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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【四章 转移与【封存 》。 ,   第《二十九条 —符合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原单位—应当为职《工,办理住?房公积金转移手续】 《    (】一):职工:调,离现工作单位的 !    —。 ?(二) 《单位合并、分立的】 :  《  (三【)单位发生》撤,销、破产、解—散、合并等情—况,。职工与新就业单位】重,新建立劳动关系【的: 《   (【四)需进入管理【中心托管户或—者集中封存的 !    【 第三?十条 ? ,办理:转移的原单位应【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!系之日起《三十日?内持下列材料—原件及其复印件到】管理中心为职工【办理转出《手续 《 ?   —(一)与职工终止】劳动关系或职工【工作调动证明—。文件 《。    【。 :(二)职工身份证! : ,    第三!十一条 符合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:。其,原单位应为》。职工办理封》。存,。手续 —    — (:。一):职工:与单位?终止劳动关系后【暂未就业《的; —    》 (二)职工调动!。后其调入单位—尚未建立《住房公积金的;【 》  : (三)职】工与:单位终止工》资关系但仍保留劳】动关系的《 》 ,  第—三十二条 办【理封存?的原单位应自与职】工终:止,劳动关系或工资关】系之日起三》十日内持下列—材料原件《及复印件到管理中】心为职工办理封存】手续 【   (一】。)与职工终止—劳动关系《或工资关系的证【明文件?或职:工工作调《动,证明文?件 —   (二】)职工身份》证: :    第!三十三条《 职工调动工作】到,另一城市的账—户转移原则上采取】转账方式;》不能转账《。的也可以电汇或者】信,汇到新工《作地的管理中心【 ?   《 : 第三十四—条 住房公积金】账户封存的职工重】新就业或《新就业单位已设立】住房公积金账—。。户,的新:单位应当自录—用该职工或》新单位?账户设立之日—。起三十日内持下【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!件到管理中心—办理变更登记—和,转入手续》   — , (一)与职】工签:订的劳动合》同或录用职》工证明文件—  》  (二)新!单位的接收》。证明 — ,   (三)!职工身份证 !    — 第三十五条 【 单位?发生缓?缴或者职《工个人原因将职【。工个人住《房,。。公积金?账户封存的在单【位情况好《转补缴住房》公,积金或职工需要【重新缴?存住房公积金—。时应当对已经封【。存的:职工:。个人住房《公积金账户》进行:启封 【   第三十—六条 单位不为】职工:办理住房公积—。。金,账户:变更:登记、封存、转【移、启封手续的职】工可以按照》条例和本办法的【规定向所在盟—市,管理中心申》请,督促办理经督促单】位,在十五?日内仍不《办理的?管理中?心可以依职》工申请凭有效证明材!料直:接予以办理 — ,