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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】 有:形建筑市场》
《 第二十四条 !自治区、盟、—设区:的市设立《有形建筑市场应当】。经自:治区:人民政府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初】审后报国务院建设行!政,主管:部,门审批旗、县、【。。不设区的市设立有】形建筑市场应当经自!治区人民政府建【设,行政:主管部?。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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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有形建筑市【场的设立《应当符合下列—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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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与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及其所属》机构分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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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有固定的交易】场所和相应的服【务设施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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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有健全?的工作规则、—办事:程序和内部》管理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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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四)有熟悉相关!法律:、法规和业务知识】的工: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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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六条 有形建筑】市场应?当为发包、承包、】分包交易活动—的,当事人提供设—施齐全的场所;收集!、,存贮和发布与招【标投:。标相:关的:信息;为建》设工:程交易的当事—人提供规范的咨询服!务
—。
? 第二十七—条 有?形建筑市场的开办】。者应当?遵守:下,列规定
— , :
: (一《)不得从事建—。设工程招《标代:理活:动;不得与》任何招标《代理机构有隶—属关系或者经—。济利益;
【
— (二?。)不得以任何方式限!制和排斥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!投标:活动:。或者:非法干涉招标投标】。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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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不得违?反规定收取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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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四)不》。得泄露当事》人的商业秘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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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《八条 有形建—筑市场工作人—员应当遵守》下列: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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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不得参与【评标、定标等—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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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不得!向,建设:单位推荐投标单【。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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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【得以任何方》式泄:露招标投《标,活动的?内部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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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在履行职责时】与本人或《者其直系亲属有【利害关?系的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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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九条 旗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及相关【部,门可以在《有形建筑市场内设立!办公:场所办理建设工程相!。关手续并建立—建筑市场监管信【息档案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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