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》 民用建筑—
?
,
》
5.?1 建筑分—类和耐?火,等,。级
:
—。
5.1《。.1 民用建筑根!据其建筑高度—和层数可分为单【。、多层?。。民用建筑《。和,。高层民用建》筑,高层民?。用,建,筑,根据其建《筑高度、使用功能和!楼层的建《筑面积可《分为:一类和二类民—用建筑的分类应【符合:表5.1.1的【规定
》
?表5:.1.1 民用【。建筑的分类》
《
?。
?
? 注《1 表中《未列入的建筑—其类别应根据本表】类,比确定?
?
,
,
】 ,2 除本规范另有规!。定外宿舍《、公寓等非住—宅类居住《建筑的防火要—求应符合本》规范有?关,公共:。建筑的?规定
《。
【 ?。 3 除本规范另!有规定外裙房的【。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!范有关高层民用【建筑的规定
】
5.1.【2 民用建筑的耐!火等级?可分为一、》二、:三、四级除本规范另!有规:定外不同耐》。火等级建筑相应构】件的燃烧《性能和耐《火极:限不:应低于?。表5.1.2的【规定
【
表5.1.2【 ,。不同耐?火,等,级建筑相应构件【的燃烧?性能和耐火极限(h!)
:
:
?
】
,
,
,
【 注1— ,。除本规?范另有规《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!体采用不燃材料【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!按四级确《。定
—
》 , 2 住—宅建筑构件的耐火】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!现行:国家:标准住宅建》筑规范GB 5【0368《的规定执行
【
,
5.1.【3 民用建筑的】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!筑高度、使用功能、!重要性?和火灾扑救难度【。等确:定并:。应符合下列》规定
【
1 地!下或半地下建筑【(室)?和一:类高:层建筑?的耐火?等级不应低于一【级,;,
】 2 单、多】层重要公共建—筑和二?类高层建《筑的耐火等》级不应低于二级
!
5》.1.3《A ?除木结构建筑外老】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!等级不?应低于三《级
》
5.1.4 !建筑高度《大于:100m《的民用建筑其楼【板的耐?火极限不应》低于2.0》0h
】 一、二级耐!火等:级建筑的上人平屋】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!限分:别不应低《于,。。1.50h和—。1,.00?h
5.!1.5? 一、《二级耐?火等级建筑的屋【面板应采用》不燃:材料
】。 ?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!不燃、难燃材料【当采用?可燃防水材料且铺】。设在可?燃、难?燃保温材料上时【防水材?料或:可燃、难燃保温【材料应采《用,不燃材料作防护【层
5.!1.:。6 : 二级耐火等级建】筑内采用难燃性墙】体的房间隔墙其【耐火极限《不应低?于0.75h—;当房间《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!00m2时房间隔墙!可采用耐《火极限不低于—0.50h的难燃性!墙体或?耐火极限不低于0.!30h的不燃性墙】体
! 二级耐火等级多!层住: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!钢筋混凝土》。的楼板其耐火极【限不应低于0—.75h
】
5.1.—7 建筑中的非】承重外墙、》房间隔墙和》屋,面板当确需采用【金属夹?芯板材时《其芯材应为》。。不,燃材料且耐火—极限应符《合本规?范有关规定
【
《。5.1?.8 二级耐火等!。级建筑?内采用不燃材料的】吊顶其耐火极限【不限
》
:
三级【耐火等级的医疗【建筑、?中小学校的》教,。学建:筑、老年人照料设】施及托儿所、幼【儿园的儿童》。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!儿童活动场所的吊】顶应:。采用:不燃材料《;当采?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!极限不应低于0【.25?h
》
二级】和,三,。级耐火?等级建筑内门—厅、走道的吊顶【应采用?。不燃材料
】
5.1.9 ! 建筑内预制钢筋混!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!部位应采取》。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!的耐火极限不应低】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!限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