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4 】 平:。面布置
!
5.4.1 !民用建筑的》平,面,布置应结合建—筑的耐火等级—、火:灾危:险性、使《。用功:能和安全疏散等因】。。素合理布置
【
5.—4.2 除—为满足民用建筑【使用功?能所设?置的附属库》房外民用建筑内不】应,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!库房
】 经营—、存放和《。使用甲、乙类火灾危!险,性物品的商》店、作?。坊和储?藏,间严禁附设在—民用建筑内
—。
:
?5.4.《3, 商?。店建筑、展览建筑采!用三级耐火等级建】。筑时不应《。超过2层;采—用四级耐火》。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!营业厅、展览—厅设置?在,三级耐火《等,级的建?。筑,内时:应布置?在首:层或二层《;设置在四级耐火】等级的建筑内时应】布置在首层
【
】。营业厅、展览厅不应!设置在地下》三层及以下》。楼层地下或半地下】营业厅、《展览厅不应》经,。。营、储存和展—。示甲、乙类火灾危险!性物:品
》
5.4》.4 《托儿所?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!。和儿:童游乐厅等》儿童活动场所宜【设,置在:独立:的建筑内且不应【。设置在地下》。或半地下;当采用一!、二:级耐火等级》。的建筑时不应超【过3层;采用三级耐!火等级的建》筑时不应超过2层】;采用四级耐火等】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!;确需设置在—其他民?用,建筑:内时应符《。合下列?规,定
—
1 设!置在一、《二级耐火等》级的建筑内时应布】置在首层、二层或】三层;
【
《 2 设置在】三级耐?火等级的建筑内时】应布置在首》层或二层;
—
《
》3 设置在四级耐!。火等级?的建筑内时》应布置在首层;
】
》 4 —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!时应设置独》立的安全《出口和疏散楼梯;
!
《
5 设!置在单?、多层建《筑内时宜设置独【立,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!梯
—
5.?4.4A —老年人照料设—施宜独立《设置当老《年人照料设施—与其:他建:。筑,。上、:下组合?时,老年人照料设施【宜设:置在:。建筑的下部》并应符合《下列规定
》。
!1 老年人照料】。设施部分的建筑层】数、建筑《高度或所在楼层位】。置的高度《应符合本规》范第5.3.—1A条的规定—;
! , 2 老年人照料!设施:部分应与其他—场所进行防火分隔】防火分隔应符合本】规范第6.2—.2:条的规定
》
5.【4.4B《 :当老年人照料—设施:中的:老,年,人公共活动用房【、康复与医》疗用房设《。置在:地下、半地下—时应设置在地下一】层每间?用房的建筑面—积不:应大于?2,00m2且》使用人数不》应大于3《0人
—
? 老年人照料设!施中的老年人公【共活动用房、康复与!医疗用房设》置在:地上四层及以上【时每间用房的建筑】面积不?应大于2《0,0m2?且使用人数不应大】于,3,0人
—
5.4.5 !医院:和疗养院的住院部】分,不,应设置在地下或半】地下
】
? 医院《和疗养?院,的住院部分采—用三:。。级,。耐火等级建》筑时不?应超过?2层;采《用,四级耐火等级—建筑时应《为单层;设置在三】级耐火等级的—建筑内时应布置【在首层或二层;设】置在四级《耐火等级《的建筑内时》应布置在《首,层
【 : :医院和疗养院的【病房:楼内相邻《护理单元《。之间应?采用耐火极》限不:。。低于2.00—h的:防火隔墙《。分隔:隔墙:上的门应采用乙级】防火门设置在走【道,上的防火门应采【用常开防火门—
《
:5.4.《6,。 教学建筑、食堂!、菜市场采用三级耐!火等级建筑时不应】超过2层;采用【四级耐火《等级建筑《时应为单层;设置】在三级耐火等级【的建筑内《时应布置在首层【或,二层;设置在四级】耐火:等,级的建筑内时—应布置在《首层
《
5.4【。.7 剧》场、电?影院、礼《堂,宜设:置在独立的建—筑内;?采用三级耐》火等级建《筑时不应超过—2层;?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!建筑内?。时至少应《设置1个独》立的安全《出口和?疏散楼梯并应—符,合下列?规定
【
》1 应《采,。用耐火极限》。不,低于:2.00h的防火隔!墙和甲级《防火门与《其他区域分隔—
【 2 》 设置在一、二【级耐火等级》。的,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!置在首?。层,、二层或三层;【确,需布置在四》层及:以上楼层时一个【。厅、室的疏散门不应!少,于,2个且每个观众厅】的,建筑面积不》宜大于400m2】
— , 3 》 设置在三级耐【火等级的建》筑内时?不应布置《在三层?及以上楼层》
》
4 【 设: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!宜设置在地下一【层不应设置在地下】三层:及以下楼《层
:。
【 5? 设置在高层【。建筑内时应》设置:火灾自?。动报:警系统及自动喷水】灭火系?统等自动灭》火系统
《
,
5.—。4.8 《 建筑内的》会议厅?、多功能《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!宜布置在首层—、二层或三层设【置在:三级耐火等》级的建筑内时不【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!楼层确需布置在一】、二:级,耐火等级建筑的其】他楼层时应符合【下列规定
—
,
1】 一个《厅、室的疏散门不应!。。少于2个《且,建筑面?积,不宜大于4》00:m2;
! : , 2: 设置在地下【或半地下《时宜设置在地下【。一层不应设置在地】。。下三层及以下—楼层;
》
《 3 【设置在?高层建筑内》时应设置火灾自动】报,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!火系统等自》动灭火系统
!
