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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《 防火分区和层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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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1 】 除本规范另—有规定?外不同耐《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!筑高度或层数、【防火分区最》大允许?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!.3:.1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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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5《.3.1 》不同耐火等级建筑】的允许建筑高度【或层数?、防火分《区最:大允许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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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注1 表中规定!的,防火分区最大允许】建筑面?积,当,建筑:内设置自《动灭火系统》时可按本表的规定】增加1.0倍;局部!设置时防火分区【的增加面《。。积可按该局部面【积的1.0倍计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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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。 2 裙房与高【层建筑主体之—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!的防火分区可—按单、多层建—筑,的要求确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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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1!A, :独立建造的一—、二级耐火等级老】年人照料《设施的建筑》高度不宜大》。于32m《不应大于54m;独!立建造的三级耐火】等级老年《人照料设施》不应超过2》。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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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3.2 《。 建筑?内设置自动》扶梯、敞开楼梯【等上:、下:层相连通《的开口时其防火分】区的建筑面积应【按上、下层》。相连通的建筑面【。积叠加计算》;当叠加计算后的建!筑面积大于本规【范第5.3》.1条的规定时【应,划分防火分》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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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筑:内设:置,中庭时?其防火分区》的建筑?面积应按上、下层】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】叠加计算;当叠加计!算后的建筑》面积大于本》规范第5《.3.?1条的规定时—。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【 1 》 与周围《连通:空间应进行防火【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!其耐火极限不—应低于1.00h】;采用防《火玻璃墙时》其,耐火隔热性和耐火】完整性?不应低于1.00】。h采用耐《火,。完整性不低于1.0!0h的?非隔热性《防火:玻,璃,墙时应设置自动【喷,水灭火系统》进行保护《;,。采用防火《卷帘时其《耐火极限不》应低于3《.00h《并应符合本规范第】6.5.3条—的规定?;与中庭《相连:通的门、窗》应采用火灾》。时能自行关闭的甲】级防火门、窗—;,
》。
》2, 高?层建:筑内的中庭回—廊应设置自动喷【水灭:火系统和火》灾自动报《警系统?;
》
—3 中《庭,应设置排烟设—施;
《。
【 4 ? 中庭内不应布置】可燃物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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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【3 防火分区【之间应采用》防火墙分隔确有【困难时可采用防火】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!分,隔采:用防火卷帘》分隔时应符》合本规范第》6.5.《3条的规定
】。
5.3.【4, 一、二级耐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】店,营业厅、展览厅当】设置自?动灭火?系统和火灾自动报】警系统并采用不【燃或难燃装修材料】时其每?个防火分区的最大】允许建筑面积—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!1 设置在高层】建筑内时不应大【于4000m—2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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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 设置—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!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!时不应?大于1?0,000m2;
【
!3, 设置在地下或半!地下时?不应大于20—00m2
【
5.3.5】 总建筑面积大于!2000《0m2的地下—或半地下商》店应采用无门、窗】、洞口的《防火墙、耐火极限】不低于2.00h】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!筑面积不《。大于200》00m2《的区域相邻》区域确需局部连【通时应采用下沉式】广场等室外开敞空】间、防火隔》间、避难走道—、,防烟楼梯《间等方式进行连通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
!
】 1 下》沉式:广场等室外》开敞空间应能防止相!邻区域的火灾—蔓延和便于安全疏】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!6.:4.12条的规定】;
! 2 防火隔间!的墙应?。。为耐火极限》不低于3.00h的!防火隔墙并应—符合本规范第6.】。4.13《条的:规定;
】
3 【 避:难走:道应符?。合本规范第6.【4.14条的规定;!
》
《 ,4 防烟》楼梯间的门应采用】。甲级防火门》
5.】3.6 餐饮、商!店,。等商业设施》通过有顶棚的步行】街连接且步行—街两侧的《建筑需利用步—行街进?行安全疏散时应符】合下列规定
【。
— 1 《 步行街两》侧建筑的耐火等【级不应低于》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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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【 步行《街两侧?建筑相对面的—最近距?离均不应小于本【规范:对相:应高度?建筑的防火》间距要求且不应【小于9m步行街的】端部:。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!需,封闭时应在外墙【上设置可开启—。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!的面积?不,应小于?该部位外墙》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!长度不宜《大于:300m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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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步】行街两侧《。建,筑的商?铺,之间应设《置耐火?极限不低于2.0】0h:的防:火隔墙每间商—铺的建?筑面积不宜大于30!0m2
】
》4 步行街—两侧建筑的商铺【其,面向步行街》一侧的围护构件【的耐火极限不应低】于1.00h并【宜采用实体墙—其门:、窗应采用》乙,级防火门、窗;当】采用防火玻璃墙【(包括门、窗)时】其耐火隔《热性和耐《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!.,00h;当采用【耐火完?整性不低于1.0】。0h的非隔热—性防火玻璃墙(【包括门、窗)—时应设?置闭式自动喷水灭】火系统进行保护【相邻商铺之间—面向步行街一侧【应设置宽度不小于】1.0m《、耐火极限不—低于1.《00h的实体墙
】
》 当》步行街两侧的建【筑为多个《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!街一侧的商铺—均应设?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!的措施并应符合本】。规范第6.2—.5条的规》。定;设置回廊或【挑檐时其出挑宽【度不应小于1—.,2,m;步行《街两侧的商铺—在上部各层》需,设置回?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!证步行?。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!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!街地面面《积的37%且—开口宜均匀布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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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!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!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!置并:宜直通室外确有【困难时可在首层直】接通至步行街;【首层商铺《。的疏散门可直接通】至步行街步行街【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!外安全地点的步行】距离不应大于6【。0m步行街两侧建】。筑二层及以上—各层:商,铺的疏散门至该【层最近?疏散楼?梯口:或其他安全出口【。的直线距离不应大】于37.5m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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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6? 步行街》的顶:棚,材料应采用不燃【或难燃材料其承重】结构的耐《火极限不《应低于?1.00h步行【街内:不应布置《可燃: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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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7 : 步行街的顶棚下檐!距,地面的?。高度不应《小于6.0m顶棚应!设置自然排》烟设施并宜采—用常开式的排—烟口且自然排—烟口的有《效面积不应小—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!。。25%常闭式—自然排烟设施应【能在火灾《时手动?和自动开启》
— : 8 步行街两!侧建筑的商铺—外应:每隔30m设置D】N65的《消火栓并《应配备消防软管卷】。盘或消防水》龙商铺内应设置【自动喷水灭》火系统和火》灾自动报警系统【;每:。层,回廊均应设置自动】喷水灭火系统—步行街内宜设—置自动跟踪》定,位,射流灭火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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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 步《行街两侧建筑的【商,铺内外均应设置疏】散照明、灯》光,疏散指示标志—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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