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 11 》 木结?构,。建,筑 【 11.0.1 !。 木结构建》。筑的防?火设计可按本章【的规定执行》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!和耐火极限应符合】表11.0.1的规!。定 ? 表11.】0.1 木结构建】筑构件的燃烧—性,能和耐火极限— !  《 ,  :注1 除本规范另】有规定外当同—一座木结构建筑存在!不同高度的屋顶时】较低部分的屋顶承重!。。构件和屋面不应采】用可燃?性,构件采用难》燃,性屋顶?承重:构件时其耐火—极限不应低于0【.75h —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2 轻型!木结构建筑的屋【顶除防?水层、保温层及【屋面:板外其他部分均应视!为屋:顶,承重构件且不—应采用可《燃性构件耐火极【限不:应低于0.》50h !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3 当建筑—的层:数不超?过2层、防火墙【间的建筑面》积,小于60《0m2且防火墙【间的建筑长》度,小于60m》时建筑构件》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!限可按本《规范有关四级耐火等!级建:筑的要?求确:定 《 11》.0.2  建筑】采用木骨架组—合墙体时应符合下】列规定 【     1 】 建筑高《度不大?于18m的住—宅建筑、建筑高度不!大于24m的办公建!筑,和丁、戊类厂房(】库,房)的?房,间隔墙和《非承:重外墙可《采用木?骨架组合墙体—其他建筑的非承重】外墙不得采用木骨架!组合墙体; 【    【 2  墙体—填充材料的燃—烧性能应为A—级;  !   3  木【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!性能:和耐火极限应符【。合表11.》0.2的《规定其他要求应符合!现行国?家标准木骨架—组合墙体技术规范】。GB/T 50【361的规定 】 表11.】0.2 木》骨架组合墙体的燃烧!性能和耐火极限【(h)? — ? 11》。.0.3  甲、乙!、丙类厂房(库房】)不应采用木结构】建筑或木结构—组合建筑丁、戊类】厂房(库房)和民】用,。建筑:当采用木结构建【筑或木?结构组合建筑时其允!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!度应符合表11【.0.3《-1的规定木结【构建筑中防火—墙间的允许建筑长】度,。和每层最大》允许建筑面》积应符?合表11.0.3】。-,2的:规定 】表11.0.3-1! 木:。结构建筑或木—结,构组合建筑的允许层!数和允?许建筑高度 ! : 表11!.0.3-》2, 木:结构建筑中防—火墙间的允许—建筑长?度和每?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! !     注】1 当设置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!防火墙间的允许【建筑长度和每层【最,大允许建《筑面积可《按本表?的规定增加》1.0倍对于丁、戊!类地上厂房防—火墙间的每层最【大允许建筑面—积不:。。限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2 体育场【。馆等高?大空间建《筑其建筑高》度和建筑面积—可适:。当增加 【 11.0.4 ! 老年人照料设施】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!童用房和《活,动场:所设置?在木结?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!首层或二《层 ? 《    商店、【体育馆和《丁、戊类厂房(库房!)应采用《单层:木结:构建筑 】 11.《。0.5  》除住宅建筑外—建筑内发电机—间、配电间、—锅,炉间的设置及其防】火要求应《符,合本规范《。第5.4《.,12条~第5—.4.1《5条和第6》.2.3条》~第6.2》.6条的规》定 》 1?1.0.6  设置!在,木结构住宅》建筑:内的:。机动车库、发—电机间、《配电间、锅炉间应采!用耐:火极限不《低于2.《00h的防火—隔墙和1.00【h的不燃《性楼:板与:其他部位分隔不【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!门、窗?、洞口确需开设时可!开,设一樘不《直通卧?室的单扇乙级防火】门机动?。。车库的建《筑面积不宜大于60!m2 【 11.0.7【  :民,。用木结?。构建筑的《安全疏散《设,计应:符合下列规定 ! , :    1 —。 建筑的安》全出口和房间疏散】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!范第:5.:5节的规定当木【结构建筑的》每,层建筑?