5?.4:.,9, 歌?舞厅、录《像厅、夜总会、卡拉!OK:厅(含具有卡—拉OK功《能的:餐厅)、游艺厅(含!电子游艺厅)—、桑拿浴室》(不包括洗浴部分】)、网吧等》歌舞娱乐放》映游艺场所(不【含,剧场、电影院)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】。规定
】 1 不】应布置在《地下二层及以—下楼层?;,
— 2》。 宜布置》在一、二级耐—。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!、二层或三层的靠】。外墙部位;
—。
:
,
》 3 《不宜布置在袋—形走道?的两侧或尽》端;
】 , 4《 确需布置在地下!一层:时地下一《层的地面与室外出】入口地坪的高差不】。应大:于10m《;
?
— 5 确需【布,置在地下或四层【及以上楼层》时,一个厅、《室的建筑面积不【应大于?200m2》;
—
6 厅!、室之间《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!之间应采用耐—火极限不低于2.】00h的防》火隔:墙和1.00—h,的不燃性楼》板分隔设置在厅、室!墙上的门和该场所】与,建筑内其他部位【相通的门均应—采用:乙级防火门
—
5.【4.10 除【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!建筑与其他使—用功能的《建筑合建时应符【合下列规定
!
: , 1《。 :住宅:部分与非住》宅部:分之:间应采用耐》火极限不《低于2.0》0h且?无门、窗、洞口【的防火隔墙和1.5!0h的?不燃性楼板完全分】隔;当为高》层建:筑时应采用无门【、窗、洞口的防【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!于2.00h的不燃!。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!外墙上、下层开口】之间的防火措施【。应符合本规》范第6.2.—。5条的规定》
【 2 住宅部!分与非住《宅部分的安全—出,口和:疏散楼梯《应分别独立设置;为!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!车库应设置独—立的疏散楼》梯或安全出口—地下:车,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!规范第6.4.4】条的规定进行分【隔
《
,。
,。
: ?3 : 住宅部《。分和非?住宅部分《的安全疏散》、防火分区和室【内消防设施配—置可根据《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!按照本规范有关住】宅建筑?和公共?建筑的?规,定执行;该》建,筑的:其他防火设计应【。根据建?筑的:总高度和建筑规【模按本规范有关【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!
5.】4.1?。1 设《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!宅建筑?其居住部分与—商业服务网点之【。间应采用《耐火极限不低于【2,。.00h且》无门、窗《、洞口的防火隔墙和!1.50h的不燃性!楼,板完:全分隔?住宅部分和》商业服务网》点部分的《安全出?口和疏散楼》梯应分别独立设置
!
】 商:业服: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!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!限不低于2.—00h?且无门、《窗、洞口的》防火:隔墙相互分隔当【每,个分隔单元》任一层建筑》面,积大于200—m2:时该层应设置2个】安全出口《或疏散门《每,个分隔单元内的【任一:。点至最?。近直通室外》的出口的《直线距离《不应大?于本规范表5.5】.17中有关多【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!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!散门至最《近安全出《口的最大《直,线距离
《。
】 注室内楼》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!投影:长度:的1.50倍计算】
》
5.4.12【 :燃油或燃气锅炉、】油浸:变压器、充》有可燃油的高压电】容,器和多油开关等宜】设,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!间,内;确需贴》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!采,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!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!人,员密集?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!火等:级不应低于二—。级;确需布置在【民,用,建筑内时《不应布?置在人员密》集场所的上》一层、下一层或【。贴邻并应符合下列】规定
》
》 1 燃油【或,燃气锅炉房》、,变压器?室应设置在首层或】地下一层的靠外【墙,部位但?常(负)《压燃:油或燃气锅》炉可设置在》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!置在屋顶上的常(负!)压燃气锅》炉距离通向屋面的】安全出口不应小于】6m:
— 采用相对密!度(与空气密—度的比值)》不小于0.75【的,可,燃气体为燃》料的锅炉不》得设:置在地下《或半地下
!
