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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章 《公用:基础设?施建设?与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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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【条 小城镇公用】。基础设?施建设应当建立【多元化投资体—制城乡?各行业应当积极参与!小城镇?建设:投资兴建公》用基础设施
第三!十五条 各级人民!政府应当把小城镇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!金纳入?地方财政预》算,从苏木乡镇收—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!和基础?设施配套费应当足】额返:回苏木乡镇专项用】于小城镇公》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!建,设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以任何》理由截留、》挪用:
第?三十:六条 小城镇的公!用,基础:设,施经旗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批》。准可以实行有—偿使用
第三十七!条,。 在小城镇—规划区内严禁—下列:行为
(》。。一)擅自开挖—和占:用道路;
—(二)?在公用基础设施管线!上圈占用地或者兴建!建筑物、构》筑物:、取土、作业及【堆放物资;
【(三)向《泄洪渠、排》水沟、?检查井、雨水口内】倾倒垃圾、粪便、渣!土等:杂物;
(—四)占用、损坏绿地!和绿化设施;—
(五)损—坏,文物古迹、古树【名木、风景名—胜;
(》六)损?坏给水?、排水、燃气—、供:热,、环境卫生、输变】电、通讯、测绘【标志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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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【 小城镇《饮用水水源地必须】。设置水源保护—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!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!质卫:生的设施及其他【有碍水源水质卫生】的行为
第三十九!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应》。当保护好小城—镇的自?。然生态环《境和生活、生产环境!严禁:污染项目向小城镇】转移
《第四十条 禁止】擅自占用小城镇规划!区内的公共场—。所因特殊需要在公共!场所建临时》建筑:物、构?。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!须经苏木乡镇人民政!府村镇规划建设管】理机构批准占用期】限不得超过六个月】。到期必须拆除、清理!、恢复原状》
第四十一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!都应当维《护镇容镇貌和环境卫!生妥善?处理粪堆、垃圾堆】、柴草堆养护树木】。花草:家畜家禽实行—圈养严?禁,散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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