面积小于200【m2且第二层—和第:三层的人《数之和不超过25】人时可设置1部疏散!楼梯 》。。  《   2  —房,间直通疏《散走道的疏散门【至,最,近安全出口的直线】距离不?应大于表11.【0,.7-1的规定 !。 , 表11—.0.7-1 房】间直通疏散走道【的,。疏,散门至最近安—。全,。出口的直线距离【(m)? —   】  3  房间内任!一点至该房》间直:通疏散走道的—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!。应大于表11.【。0.7-1中有关】。袋,形走道两侧或尽端】的,疏散门至《最近安全《出口的直线距离 】。 《     4—  建筑《内疏散走道》、安全出口、—疏,散楼梯和房间疏散】门的净宽度》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!100人《的最小疏《散净宽度《。不小于表11.【0.7-《2的规定《计算确?定 表】11.0.7-【2 疏散走》道、安全出》。。口、疏散《楼梯和房间疏—散门 每!100人的最小【疏散净宽度(m/百!人):。 : — ?。 11?.0.8  —丁,、戊:类木结?构厂房内《任意一?。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!疏散距离分别—不应大?于50m和》60m其他安全【疏散要?求应符合本规范【第3.?7节的规定 【 1》1.0.9 — 管道?、电气线路》敷设在?墙体内或穿过—。楼板、墙体时应采取!防火保护措施—与墙体?、楼板之间的缝隙】应采用?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!实 :    】 ,。住宅建?筑内厨房的明火或】高温:部,位及排油烟》管道:等,应采用防《。火隔热?。。措,施  ? : 11.0.】10:  民用木结构【建筑之间及其与其他!。民用建筑的》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!11.0.10的规!定, :   —。  民用《木结构建筑与厂【。房(仓库《)等建筑的》防火间距《、木结构厂房(【仓库)之间及其与其!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!距,应符合本规》范第3、4章有关四!级耐火?等,级,建筑的?规定 ?。 表11】.0.10》。 民用木结构—建筑之间及》其与其他民用—建筑的防火》间距(m) !。 》  《   注1 两座】木,结构建筑之间或木】结构建筑与其他民】用,建筑之间外墙—均无任何门、—。窗、洞口时防火间距!可为4m;》外墙上的门》、窗、洞《口不正对《且开:口面积之和不—大于外墙面积的【10%时防火间【距可按本表》的规定减少25%】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2—。 当相邻《建,。筑外墙有一面为防】火墙:或建筑?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且!墙体截断不》燃性屋?面,或高出难燃》。性、可燃性屋面不低!于0.5m时防【火,间,距不限 《 《 1:1.0?.11 《 木:。结构墙体、》楼板及?封闭吊顶或屋顶下】的密闭空间内应采取!防火分隔措施且【水平分?隔,长,度或宽度均不应【大于:。20m建《筑面积不应大—于,300m2墙体的】竖向分隔《高度不应大于—。3m  ! ,  :轻型木结构建筑的每!层楼:梯梁处应采取—防火分隔措施 ! 11》.0.?12  《木结构建筑与钢结构!、钢筋?混凝:土结构或砌》体,。结构等其《他结构类《型组合?建造时应《符,合下:列规:。定 【    1  竖】向组合建造时木结】构部:分的层数《。不应超过3层—并应设置在建筑的上!部木结构部分—与其:他结构部分》。宜采用耐火极限不】低于1.00—h,的,不燃性楼板分隔 ! ,。     【水,平组合?建造时木结构部分与!其他结构部》分宜采?用防火墙分》隔 —   ? , 2:  当木结构部分与!其他结构部分之【间按上款规定进行了!防火:分,隔时木?结构部分和其他【部分的防火设—计,可分:别执行本规范对【。木结构建筑和其【他结构建筑的规定;!。。其他:情况建筑的防火设】计应:执,行本规范《有关木结构建筑的规!定, 《     3 】 室内?消防给水应根据建】筑的总?高度、体积或层数和!用途按本规范第8】章和国家《现行:有关标准的规定确】定室外消《防给水?应按本规范有关四】级,耐火等级建筑—的规定确定》 11】.0.1《3 :。 总建筑面积大【于1500m2的木!结,构公共建筑应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!统木结构《住宅:建筑内?应设置火灾探测与】。报警装置 ! 11.0.1【4  木结构建筑的!其他防火设》计应执行《本规范?有关四级耐火等【级建筑的《规定防?火构造要求除应【符合:本规范的规定外尚】应符合现行》国,家标准?木结构设计规—范,GB 50005等!标准的规定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