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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 有形建筑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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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四:条 自治区》、盟:、设区的市设立有】形建筑市场应当经】自治: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初》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审—批,旗、县、不设区【的市设立有形建筑】市场应当经自治【区人民政府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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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五条 有形建筑【市场的?设立应当符合—下列条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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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与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及其所属机】构分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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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有固—定的交易场所和相应!的服务设施;
】 , ?
(三)有健!全的:工作规则、办事程序!和内部管理制—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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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:。),有熟悉相关法律、法!规和业务知识的工作!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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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 有形【建筑市场应当为发】包、承包、》。分包交?易活动的当》。事人提供设施齐【全的场所;收—集,、存贮?和发布与招标投标】相关的信《息;为建《设,工程交易的当事人提!供规范?的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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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七条 有形建筑市】场的开办者应—当遵守下列》。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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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一)不得从》事建设工《程招标代理活动;】。不得与任何招标代】。。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!者经济利益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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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二)》不得以?。任何方式限》制和排斥符合条件】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!或者非法《干,。涉招标投标活动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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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。三)不得违反规定收!取费:。。用,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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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四)不—得泄露当事》人的商业秘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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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第二十八条 —。。有形建筑市》场工作人员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》
》
(一)不!得,参与评?。标、定?标等:活动;
】
:
, (二)不得【向建设单位推荐投】标,单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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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!得以任何方式—泄露招标《投,标活动的内》。部信息?;
?。。 ? ,。。
,
: (四)在履行【职责时与本人或者】其,直系亲?属有利害关系—的,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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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。十,九条: 旗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。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及相:关,部门可以在有形建筑!市场内设立》办公场所办理建设】工程相关手续并建立!建筑市场监管信【息,档案: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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