?。 2? 锅?炉房、变压器室【的疏散门《。。均,应直通室《外或安全出》口
【 : 3 锅炉房】、变压器室》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!采用耐?火极限不低于—2.00h的防火隔!墙和1.50h的】不,燃性楼板分》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!应开设洞口》确,需在隔墙上设—置门、窗时应采用】。甲,级防:火,门、窗
】
4 锅!炉房内设置》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!不应大于1》m,3且储油间应—采,用,耐火极限不低于3】.00h的防火隔】。墙,与锅炉间《分隔;确需在防火】隔墙:上设置门时应采用】甲级防火门》
:
:
5 】 变压?器室之间、》变压器室与配电【室之间应设置耐火】。极限不低于2.0】0,。h的防火隔墙—。
】 6 油浸变压!器、多?油开关室、高压【电容器室应设置防】止油品流散的设【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!。设置能储存变压【器全部油量的事【故储油设施》
】。 7? 应设《置火灾报警装置
】
,
:
《 8 应设置与!锅炉、变压》器、电容器和多油开!。关等:的容量及《建筑规?模相适应的灭火设】。施当建筑《内其他?部位设置《。自动喷水灭》火系统时应设置自】动喷水灭火系统
!
,
9】 锅炉的容量【。应符合现行》国家标准锅炉房设】计规范G《B 50《041的《规定油?浸变压器的》总容量不《应大于?126?0k:V·A单台容—量不应大于630k!V·A
—
— 10 《 燃气锅炉房应设】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!。或燃:气锅炉房《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!统并应符合本规范】第9章的规定—
《
5?.4.1《3 ?布置:在民用?建筑内?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!合下列规《定
:
】 ,。1 宜布》置在首层或》地下一、二层
!
2 !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!集场所的《上一层、下一层【或,贴邻
—
《 3? 应采用耐火极】限不低?。于,2.00h的防【火隔墙和《1.50h》的不燃性楼板—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!采用甲级防火门
】。
,
】4 : ,。。机房:内设:置储油间时其总【储存量不应大于1】m3储油间》应采用耐《火极限?不低于?。3.0?0h的防火》隔墙与发《电,机间分隔《;确需在防火隔【墙上开门时应设置】甲,级防火门《
! 5: , 应:设置火灾报警装置
!
— : ,6, 应设置》与柴油发《。电机容量和建—筑规模相适应的【灭火设?施当建筑内其他【部位设置自动喷水】灭火系?统时机房内应设【置自动喷水》灭火系?统
5】.4.14 【供建筑内使用的【丙类液体燃料—其,。储,罐应布置在建筑外】并应符?合下:列规定?
【 1 当总】容,量不大于15m【3且直埋于建筑附】。近、:。面向油罐一》面4.?0m:范围内的建筑外墙】为防火墙时储罐与建!。筑的防火间距—不限;
【。
《 2 当—总容量?。大于15m》。3,时储罐的布》置应符?合本规范第》4.2节的规定;】
》
, : 3 当设置】中间:罐,时中:间罐的容量不应大】于1m3并应—设置在一、二—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!间内房间门应采【用,甲级防火门
—。
5.4.!15 设》置在建筑内的锅炉】、柴油发电机其燃】料供给管道应—符合下列《规定
?。
《
1 【 在进入建筑物前】和设:备间:内的管道上均应【。设置:自动和手《动切断阀;》
《
》 2 《储,油间的油《箱应密闭且》应设置通向室外的】通气管通气管应【设置带阻火器的呼】吸,阀油箱的《下部应设置》防止油品流散的设】施;:
?
》 , 3 燃》气供给管道的—敷设应符合》现行国家标准城镇】燃气设?计规:。范GB 5002】。8的规定《
5.】。。4.16 》 高层民《用建筑内《使,用可燃气体燃—料,时应采用管道—供气使用可燃气体】。的房:。间或部位宜靠外墙】设置并应符》合,现行国家标准—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】GB 50028】的规定
》
5.4.】17 建筑—采用瓶装液化—石油气瓶《组供气时应》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【 ,1 : 应设?置独:立的瓶组《间,;
! 2 瓶—组间不应与住宅【建筑、重要》。。公共建筑和其—他高层公共建—筑,贴邻液化石油气气】瓶的:总容积不《大于1m《3的瓶组间》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!贴邻时应采用自【。然气化方《式供气;
!
, 3 液化!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!大于1?m3、不《大,于4m3的独立瓶组!间与所服务建—筑的防火《间距应符合》本规范表5.4.】17的?规定;
—
表5.—4,。.1:7 液化石油气气】瓶的独立瓶组—间与所服务》建筑的防火间距(】m):
】
— 注气瓶总容【积应按?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!。几何容?积的乘积计算
【
?
: 4 在】瓶组:间的:总,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!急事:故自动?切断阀;《
,
《
, , ?5 瓶组》间应设置可燃—气体浓度报警装【置;
?
《
6 【 其他防火要求应符!合现行国《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!规,范GB 50028!。的规: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