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5.3 】 防火分区和—层数 《 , 5.3】.1  《除本规范另有—规定:外不同耐火等—级建筑的允》许建筑高《度或层数、防火分】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!应符合表5.—3.1的《规定 表!5.3.1》 不同耐《火等级建筑的允【许建筑?高度或层数、防火】分,区最大允《许建筑面积 】 : 【    注》1 表中《规定的防《火分区?最大允许建筑面积】当建筑内设置自动】灭火系统时可—。。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!.0倍;《局部设置时防—火分区的《增加面积可按该【局部面积的1.【0倍计?算 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2 裙!。房与高层建筑—主体之间《设置防火《墙时裙房的防火分】。区可:。按单、多《层,建筑的要求确定【 , 5—.3.1A  独立!建,造的一、二级耐火等!级老:年人照料设施的【建筑高?度不宜大于32【m不应大于》54:m;独立建造的三】级耐火等级》老年人照《料设施不应》超过2层 】。。 5.3.—2  建筑》内设置自《动扶:梯、敞开楼梯等上】、下:层,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!火分区的建筑—面积:应按上、下》层相连通的建筑【面积:叠加计算;当叠加计!算后的?建筑面积大于本规】范第5.3.1【条的规定时应—划分防?火分区 】    《 建筑内设置—中庭时?其防火分《区的建?筑面积应按上、下】层相连通的建筑【面积叠加计算;当】。叠加:计,算后:。的建筑面积大于【本规范第5.—3.1?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!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1 【。 与周围连通空间】应进:行,防,火分:隔采用防火隔墙【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!于1.00h;采】用防:火玻璃墙时其—耐火隔热性和耐火】完整:性不应低于1—.,0,0h采用耐火完整性!。不低于1.00【h的非隔《热性防火《玻璃墙?时应: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!统进行?。保护;?采用防火卷帘时【其耐火极限》不应低?于3.00h并应符!合本规范第6.5】.3条的规定;与】中庭相连通的门、窗!应采用?。火灾:时能自行《关,闭的:甲级防火门、—窗; 】    2  高】层建筑内的》中庭回?廊应设置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!火灾自动报》警系统; !     》3  中庭应设【置排:烟,设施;? :   —  4  》中庭内?不应布置可燃物【 , 5.3】。.3 ? 防火分区》之间应?采用防火墙分隔【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!火卷:帘等防?火,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!火卷帘分《隔时应符合本规范】第6.5《.3条的规定 】 5》.3.4《  一、二级—耐火等级建》筑内的商店营业厅】。、展览厅当设置自】动灭火系统和火【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!用不燃或难燃—装修材料时其—每个防火分区的【最大允许建》筑面积应符合—下列规定 — 《    1  设置!在高层建筑内时【。不应大于《4000m》2; 《 ?  :   2  —设置在单层》建筑或仅设置在【多层:建筑的首层内时【不应大于10—000?m2; 《  —   3 》 设置在地下或【半地:下时不应大于200!0m2 【 5.3.5 】。。 总:建筑面积《大于20000m2!的地下或半地—。下商店?应采用无门》、窗、洞口的—防火墙、耐火—极限不低于2.00!h的楼板分隔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】。大于:。2,0000《m2的区域相邻区域!确需局?部连通?时应采用下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!空间:、防火?隔间:。、避难走道、防烟楼!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!并应符合《下列规定 》 :     1 !。 下沉式《广场等?。室外开?敞空间应能防—止相邻区域》的,火,灾蔓延和便于—安,全疏散并应符—合本规范第6—.4.12》条的规定; — :     【2,  防火《隔间的墙应为耐【火极限不低》于3.00h的【防火隔墙《并应:符,合本规范第6—.4.?。13条?的规定; — : ,     3 【 避难走道应符【合本规范第6.4】.14条的规—定;  !   4  防烟楼!梯间的门应采用【甲级防火门 】 5《.,3,.6  餐饮、商店!等商业设施通过有】顶棚的步行》街连接且步行—街两侧的建筑—需利用步《行街进行安全疏【散,时应符?。合下列规《定 《 :     1  步!。行街两侧建筑的耐】火等级不应低于【二级: 》     2 【 步行街两》侧建筑?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!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!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!距要求且不应小【于9m步行街的端部!在各层?均不宜封闭确需【封闭时?应在外墙上设—置可开?启的门?窗且可开启》门窗的面积》不应小于《该部位外墙》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!长度不宜大于—300m —   —  3 《 步行街两侧建筑的!。商铺之?间应:设置耐火极》限不低于2.0【0h的防火隔墙每间!。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!大于300》m2 】   ? 4  步行—街两侧建筑》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!一侧的围护构—件的耐火极限不【应低于1.00h】并宜采用《实体墙?其门、窗《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、!窗;当?。。采用防火玻璃墙【(包括?门、窗)时其—耐火隔?热性和耐火完整性】不应低于1》.00h;当采用耐!火,。完整性不《低于1.00h的】非隔热性防》火玻璃墙(包—括门:、窗:)时应设《置闭式自动喷—水灭火系《统,进行保护《。相邻商铺之间面向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!度不小于《1.0m、耐火极】限不:低于1.00h【的,实体:。墙   !  当步行街两【侧的:建筑:为多个楼层时每层】面向步?行街:一侧的商铺均应【设,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!的措施并应符合本规!范第:6.2.5条—的,。。。规定;设置回—廊或: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!应小于1.2m【;步行街两》侧的:商铺在上部》。各层需设置回廊和】连接天桥《时,应保证步《行街上部各层—楼板的开口面积不】应小于步行街地【面面积的37%且】开口宜均匀布置 ! 《 ,  : 5  《步行街两《侧建筑内的疏散楼】梯,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!通室:外,确有困难《时可在首层直接通】至步:行街;首层商铺【的疏散门《可直接通至步行街】步,行,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!室外安?全地:点的步行《距离不应《大于60m步行【街两:。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!层,商铺的?疏散门至该》层,最近:疏散楼?梯口或其他安—全出口的直线距【离不应大于37.5!m 【    6 — 步:行街的?顶棚材料应采用不】燃或难燃材料其承】重结:构,。的耐:火极限不应》低于1.00—h步行街内不—应布置可燃物— 《     —7  步行街的顶】棚下檐距地》面的高度不应小【于6.0m顶棚应设!置自然排烟设施【并宜采用常》开式:的排烟?口且自然排烟口的有!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!街地面面积》的25%常闭式【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!火灾:时手动和《自动开启 —。  》。   8 》 步行街两侧建筑的!商铺外应每》隔30m《设置DN《6,5的:消火栓并应配—。备消防软《管卷盘?或消防水《龙商铺内应设—。置自动喷《水灭火系《统和火灾自动报警】系统;每层回廊均应!设置自动喷水灭【火,系统:步行街内《宜设置自动跟踪定】位射流灭《火系统 !  :  9  》步,行街两侧建筑的商】铺内外均应设置【疏散照明、灯光疏散!指示标志和消—防,应急广播系统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