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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六章 建设工程造】价与合同
! 第三十条 建设!工程实行以工程量清!单计价为主、—预算定额计价—等方法为补》充的建?设工程造价计价制】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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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国有资金投》。资或者国《有,资金投资为主—的,大中型建《设项目招标》投,标应当实行》。工程量清单计价制】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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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》条 自治区人—民政府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:应当依照国家有关】规定:组织:编,制和发布《全区统一的工程量计!算规:则、工程《。项目划分规则和计价!办法:会同有关部门对【国有资金投资或【者国家融资的建【设工程?的造价实施》监,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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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!人民:政府、盟行政公署、!设,区的市人民政府建】设行政?主,管,部门或者委托的工】程,造价管理机》构应当定《期采集、整理、分析!、测算和发布—有关建设工程的人】工、:材料、机械台班的单!位消:耗,量,、,。市场价格、》技术经济指标、【造,价指数等《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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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三条? 招标人不具备编制!工程:量清:。单条件的应当委托】具备资质条件的工程!造价咨?。询单位或者招—标代理机构》编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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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四条 建【设单:位和承包单位不【。得拖欠工程》款和:务工:人员劳动《报酬:
】。 建设单位违反合!同约定拖欠工—程,。款的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根据?有关规定对》其,新建:工,程项目不予颁发施工!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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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包单位!违反劳动用工合同】约定恶意拖欠务工人!员劳动报酬的—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应当将其记入!企业不良行为档案】并定期向社会公【。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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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五条 订立》建设工程合》同时发包单》位,和承包单《位可以依法签订工程!款支付担《保和履约担保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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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:六条 全部使用国有!资金:投资、国有资金【。投资占控股或者主】导地位的建设—工程建设单位应【当自工程《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】起,三十日内将工—程竣工?结算:资料报旗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备案【。。
!。 ,第三十七条 工【程勘:察、设计《、监理和建设中【介服务?收费应当执行—国家:或者自治区人民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!。收费标准未作—明确规定的由—当事人协商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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