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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【 房产管》。理
第二】。十九条? 在建制镇集体土!地上的?房屋和集《镇的房屋《实行产权登记管理制!度依法保护房屋所】有,权人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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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在建制镇《规划区国有土地范】围内从?事房地产开发、【交易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!管理法执行
第】三十条 房屋所】有权:人应当向苏木乡【镇人民政府村镇【规划建设《管理机构申请产权登!。记由旗县级》人民政府建》设行:政主管部门核发村】镇房屋所有》权证书
》房屋所有权转让【、变更时应》当向苏木乡镇人民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!理机构?申请产权变更登【记由旗县级》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核发—村镇房屋所有权【证书
第》。三十一?条 新建、扩建】和改建的房屋所有】。权人应当在房屋【竣工后?三个月内持相关【文件资料向苏木【乡镇:人民政府村镇—规划建?设管理机构申—请房屋所有》权登记由《旗县级?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核发村镇房屋—所有:权证书?
第三十二—条 ?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!。租人应?当签订?。书面租赁《合同并向苏木乡【。镇人民政府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!构,登记备?案
第三》十三:条 小城镇—规划区内《的房屋因规》划建设拆迁》时建设单位应当【给予房屋所有权人】合理补偿《、妥善安置
被】拆迁房屋《的所有?权人和使用人应当】服从小?城,。镇规划建《。设的需要《按期:搬迁不得《借故拖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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