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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》3 ?。消防应急照》明和疏散指示标【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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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!.3.1 除建】。筑高度?小于27m的住【宅建:筑,外民用?建筑、厂房和丙类】仓,库的下列《部,位应设置疏散—照明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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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 封闭楼梯》间,、防烟楼《梯间及其前室、消防!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!前室、避《难走道?、,避难:层,(间)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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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2 》观众厅、展览厅、】多功能厅和建筑【面积大?于200《。m2的?营业厅、餐厅—、演:。播室等人员密集的】场所;
【
—3 建《筑面积?大于100m2的地!下或半地《下公共活动》场所;
! 4 — 公共建筑内的疏】散走道;
】
,
5 】人员密?集的厂房《内的生产《场所及疏散走道
】
,
10—.3.2 建筑内!疏散照明的地面最】低,水平:照度应符合》下列规定
—
《 :。 :1 对于》疏散走道不应低于】1.0lx
!
? , , 2 对于人员】密集场所、避难层】(间)不应低于3】.0:lx;对于老年【人照料设施、病【房楼或?手术部的《避难间不应低于1】0.0lx
—
— 3 对于】。楼梯间、前室或合用!前室、避难》走道不应《低于5.0》lx;对于人—员,密集场所、老年人照!料设施、病》房楼或手《术部内的楼梯间、】前室或合用前—室、避难走》道,不应低于《10.0lx—
,
10.3!.3 消防控制室!、消防水泵房、自】备发电机房、—配,电室、防排烟—机房以及发生—。火灾时仍需正常工】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!置,备用照明其》作业面的最低照【度不应?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!。
》
1:0,.3.4 疏【散,照明灯?具应:设置:在出:口的顶部、》墙面的上《部或顶棚上;备用照!明,灯具应设置在墙【面的上部或》顶棚上?
—10.?3.5 公共建筑!、建筑高度大于【54m的住宅建【筑,、高层厂房(库房】)和:甲、乙、丙类单、多!层厂房?应设置灯光疏散【指示标志并应符【合下列规定
!
? 1 应设】。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!密集的场所的—疏散门的正上方
!
2! 应?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!。转角处距地》面高度1.0m【以下的墙面或—地面上灯《光疏散指示标—志的:间距不应大于—20m;对于袋形走!。道不应?大于10m;在走】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!.0m?
《
:10.?3.6? 下?列建筑或场所应在】疏散走道和主要疏】散路径的地面上【增设能保持视—觉连续的《灯光:疏散指示标志或蓄】光疏散指示标—志
?。
》 1 总建】筑面积大于》。8000m2—的展览?建筑;?
! ,2 总建筑面【积大:。于5:000m《2的地上商店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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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 总建筑—面积大于500【m2:的地下或半》地下商店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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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4 歌舞娱!乐放:映游艺?场所;
》
5! 座位数超过1】500个的电—影院、?剧场:座位数超过300】0个的体育馆、会】堂或礼?。。堂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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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6 车站【、码头建筑》和民: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!面,积,大于300》0,m2的候车、候【船厅:和航:站楼:的公共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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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3》.7 建》。筑内设?置的消防疏散指【示标志和消防应【急,照明:灯具:除应符合本规—范,的规定外《还应符合现》行国:。家标准消防》安全标志G》B 134》9,5和消防应急照明】和疏散?指示系统GB 【17945》。。。的,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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