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0, 电? 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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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10:。.1 消防电【源及其配电》
《
10.【。1.1 《 下列建筑物的【消防用电应按一级】。负荷供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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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1 》。。 建筑高《度大于5《0,m的乙?、丙:类厂房和丙类仓【库;
】 2 — 一类高层》民,用建筑
!10.1《.2 下》列建筑物、储罐(区!)和堆场《的消防用电应按【。二级负荷供电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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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1 【。 室外?消,防用水量大于30L!/s的厂《房(仓库);
】
】2 室外消防【用水量大于35L】/s的可燃材—料堆场、《可燃气体储罐—(区)和甲、乙类】液体储罐《(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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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! 粮?食仓库及粮食筒仓;!
】 4 二类高层!民用建筑;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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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5 座位数—超过1500个的电!影院、?剧场座位《数,超过3000个的体!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!大于3?000m2的—商,。店,和展览建筑省(【市)级?及以上的广播电视】、电信和财贸—金融建筑《室,外消防用水量大【于,25L?/s的其他》公共:建筑
《
10.【。1,.3: :除本:规范第10.1.1!条和:第10.1.2条外!的,建筑物、储罐(区】)和堆场等的消防用!电可按三《级负荷?供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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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.【4 消防》用电按?一、:二级:负荷供电的》建筑当采用自备发】电设备作备用—电源时自备》。发电:设,备应设置自动和手】动启:动,装置当采用》。自动启动方式—时应能保证在30s!内供电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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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【级别负荷的供—。电电源?应,符合现行国家标【准供:配电系统设》计规范GB》 50052的规定!
,。
《。
10.1》.5 建筑内消防!应急: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!标志的备用电源的】连续供电时间应符】合下列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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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1 建筑!。高,。度大于100m的】民用建筑不》应小于1.50【h;:
》
》2 医疗》建筑、老年人照料设!施、总建筑面积大】于1:00000m2的】公,共建筑和总建筑【面积大于20—。000m2的地下、!半,地,。下建筑?不,应少于1.》00h;
》
【 3 其他【。建筑不应少于0.】50h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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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《1,.6 ?。 消防用电设备【应采用?。专用的供电回路【当建筑内的生—产、生活用》电被切断时》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!。
— 备用消【防电源的《供电时间和容量应】满,足该:建筑火?灾延续时间内—。各消防用电设备【。的要求
【
10.1.7】 :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!。火分区划分》消防配电支》线不宜穿越防火【分区
】10.1.8 】消防控制《。室、消防水》。。泵房:。、,防烟和排《烟风机房的》消防用电设》备及消防《电,梯等的供电应在其】配电线路的最末一】级配电?箱处设置自动切换】装置
】10.1.》9 ?按一、二《级负荷?供电的?消防设?备其配?电箱应独立设置;】。。按三级负荷供电【的,。消防设备其配电【。箱,宜独:立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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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】防配电设备应设【置,明显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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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?.1.10》 消防配》电线:路应满足《火灾:时连续供电的需【要其敷设《。应符合下列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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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 , 明敷时《(包括敷《。设在吊顶内)应【穿金:属导管或采用封【闭,式,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!管或封闭《式金属?槽盒应采《取防火保护措施【;当采?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!敷设在电缆井—、沟:内时可不《。穿金属导管或采【用封闭式金属—。槽盒保护;当采用】矿物绝缘类不燃性】电,缆时可直接明敷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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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 暗敷时应!。穿管并应《敷设在?不燃性结构内—且保护层厚度—不应小于30—mm:
! 3 消防—。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!电线路分开敷设在】不同的?。电缆:井、沟内;确有【困难需敷设在—同一电缆井、沟内】时应分别布置在【电缆井、沟的两侧】且消防配电线路应】采,用矿物绝缘》类不燃性电缆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