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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五章— 房产管理 】 第二十九【条 在建制—镇集体土地上—的房屋和《集镇的房屋实行产】权登记管《理制度?依法保护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】法权益? 在建制镇规划区!国有土地范围内【从事房地《产开:。发、交易按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城市房地产管理【法执行 第三【十条 房屋所【有权人?应当向苏木乡镇【人民政府村》。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!。申,请产权登记由旗【县级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:门核发村镇房屋【所有权证书 房屋!所有权转让、变更】时应当向苏木乡镇】人民政府村镇规【。划建设管理机构申】请产权变更登记【。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。村镇房屋所》有权证?书 第三十一条 ! ,新,建、:。。扩建和改建的房屋所!有权人应《当在房屋竣工后三】个月内持《。相,关文件资料》向苏木乡《镇人民政府村镇【规划建?设管理机构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】记由:。旗县:级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核发?村镇房?屋所有权证书— 第三十二条【。 房屋租赁—出租人和承租人【应当签订《书面租赁合同—并向苏木乡镇人民政!府村镇规划建设【。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! 第三十三条 小!城镇规划区》内的房屋因》规划建设拆》迁时:建设:单,位应当?给予房屋所有权人】合理补偿、》妥善安置《 被拆《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!使用人应当服从【小城镇规《划,建设的需要按期【搬迁不得《借,故,拖延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