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10  电!。    气》。。 : 《 10.【1,  消防电源及【其配电 》 》 ,10.1.1  】下列建筑《物的消防用》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! ?  《   ?1  建筑高度大】于50m《的乙、丙类厂房和】丙类仓库; 】     2】  一类高层民用建!筑 1】0.1.2  下】列建:筑物、储罐(—区)和堆场的消【防,用电应按二级负荷】供电: 》     1—  室外消》防用水量大于30L!。/s的厂房(仓库)!;, :。。。  》   2  室外】消防用水量大于35!L,/s的可《燃材料堆场、可燃】气体储罐(区)和】。甲,、乙:类液体储《罐,(区); 【 , ,   ?  3  》粮食仓库及》粮食筒仓;》    ! 4  《二类高层民用建【筑; 】  :  5  座位数】超过1500个的电!影院、剧场座位数超!过3:000个的》体育:馆任一层建筑—面积大于《3000m2的【商店和展览建筑省】(市:),级及以上的广播电】视、电信和财贸【金融建筑室外消防】用水量大于25L】/s的其他公共建筑!。 —。1,0.1.《3  除本规范第】10.1.1条【和第10.1.2条!外的建筑物》、储罐(区》)和堆场等的—消防用电《。可按三级负》荷供电 】 10.1.4  !消防用电按一—、二级?负荷供电《的建筑当采用自备】发电设备作》备用电源时》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!自动和手动》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!启动方?式时应能保证在30!s内供电 !。     》不同级别负荷的供】电电源应符合现【行国家标准供—。配电系?。统设计规范GB【 ,500?。5,2的规?定 10!.1.5  —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!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!的备用电源的—连续:供电时?间,应,符合下?列规定?    ! 1 ? 建筑高度》大于100m的【民用建筑《不,应,小于1.50h; !    】 2  医疗建筑】、老年人照料设施、!总建筑面积大于【100000m2的!公共建筑和总建【。筑面:积大于20000】m,2的地下、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!1.0?0h; — :     》3  ?其他建筑不》应少于0.50h ! 1—0.1.6 — 消防用电》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!电回路?当建筑内《的生产、《生活用电被切断【时应仍能保证—消防用电 】 :  :  备用消防电源的!供电:时,间和容?量应满足《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!内各消防用电设备】。的要:求 —。 10.1》.7  消防配电干!线宜按防火分—区划分消《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!防火分?区, 10.!1.8 《 消防控制室、消防!水,泵房、防《烟和:排烟风?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!及消防电梯》等的:供电应在其》。配电线路《的最末一《级配电箱处》设置自动切换装置】 》 10.1.9【  :按一、?二级负荷供电的【消防设备其》配电箱应《独立设置;》按三级负荷供电【。的消防设备其—。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!   【。  消防《配电设?备应设置明》显标志 】 10.1.10】  消?防配电线路应满【足火灾时连续供【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!。合下列规定》 ?    — 1  明》敷,时,(包括敷设在—吊顶内)应穿金属导!。。管或采用封闭—式金属槽盒保护【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!属槽盒?应采取防《火保护措施;当采用!阻燃或?耐火电?缆并敷?设在电缆井》、沟内?。时可不穿金属导管】或采:。用封闭式金属—槽盒保护;当采用矿!物绝缘类不》燃性电缆时可—直接明敷 》   【  2  暗敷时应!穿管并?应敷设?在,不,燃性结构内且保护】层厚度不应小于30!mm —     3 】。。 消防配电线路宜】与其他配电线路【分开敷设《在不同的电缆井【、沟内;《确,有困难需《敷设在同一电缆井】、沟内时应分别布置!在电缆井《、沟的两《侧且消?防配电线路应—采用矿物绝》缘类不燃性》电缆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