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, 第四章《 建设?工程发包与承—包
— 第十二条— 建设单位应当【在建设工程立项文】件获:得批准后《到旗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办?理工程?报建手续不办理工】程报建手续的建设】工程不得发》包或者组《织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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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《条 建?设工程实行》招标发包《的发包单位应—当将:建设:工程:发包给依法中—标的承包单位;对法!。律、:法,规规定不《适于招标发》包的可以《直接发包《发,包单位应当将—建设工程发包给具】有相应资质》。条件的承包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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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 国】家和自治区规定【。必须公开招》标发包的建设—工程和专业建设工程!应当进入《有形建筑《市场:交易由有关行—政,管理部门进行监【督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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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》条 招标发》包的方式分》为公开招标和邀请】招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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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自治区确定的重点】建设工?程全部使《用国有?资金投资、国有【资金投资占控—股或:者主导地《位的建设工程使用】国际组织或者外【国政:府贷款、援助资【金的建设《工程:应当依法公开—。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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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》法律、法规规定【邀请招标条件的经自!治区人民政府批【准可以依《法采取邀请招—标方:式,全部:使用国?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!资金投资占》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并!需要审批的建设工程!。的邀请招标应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】批准:项,目,审批部门只》审批立项的由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【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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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!应当以工程项目的单!位工: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!标段: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工!程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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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《条 :建,设单位发《包工程应当具—有相:应的:资金或者《资金:来源已?经落实不得以承包单!位带资承包或者垫】资施工作为投标或】者,中,标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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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 政《府及其所属部门不】得滥用行《政权力限定发包单】。位将招标发包的建设!工程发包给指—定,的承包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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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、】供电、?供,气、公安消防等部门!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!者暗示?建设单位、施工【单位购买其指—定的生?产供应单位的建【筑材料、建筑构配】件和设备《
! 第:十九:条 建设《工程应当使用—符合:国家或者《自,治区质量安全标【准,的建筑?材料:、建筑构配》件和设备建设—工,程使用的《新型建?筑材料?、产品在《工程:应用前应当到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进行登】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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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禁止!转包和违《。法分包建设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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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!设,计承包单位应当自主!完成建设工程主体】部,分的设计经》发包方书面》同意可?以将建?设工程其他部分【的设计任务分—包给其他具》有相应资质的建【设工程设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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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一《条 施?工总:承包:单位:。将建:设工程分包》的应当与建》设,单位在建设工程总】。承包合?同,中约:定或者经建设单位书!。面认:可进入?有形建?筑,市场择优确》定施工分包单位并】。订立书面分包合同】
】 第二十二条 施!工,总承包单位》或者专?业承:包单位承包建—设,工程后?。应当确定与工—程规:模和技术复杂程【度相:适应的项目经理【、技术负责人和【施工管理负》责人对?工程进行全面管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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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三条 【自治区外的》勘察、?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、—招标代理、造价【咨询单位进入自治】区承包工程》的,应当在签《订承发?包,合,。同之:日起三十日内到自】治区: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。主,管部门办理资—质备案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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