净宽度不小》于表1?1.0.7-—。2的规定计》算确定
》
《表11.《0.7-2 疏散走!道、安全出口、【疏散楼?梯和房间疏散—门
?
每1—0,0人的最小》疏散净宽度(m【/百人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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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0【.8 丁、戊【类木结构厂房—内任意一点至—。最近安全出口的疏】散距离分别不应大于!5,0m和60m其他】安全:疏散要求《应符合本规范第【3.7节的规—定,
1【1.:0.9? 管道、电—。气线:。路敷设在墙体内或穿!过楼板?、墙体时应采—取防火保护措施【与墙体、楼板之间的!缝隙应采用防火封】堵材料填塞》密实:。
! ,住宅建筑内厨—房的明火或高温部】位及排油烟管—道等应采用防火隔】热措施
【。
11.0.1!0 民用木结【构建筑之间及—其与:其他民用建》筑的防火间距不【应小于?表11.0》.10的规定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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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木结!构建筑与厂房(仓】库):。等建筑的《防火间距《、,木结构厂房(仓【库)之?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!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!本,规范第3、4章有关!四级耐火《等级建筑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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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1【.0:.10?。 民用木结构建筑】之间及其与》其他民用建筑的防】火间距(m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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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注1 两座木结【构建筑?之间或木结》构建筑?与,。其他民用建筑—之间外墙均无—任何门、《窗、洞口时防火间】距可为4m;外墙】上的门、窗、—洞口:不正对且开口—面积之和不大于外】墙面积的1》0%时防火间距【。可按本表的规定减】少25%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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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】 当相邻《。建筑外墙有》。一面为防火墙—。或建筑?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且!墙体截?断不:燃性屋面或高出难】燃性、?可燃性屋《面不低于0.5【m时防火间距—不限
】。11.?0.11 木【结构墙体《、楼板及封闭吊顶或!屋顶下?的密闭空间内—应采取防火分隔措】施,且水平分隔长—度或宽?度均不应大于2【0m:建筑面积不应大于】300m2》墙体的竖《向分隔?高度不应大》于,3m:
— 轻型木结构!建筑的每层楼梯梁处!应采取防火分—。隔措施
】
11.0》.12 《 木结构《建筑与?钢结构?、钢筋混凝土结【构,或砌:体结构等其他结【构类型?组合建造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】
】 , 1 ? 竖向组合建—造时木结构部分的层!。数不应超过3—层并应设置在—建筑的上部木结【构部分与《其他结构部分宜【采用耐?火极限不低于1.0!0h的不燃性楼板分!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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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水,平组合建《造,时木结构《。部分与其他结构【部分:宜采用防《火墙分隔
】
? 2 —当木结构部》分与其他结构部分之!间,按,。上款规定《进行了防火分—隔时木结构部分和其!他部分的防火设计可!分别执行本规范对木!。结构建筑和其他结构!。建筑的?规,定,;其他情况建筑【。的防火?设计应执《。行本规范有关木【。结构建筑的规—定
! :3 室《内消防给水应根据】建筑的?。总高:。度、体积或层数【和用途按本规范第8!章,和国家现行有关【标准:的规定确定》室外消?防给水应按》本规范?有关四级耐火—等级建筑《的规:。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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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0.】13 总建—筑面积大于》1500《m2的木《结构公共建筑应设置!火灾自动报警—系统木结构住宅【建筑内应设置火灾】探测与报警》装,置
【。11.0.14 】 木结构建筑—的其他防火设计应】执行本规范有关【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!规,。定防:火构造?要求除应符合本规】范,的规定外尚应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】。木结构?设计规?范GB 5000】5等标准的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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