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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。建,设工程发包与承【包
【 ,第十二条《。。 建设单位应当【在,建设工?程立项?文件:获得批准后到旗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工程报?建手续?不,办理工?程报建手续的建设】工,程不得发包或者【组织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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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三条 建设】工,程实:行招标发《包的: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!。工,程发包?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!位;:对法律、法规规【定不:适于招?标发包的可以直接】发包发?包单位应《当将建?设工程发《包给:具有:相应资质条件的【承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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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国家和自治】区规定?必须公开招标发【包的建?设工:。程和专业建设工程应!当进入有形建筑【市场交易由有—关行政?管理:部门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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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—。 招标?发,包的方式分》为公:开招标和邀》请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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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自治区确定的重【点建设工《程全部使《用国有资金投—资、国?有资金投《资占:控股或者主导地位】的,建设工?程使:用国际组织或—者外国政府贷款、援!助资:金的建设工程应【当依法公开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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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法律!、法规规定》邀,请招标条件的经自】治,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!依法采取邀请招标】方式全部使用国有】资金投?。。资或者国有资—金投资占《控股:或者主?导地:位并:需要审批的建设工程!的邀请招标应当经】项目审批部门批【准项目?审批部门只》审批:立项的由《有关行政监》。督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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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 —建设工程应当以工程!项目的单位》。工程为施《工发:包的最小标》段建设单位》不得肢解工程—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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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十:七条 建设单—位,发包工程应当具有】相应的?资金或者资金来【源已:经落实不得以承包】单位:带资承包或者垫资施!工作为投《标或:者中标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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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》条 政府及其所属】部门: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!定发包单位将—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!发包给指定》的承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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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【水、供电、供气、公!安消防等《部门或?。者单位不得》明示或者暗》示建设单位、施工】单位购?买其指?定的生产《供应单位《的建筑材《料、建筑构配—件和设?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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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建设《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!。家或者自治区质量】安全标准的建筑【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!设备建设《工程:使,。用的新型建筑材料】、产品在《工程应用前》应当:。到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进行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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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条 禁止转】包和违法《分包:建设工程《
! 建设?工程设?计承包单位应当自主!完成建设工程—主体部分的设计经】。发,包方书面同意可以】将,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!设计任务分》包给其他具有—相应资质的建—设工程设《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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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!建,设工程分包的应当】与建设单位》在建设工程总—承包合同《中约定或者经建设】。单位书面《。认可进入有形建筑】。市场择优确》定施工分包单位并订!立书:面分:包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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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条 施工总!承包单位或者专业】承包单?位,承包建设工程后应】。当确:定与工程规》模和技术复杂—程度相?适应的项目经理、】技,术负责人和施—工管理负责人对工】程进行全面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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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 】自治:区外的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》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!询,单位进入自治区承】包,工,程的:应,当在签订承发包【合同之?日,起三十日《。内到自治区》。。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办理【资质备案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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