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2】 电力线路—及电器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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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!.2.1 架空电!力线与甲《、乙类厂《。房(仓库)》可,燃材料堆《。垛甲、乙、丙类液】。体,储罐液化石油气储】罐可燃、助燃—气体:储罐的最近水—平距离应符合—表10.2.—1的规定《
! 35kV及以【上架空电力线—与单罐容积大于20!0m3或总》容积:大于1000m3液!化石油气储罐(区)!的最近水平距离【不应小于40—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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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0.2.【1 架空《电力线与甲》。、乙类?厂房:(仓库)、可燃材】料堆垛?等的最近水平—距离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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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!.2 电力—电缆不应和输送【甲、乙、丙类液体】管道、?可燃气体管》道、热?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!沟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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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【.2.3 配电线!路不得?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!直接敷设在通风管】道,外,壁上穿金属导—管保护的《配电线路可紧贴通】风管道外壁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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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配电线路—。。敷,设在有可燃物—的闷顶、吊》顶内时?应采取?穿金属导管、—采用封闭式金—。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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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》0.2.4》 ,。 开关、《插,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!燃,物时应采取隔热、散!热等防火《措施
】 , 卤钨灯—和额:定,功,率不:小于100W的白炽!灯泡的吸顶灯、槽】灯、嵌入式灯其引】入线应采用瓷管、矿!棉等不?燃材料作隔热—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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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额定功率不小—于60W的白炽灯、!卤钨灯、高压钠灯、!金属卤化物》灯、荧光高压汞【灯,(包括电感镇流器)!等不应直《接安装在可》燃物:体上或采取》其他防火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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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》.2.5 可燃材!料仓库内宜使—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!对灯具的发》热部件采取隔热【等防火措施》不应:。。使用卤?钨灯:等高:温照明灯《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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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配《电箱: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!外
》
10《.2.6 爆炸】危险: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!应符合现行国—家,标准爆?炸危险环境电力装】置设计规范GB【 ,。50058》的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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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.7 ! 老:年人照料设施的非消!防用电?负荷应设置》。电气火?灾监控系统》下列建筑或场—所的非消防》用电负荷宜设置【电气:火灾监?控系统
《
【 :。1 建筑高度大于!50m的乙、—丙类厂房《。和,丙类仓库《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!30L/s的厂房(!仓库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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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2 一类高层民】用建筑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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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【座位数超过15【00个的电影院、剧!场,座,位数超过30—00个的体育馆任】一,层建筑面积大于3】0,00m2的商—店和:展览建筑《省(市)级及以上】的广播电视、电信和!财,贸金融建《。。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!于25L/s的【其他公共建筑—;
】 4 国家】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!点砖木或《。木结构的古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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