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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电 ! :气,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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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》.1: 消防电源—及,其配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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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。0.1?.1 《下列建筑《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!级,负荷供电
》
?
1 】 建筑高度大于【50m的《乙、丙类厂房—和丙类仓库》;
—。
:。 2《 :一类高层民用建筑
!
10【.1.2 下列建!筑,物,、储罐(区)—。。和堆场的消》防用电应按》二级负荷供电
!
【1 室外消—防用水?量大于3《0L/s的厂房(仓!库)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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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》 2 《室外消防《用水量大于35【L/s的可燃—材料堆场、》可燃气体储》罐(区)和甲—、乙类液体储—罐(区);》
— : , 3: 粮食仓库及粮食!筒仓;
【
4 !二,类,高层民?用建筑;
【
5】 ,。 座位数超过15】00个的电影院、】。剧场座位数超过【30:。00个的体育—馆任一层建筑—。面积大于3000】m2的商店和展览建!筑省(市)级及以】上的广播电》视、电信和财贸金融!建筑室?外消防用水量—大于25L》。/s的其《他公共建筑》
10】.1:.3 除本规范】第10.1》.1条和第10【.1.2条外—的建筑物、》储罐(区)和堆【场等的?消防用电可按三级】负荷供?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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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?.1.?4 消防用电按一!、二级负荷供电【的建筑当采》用自备发电设备作】备用电?源时自备发电—设备应设置自动和】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!自,动启动?方式时?应,能保:证在30s内供电
!
】 不同级《别负荷的供电电【源应符合现行—国家标准《供配电系统》设,计规范GB》。 500《52的规定
!
10.1—.5 《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!和灯:光,疏散指示标》志的备?用电源的《连,。续供电时间》应,符合下列规定
【
【 1 建筑高】度大于100m【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!。1.50h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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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《 医疗建》筑、老年人照料设施!、总建筑面积大于1!0,0000m2—的,公共建筑和总建【筑面:积大于2《0000m2—。的地下、半地下建】筑不应少于1.【0,0h;
! 3 【。其他建筑不应少【。于0.50h—。
10.!1.:6 :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!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!建筑内的生产—、生活用电被切断】时应:仍能保证《消防用电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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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备用消防电】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!应满足?。该建筑火灾延续时】间,内各消防用电设【备的要求
】
10.》1.7 消防配电!干,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!。消防配电支线不【宜穿越防火分区【
,。
10【.,。1.8? 消防控制—室、消防水泵房【、防烟和排烟—风,机房的消防用电【设备及消防》电梯等的供电应在】。。其,配电线路的最末【一级配电《箱处设置自》动切:换装置
!10.?。1.9 按一、二!级负荷供电的消防】设备其配电箱应独】立,设置;?按三:级,。负荷供电的消防设】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!置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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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】防,配电设?备应设置明显标【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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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10—.1.10 消】防,配电线路应满—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!需要其敷设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》
】 1 《明敷时(《包括敷设在》吊顶内)《应穿金属导管或【采用封闭式金属【。槽盒保护金属导【管或封?闭,式,金属槽?盒应采取《防火保护措》施,;当采用阻燃或耐】火电缆并敷》设在电缆井、沟【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!或采用封闭式—金属:槽盒保护;当—采,用矿物绝缘类不【。燃性电缆时可直【接明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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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】暗敷: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!不燃性?结构内且保护层【厚度不应《小于30mm—
》
? 3 《 消防?配电:线路宜?与,其他配电线路分开】敷,设在不同的》电缆井、沟内;确】有困难需敷设在【同,一电缆井、沟—内时:。应,分别布置在电缆井、!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!线路应采用》矿物绝缘类不燃【性电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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