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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:。六章 公用基础】设施建设与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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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。。三十四?。。条 小城镇公【用基础设《施建设应当建立多元!化投资体制城乡【各行业应当积极参】。与小城镇建设投资】兴建公用基》础设:施,
第?三,十五条 各级【人民政府应》。。当把:小城镇公用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从!苏木乡镇收取的城】市,维护建设税和基础】设,施配套?费应当足额返回苏木!乡镇:专项用于《小城镇公《用基:。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!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不得以任何理【由截留、挪》用
?第三十六条》 小城《。镇的公用基础设施】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批准可以实行【。有偿使用
第【三十七条 在【小城镇规划区内严】禁下列行为
【(一)擅《自,开挖和占用道路【;
(二》)在公用基》础,设,施管线上圈》占用地或者兴—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】、取土、《作业及堆放物资;】
(三)向泄洪】渠、排?。。水,沟、检?查井、雨水》口内倾倒垃》圾、粪便、渣土【等杂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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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占用—、损坏绿地和—绿,化设施;
(【。五)损坏文物古迹、!古树名?木、风景名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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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损坏给水》、,排水、燃气》。、供:热、环境《卫生、输变》电、通?讯、测绘《。标,志等设施
第三】十八条 《 ,小城镇饮用》水,水源地必《须设置水源保护区】保护区内严禁修【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!水质卫?生的:设施及?其他有碍水源水质卫!生的行为
第三】十九条 》。任何单?位和个人都应当【。保,护,好小城镇的自然【生态环境《和生活、生产环境】严禁污染项目向【小城镇?转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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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【禁止擅自占》用小城镇规》。划,区内的公共》场所因特殊需—要在公共场所—建,临时建筑物》、构筑物和》其他设施的必—须经苏木乡镇—。人民政府村镇—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批!。准占用?期限不得超过六【个月到期必》须,拆除、清理、恢【复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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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一条 — 任何?单位和个人都应当】维护镇容镇貌和环境!卫,。生妥:善处理粪堆、垃【圾堆、柴草堆养护】。树,木,花草家?畜家禽?。实行圈养严禁散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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