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民】用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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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—建筑分类和耐火等】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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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【1.1 民—用建筑根据其—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!为单、?多层民?。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!筑高:层民用建《筑根据其《。建筑高度、使用功能!和楼层的建筑面【积可:。分为一类《和,。二类民?用,建筑的分类应符合】表5.1.1的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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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5.《1.1 民用建【筑的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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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1 表中未—列入的建筑其类【。。别应根据本表类【比确定
! :。 2 除!。本规范另有》规定:外宿舍、公》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!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!。本规范有关》公,共建筑的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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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: 3 除本规范另有!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!求应:符合本规范有—关高层?民用建筑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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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民!用,建筑的耐火等级【可分为?一、:二、三、四级—除,本规:范另有规《定外不同耐火等级】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!性能和?。耐火极?限不应低《于表5.1.2的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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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5.1.2【 不同耐火等—。级,建,筑相应构《件,的,燃烧性能和》耐火:极限(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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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注》1 除本规范另【有规定外《以木柱承《重且墙体采用不燃】材,料的:建筑其耐火等—级,应,按四级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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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 2 住宅—建,筑构:件的耐?火,极限和燃烧》性能:可按现行国家标【准住宅建筑》。规范GB 50【3,68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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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】3 民用建筑【。的耐火等级应根【据其建?。筑高度、使用功能】、重:要性和火灾扑救难】度等确定并应符【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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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 地下或】半地下建筑》(室)和一类高层建!筑的:耐火等级《不应低于一级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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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 》单、多层重》要公共建筑和二【类,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!不应:低于:。二级
】5.1?.,3A 除木结构建!筑外老?年人照料设施的【耐火等级《不,应低于三级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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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1.4 建筑高度!大于100m的【民用建?筑其楼?板的耐火极限不应】低于2?。.00?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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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一、》二,级耐:火等级?建筑:的上人?平屋顶其屋》面板的耐《火极限分别不应【低于1.5》0h:。和1.0《0h
【
5.1.》5 一、》二级耐火等级建筑】的屋面板《应,采用不燃材料—
》
屋面防水!层宜采用不燃—、难燃材料当采【用可燃防水材料【且,铺设在可《燃、难?燃保温材料上—时防:水材料或可燃、难燃!保温材料《应采用不燃材料作】。防护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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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6】。 二?级耐:火等级建筑内采【用难燃?性墙体的房间—隔墙其耐火》极限不应低于0.】75h;当房—间的建筑面积不【大于100m2时房!间隔墙可采》用耐火?极限不低于0.5】0,h的难燃性墙体或】耐火极限《不低于0《.30h的不燃【性墙体
》
《 《二级耐火等》。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!用预:应力钢筋混凝土【的楼板其《耐火极限不应—低于0.75h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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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5,.1.7 建【筑中的非《承重外墙《、房:间隔墙?和屋: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!夹芯板?材时其芯材应为不】。。燃,材料且耐火极限应】。符合本规范有关规】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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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5.1?.8 二》级耐火等级建筑内】采,用不燃材料的吊顶】。其耐火极限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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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】耐火等级的》医疗建筑、》中小学校《的教学建筑、—老年人?照料设施及托儿【所、幼儿园》。的,儿童用房和儿童游】乐厅:等儿童活动》场所的?吊顶应采用》不燃材料;当采用难!。燃材: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!低于0?.25h《
【 二级和三【级,。耐火等?级建筑内门厅、走】道的吊顶应采—用,不燃材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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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—.9: 建筑内》预制钢筋混》凝土构?件的节?点外露部《位应采?取防火保护措—。施且:节点的?耐火极限不应低【于相应构件的耐【火,极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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