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2】 电力线路及【电器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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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.1】 , 架空电力线与甲、!乙类厂房《(,仓库)?可燃材料堆垛甲、】乙、丙类液体储罐】液化石油气储—罐可燃、助燃—气体:储罐的?最近水平《距离应符《合表10.2.1】。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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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35kV》及以:上架空电力》线与单?罐容积大于2—00m3或总容积】大于1000m3液!化石油?气储罐(区)的【最近水?平距离不应小—于40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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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?0.:。2.1 架空电【力线与甲、乙—。类厂房?(仓:库):、可燃材料堆垛等】的最近水平距离(】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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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》.2 电力电【。缆,不应和?输送甲、乙、丙【类液体管道》、可燃气体管道、热!力管道敷设》在同一管沟》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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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.3【 :配电线路《不得穿越《通,风管道?。内腔或直接》。。敷设:在通风管道外壁【上穿金?。属导管保《护的配电线路可【紧贴通风管道外【壁敷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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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配电线?路敷设在《有可燃物的》闷顶、?吊顶内时应采—取穿金属导管—、采:用封:。闭式金属槽盒—等防火保《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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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。0.2.4 开关!、插座和照明灯【具靠近可燃物时应】采取隔热、散热【。等防火措施》
】 卤钨《灯,和,额定:功率不小于100W!的白炽灯泡的吸【。顶灯、槽灯、嵌入】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!瓷管、矿棉等不【燃材料作隔》热,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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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额?定功率不小于6【。0W的白炽灯、卤】钨灯、高《压,钠灯、金属卤化【物灯、荧《光高压?汞灯(包括电—感镇流器)等—不应:直接:安,装在可燃物体—上或采取其他防火】。措施:
10】.2.5 可燃材!料仓库内宜使用低】温照:明灯具并《应,对灯具的发热—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!措,施不应?。使用卤钨灯等高温】照明灯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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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配电箱及开关【应设置在仓库外【
—。10.2.6 】爆炸危险环境电力】装置的设计》应符合现《。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!环境电力装置设【计规范GB》 50058—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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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0.2.7 老年!人,。照料设施的非消【防用:电负荷?应设置电气火灾监】控系统下《。列建筑?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!负荷:宜设置电气》火灾监控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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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1 建筑》高度大于50m【的,乙、丙类厂》房和丙类仓》库室外消《防用水量大于—。3,0L/s的厂房【(仓库)《;
】 2 一类高!层民用建《筑;
】 《。3 座位》数超:过1:。5,00个的电影—院,、剧场座位数超过】300?0个的体育》馆任一层建筑面【积大于3000m】2的商店和展—。览建筑省《(市)级及以—上的广播电》视、:电信和财贸金融【建筑室外消》。防用水量大于25L!/s的其《他公共建筑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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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 国家级文物】。保护单位《的重点砖木》或木结构《的古建筑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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